《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全集6
  
第七章 三城记
  【1、韩国都城新郑】
  近日来,韩王安颇是心烦意乱。凭谁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单一弱小之韩国,就已经弄得他焦头烂额、痛苦不堪。而这些痛苦,偏偏正是拜了那些本该为他分忧的朝中大臣所赐。可恶的大臣们,分成为两派,六国派和秦国派,这两天一直在他面前争执个没完。
  六国派以公子韩非为代表,主张彻底和秦国划清界限。韩非的说法是:谁占韩国的土地最多?秦国。谁欺负韩国最惨?还是秦国。“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这样窝囊憋屈的日子,咱们韩国是再也不能过下去了。如今燕、赵、齐、楚四国合纵,联合起兵攻秦。咱们正应该抓住此大好时机,和四国一道,全力征讨秦国,就算不能一举亡秦,也要让秦元气大伤,从此退守函谷关内,不敢东向。少了秦国这个大祸患,咱们也不用再含垢受辱地求生存,而是可以聚精会神地谋发展,不出数年,未必不能重现先祖父当年的荣光,重回强国之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臣请杀李斯,从此和四国同仇敌忾,与秦国一刀两断。
  韩王安一听,嗯,说得真好。一家人毕竟是一家人,对国事就是上心。
  秦国派以丞相张让为代表。主张秦国虽然是韩国的敌人,但却是一个绝对不能得罪的敌人,两国相邻,抬头不见低头见,战战和和,本是常事,以前是这样,以后也只能继续这样。张让道,诸侯合纵,已不是一次两次了。结果呢?秦国削弱了吗?没有!合纵一次,秦国便更强大一次。依老臣看来,这次合纵,没准又是雷声大,雨点小。四国合纵不成,强秦反攻,四国说不定又要拿韩国作替罪羊,割韩国的肉,消秦国的气。李斯是秦王嬴政的宠臣,杀了他,等于和秦国彻底翻脸。不如放了李斯,也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一旦合纵不成,也还有回转的余地。
  韩王安一听,嗯,未虑胜,先虑败。张让老臣,果然深谋远虑,计较周全。
  就这样,韩王安觉得两派都大有道理。到底该支持谁?他也彷徨迷惘起来,不知该何去何从。他终究年轻,才二十来岁,被迫作如此重大的决定,也实在有些难为。
  韩王安的暧昧态度,使得辩论逐渐升级。韩非和张让互相指斥,力争不下,谁也不能说服对方。韩非大怒,进到王座前说话,音吐激越,唾溅韩王安之面。张让一见之下,顿时不干了。你唾得,我就唾不得?也是上前力辩,同样直唾韩王安之面。
  对此,韩王安也不便发作,只好唾面自干。毕竟,无论韩非还是张让,都是忠心耿耿地在为韩国谋划,纵然行失其当,也只因情动于衷。两派都逼迫着他速下决断,韩王安一急之下,于是就犯了病。什么病?寡人有疾,寡人好色是也。
  韩王安躲在后宫,拒不上朝,眼不见心不烦。反正秦国也好,其他五国也好,都惦记着他这一亩三分地,没一个好东西。且恁偎红翠,风流事、平生畅。咱韩国虽然弱小,但女色却不输给其他诸侯,如崔智友、全智贤等,皆一时绝品。士悲秋色女怀春,各司其命。栖花丛,暂销魂,任它八面来风,我自两耳不闻。
  韩王安这一甩手,将韩非险些气杀,将他这个大侄子一阵痛骂。反观张让,则将韩王安的沉默,理解成对自己建议的默许,于是往见李斯,报以平安。
  正当此时,李斯也接到秦国的飞马传书,召其归咸阳。这趟出使,寸功未立,但很显然,在韩国也再无呆下去的必要。李斯于是返程,临去,特意叮嘱张让道,“吾闻韩非著书,丞相为我暗取之。”
  李斯为什么想要韩非的著述,张让不问也能知道,而这也正是他不愿看到的。因此,虽然他应承了李斯的请求,却是阳奉而阴违,能拖则拖。后经李斯一再催促,不得已才在两年之后,将韩非之书(几篇而非全部)送上,此乃后话不提。
  【2、秦国都城咸阳】
  相比韩国后宫的雨露充沛,秦国后宫却是持续干旱。不过也难怪,嬴政近来饱受国事困扰,自是无心房事。嬴政最早听闻四国合纵,还是缘于李斯从韩国发回的急报。随后,关于四国合纵的一系列谍报,不断由埋伏在四国的情报人员传回咸阳,重逾千钧,高高地堆在嬴政的案头。
  面对这场危机,嬴政既倍感忧虑,却又难掩兴奋。这些年来,他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秦国内部,用来巩固自己的权力和王位,很少在国际事务上展露锋芒。此次四国合纵,是他亲政以来,头一遭面对如此紧张复杂的国际形势。同时,他也看到,这正是一个大好机会,让天下人领略他作为当今第一王的风采。
  这几日廷议,群臣们积极倒是积极,七嘴八舌地主意一大堆,但听来听去,却终归都不得要领。嬴政因此格外地想念起李斯来。有些人,当他离开你的时候,你才会突然意识到他的重要。所谓小别胜新婚,就是这个道理。而有些人,当他离开你的时候,他才会突然意识到你的重要,所以才会浪子回头。然而,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伊人却已含笑作他看。什么“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基本上,是在扯蛋。
  话说回来,嬴政独处深宫,正苦思对策,偶一抬头,眼睛顿时明亮起来,哈,李斯来了,寡人的廷尉来了。
  李斯接到诏书,便立即启程,以最快的速度返回秦国,才入边境,早有郎中令王绾接住。王绾乃是奉了嬴政之命,前来迎接李斯,对他的死里逃生表示慰问,顺便也是要在路上给李斯作局势简报,为他见嬴政提前做准备,以免他刚回来,还搞不清楚状况。嬴政虽不是气象专家,但是哪朵云彩能下雨,他心里清楚得很。
  关于这次合纵的情报资料,满满当当地装了一车。王绾也不嫌麻烦,开始逐一向李斯汇报。李斯和王绾的关系,称得上死铁,当年两人一起在蔡泽手下厮混,一起受气,如今又一起爬到了秦国政坛的最高层。把堂堂的郎中令当秘书使唤,李斯也非常不好意思,于是笑道,“王兄不必如此辛苦。只挑最重要的说来即可。”
  王绾苦笑道,“已经精简过了,否则何止一车!”
  李斯道,“关于姚贾其人,如今知道多少?”
  王绾道,“姚贾,大梁人氏。”
  李斯一扬眉毛,诧异道,“大梁人氏?”
  王绾道,“怎么了?”
  李斯面色平静下来,道,“没什么。王兄还请继续。”
  王绾又道,“姚贾之父,在大梁作看管城门的监门卒。姚贾年轻时,曾在大梁作过盗贼,如今在赵国为臣。目前知道的就这么多。”
  李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王绾准备继续汇报,李斯却把手一挥,道,“不敢再劳烦王兄。知道了姚贾,其他不听也罢。”
  王绾看着李斯,见他眼神中光芒闪动,嘴角挂着奇异的浅笑。王绾一见李斯这副表情,就知道他一定又是想出了什么妙计,可李斯这人骚包得很,问他也是白问,不到最后关头,他是绝不会透露半个字的。王绾火辣辣地紧盯着李斯,李斯也被王绾看得很不自在,强笑道,“王兄看什么?”
  王绾叹道,“你这家伙,脑袋也不比我大啊。”
  李斯和王绾说起话来,倒也并无顾忌,大笑道,“有地方肯定比你大,哈哈。”
  王绾嚷道,“不信,要不咱俩比比。”
  于是乎,两人不谈公事,只是胡乱嚼奢,兼以遍地春色,莺歌燕舞,一路上倒也颇是惬意。
  李斯刚到咸阳,也顾不上回家,先奔咸阳宫而来,一见到嬴政,便拜倒在地,为自己出使失败请罪。嬴政连忙扶起,道,“廷尉何罪之有。四国合纵,变出非常。廷议之时,群臣皆无以为对。寡人紧急召回廷尉,正是为此。不知廷尉可有良策?”
  李斯道,“关于四国合纵,国尉可曾说了什么?”
  嬴政摇摇头。尉缭自从担任国尉以来,行事低调,一心著书,从不对时政发表意见。嬴政也听之任之,不加强求。让尉缭担任国尉,本来就是把他当菩萨供着,让他在军队建设方面发挥些余热,倒从没指望他在外交上也有所建树。因此,四国合纵之事,嬴政并未曾知会尉缭。
  李斯道,“可召国尉来。”
  嬴政道,“满朝文武,廷尉为何独召国尉?”
  李斯笑道,“大王到时便知。”
  嬴政于是使人前去传召尉缭,又道,“请廷尉为寡人计谋。”
  李斯道,“诸侯之不合纵久矣。此次突然合纵,固然是由于韩国为了自救,对四国加以蛊惑煽动。但是,合纵能成,最关键还在一人,姚贾是也。如无姚贾之游说,合纵必不能成。臣以为,要破坏合纵,着眼点当放在姚贾身上。”
  嬴政道,“廷尉的意思莫非是……”
  李斯揣摩嬴政的口气,知道他以为自己在暗示对姚贾进行暗杀,于是摇头道,“如今姚贾主持合纵,周围必定防范森严,暗杀恐不可行。”
  嬴政叹道,“当年,六国有苏秦合纵,而我秦国则有张仪连横,终使苏秦徒劳无功。姚贾,今之苏秦也,而我大秦今之张仪何在?”
  李斯道,“大王何不召姚贾,使其为秦所用?”
  嬴政有些不悦,敢情你李斯也只能出这样的馊主意,便冷冷说道,“姚贾正得志于六国,岂是能够召来的。”
  李斯也不着急,先给嬴政讲了个故事。当年,韩国国库空虚,急需用钱。怎么办呢?于是想了个贩卖人口的主意。韩国有美人,天下绝色,诸王皆垂涎三尺,渴望据为己有。韩国向天下明码标价,三千金。如此高的价格,使得六国国君望而却步,只有秦昭王出得起价,最终买下了美人。价值三千金,则其人之美,可想而知。今人习惯将女儿家称为千金,也正是由此而来。
  李斯接着说,苏秦,张仪,姚贾,皆纵横之徒,有才无德,见利忘义。别人看姚贾,以为威震诸侯,一时显贵也。李斯看姚贾,却是头插草标,待价而贾。好比那韩国美人,价高者得之,固其理也。试问,当今天下,还有谁能比秦国更出得起价?况且,姚贾曾在大梁作过盗贼,其利欲熏心可知也。但凡稍有气节之人,是宁死也绝不忍为盗贼的。因此,只要大王能够出足本钱,何患姚贾不来?
  嬴政来了精神,道,说下去。
  李斯再道,容臣先将韩国美人的故事讲完。那韩国卖了美人,确实是得了三千金。后来,昭王扬言要攻打韩国,于是,韩国只得又乖乖地把三千金原封奉上,以讨好秦国。等于是,秦分文未花,白赚了一个绝世佳人。今大王召姚贾来秦,其利远不止一时也。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使姚贾为秦出使四国,则合纵可破,再令其为秦连横,则又可为秦削弱六国,割地并城,所得必远胜于大王在姚贾身上的花费。
  嬴政道,“廷尉所言固佳,寡人还是担心姚贾不来。”
  李斯道,“请国尉前来,正是为此。”说完,李斯一拍手,道,“说国尉,国尉就到。”果不其然,尉缭拄杖而入。李斯大笑,道,“又一个大梁人来了。”问尉缭道,“国尉可识姚贾?”
  尉缭不解其意,但还是答道,“老夫与姚贾同乡,算是旧识。”
  李斯简单介绍了当前局势,又道,“既是旧识,便请国尉修书,召姚贾来秦,为秦王用。”
  尉缭迟疑道,“姚贾素以苏秦自许,如今正得志于四国,意气飞扬,纵然老夫以书相召,亦必不肯来秦也。”
  李斯笑道,“国尉尽管修书。只需如此如此,即使姚贾不肯来秦,怕也是不得不来了。”
  嬴政闻言大喜,击节称善。
  【3、赵国都城邯郸】
  此时,赵国在位的是赵悼襄王。赵悼襄王,名偃,比嬴政晚即位一年,但他不像嬴政,曾作了八年的傀儡国王。赵悼襄王在登上王位的同时,就已经掌握了赵国的最高权力。
  所谓赵悼襄王,其中的“悼襄”二字是谥号。谥号制度,最早是为周公旦、姜子牙二人而制定,后世见这制度是好的,于是事就这样延续下来了。谥,行之迹也,即在其人死后,将他的生平提炼成一到两个字,用以概括他的一生,譬如齐桓公、楚庄王等等。
  谥法制度,堪称中国之独创。死亡面前,人人平等,谥法面前,惟实惟真。孔子作《春秋》,寓褒贬于记事之中,微言大义,而乱臣贼子惧。谥法之功用,近似于此。善有善谥,恶有恶谥,人君也不能例外。在《史记正义·谥法解》里,我大致数了一下,用来谥号的字,计有一百零三个。每个字都和易经的卦相一样,有着对应的解释,以供对号入座。因此,一个人在他死前,就可以大致猜出自己的谥号。
  谥法对“悼”字有三解:恐惧从处曰悼,年中早夭曰悼,肆行劳祀曰悼。对“襄”字有两解:辟地有德曰襄,甲胄有劳曰襄。具体到赵悼襄王身上,其“悼”当指年中早夭,即年不称志之意。其“襄”当指甲胄有劳,即征伐不厌之意。也就是说,赵悼襄王的一辈子可以这样描述:不爱和平爱战争,壮志未酬身先死。
  当然,此时赵悼襄王依然健在,而且情绪亢奋,准备要大展宏图,他绝不会想到,他在人世的光阴,仅仅只剩下一年。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曾经说过,在好消息来临之前,事情总是越变越糟。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反过来说,在悲剧来临之前,事情总是越变越好?也许,这么说未必成立,但至少在此时赵悼襄王的身上,这种说法却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这是赵悼襄王执政的第十个年头,国事进展顺利得一塌糊涂。在赵悼襄王的主持下,姚贾的运作下,赵、燕、齐、楚四国团结一心,成功形成了对秦国进行群殴的国际局面。在经历过长平惨败之后,赵国终于迎来了大国复兴的最佳契机。
  然而,就在形势如此完美之时,悲剧悄然降临。而这悲剧,正源自赵悼襄王接连犯下的两个错误。我们先来看看他的第一个错误。
  骄溢之君寡忠。郭开本是赵悼襄王最宠幸的大臣,也是赵悼襄王眼中最忠心不二的大臣,然而,在秦国金钱炮弹的攻击之下,郭开第一个作了俘虏。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郭开于是向赵悼襄王进谗言,要为秦国除去姚贾。
  打小报告其实也讲究包装,郭开的策略就是:将姚贾包装成一个人渣。好在,姚贾的人品是众所周知的差,在他身上挑毛病容易,往他身上泼脏水更容易。
  郭开道:“大王,姚贾侵吞公款。”
  赵悼襄王愣了片刻,叹道:“无官不贪,且由得他。毕竟人才难得。”
  郭开再道:“姚贾暗中调戏妃子。”
  赵悼襄王面色大变,狠声道,“放浪之徒,无廉耻乎?”
  郭开又道:“姚贾还背地里说大王坏话。说大王是亡国之君,志大才疏、骄横肆行、鼠目寸光,赵国数百年基业,必将毁在大王手里。”
  赵悼襄王大怒,拍案而起,骂道,“娘希匹。”
  于是下令驱逐姚贾,从此不许他再踏入赵国土地半步。诏书即下,有赵臣举茅劝谏道,“姚贾,大王之忠臣也,韩、魏皆欲得之,故友之,将使王逐之,而己因受之。今王逐之,是韩、魏欲得,而王之忠臣有罪也。”赵悼襄王盛怒之下,哪里肯听!
  姚贾时年四十不到,就已经主持四国合纵,一举成为国际风云人物,士女纷纷示爱,诸侯争相交结。春风得意之下,姚贾也不由自矜道,姚贾,我早知道你不会像你阿父那样,看一辈子城门。你是注定要大富大贵的。
  姚贾和李斯一样,都出身于社会底层。而姚贾比李斯更惨的是,他还曾经是一个失足青年——他当过小偷,而且还因此被吊起来打。这件糗事,在相当长时间内,也成了他人生中难以洗刷的污点。后来便常有人拿这事来讥笑他,姚贾不免要争辩道,“是窃,不是偷。好伐?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人就笑道,“那为什么被吊起来打?”
  姚贾道,“很稀罕吗?张仪也被人吊起来打过。”
  张仪是魏国人的骄傲,他的发事史,在首都大梁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人便冷笑道,“张仪是受冤枉的。你怎配和张仪比?”(注:张仪未显时,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仪贫无行,必此盗相君之璧。”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释之。)
  姚贾犹自强辩道,“那又如何?反正都是被吊起来打。”
  话说回来,这一通狠揍,还真把姚贾给打醒了。姚贾开始认真思考起自己的未来。他自问,偷盗求的是什么?财嘛。既然要求财,又何必一定要偷盗呢。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依市门。那么,作一个商人如何?虽然受士大夫歧视,但毕竟真金白银,实惠啊。
  想到这里,姚贾坚定地摇了摇头。商人,积货逐利,倒买倒卖,锱铢必较,终究类婆娘家,非大丈夫所为。要做生意,那就做最牛的生意。最牛的生意是什么?莫过于贩卖战争!一旦真能作到贩卖战争,那就不再是商人,而是纵横家了,一个更响亮更尊贵的名号。是的,我要像苏秦和张仪那样,大丈夫生不能为将,得为使,折冲口舌之间,足矣。
  目标确定,姚贾从此勤学苦读,学问大进。后来再有人拿偷东西这事来取笑他,他便不屑地说,“你懂什么,我那不是在偷,是在作实验。”
  那人一脸坏笑地道,“是吗,那你有什么成果没有?”
  姚贾板着面孔,极其严肃地说道,“非其道而行之,虽劳不至。非其有而求之,虽强不得。”
  姚贾庄重的神态,让取笑者也不得不收起笑脸,肃然起敬起来,知道对这小子从此当刮目相看。
  数年之间,姚贾的名声渐传渐远,魏王慕名召见。席间,魏王经不住群臣的怂恿,打趣姚贾道,“孔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先生穷困之时,曾为盗贼,莫非小人乎?”
  姚贾大笑,道,“大王难道忘了,孔子还曾说过另外一句话。当年,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兽穷则齿,鸟穷则啄,人穷则诈。此天地生物之本性也。微臣在魏为盗,非微臣之过,实大王之过也。大王有过,不自反省,却来笑我,不亦殆乎?”
  魏王被反驳得哑口无言,然而终究口服心不服,虽然欣赏姚贾之才,但鉴于其不清白的过去,终究没有重用。姚贾至韩,韩王也深服其才,却也因为同样的原因,不肯重用。
  姚贾游说诸侯,最终碰到了赵悼襄王这个知己。赵悼襄王在当时的诸侯王中,算是个异数,对名节什么的并不在乎。男人嘛,有才就行,所以他可以重用姚贾。女人嘛,有貌就好,所以,他能把一名邯郸娼妓纳入后宫,极尽爱宠,并将原来的嫡子赵嘉废黜,将娼妓为他生的儿子赵迁立为嫡子,作王位的法定继承人。
  姚贾四国合纵成功,雄心勃勃,以为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和苏秦那样,佩六国相印,俨然是联合国秘书长。赵王驱逐令下,无异晴天霹雳,将他的梦想击得粉碎。赵国是不能呆了,接下来去哪里呢?韩王、魏王的确重我,无奈两国实在太弱,去了也无前途可言。一握之木,难有合拱之枝。汀泞之水,不容吞舟之鱼。最好的选择,只能是西去秦国。作不了苏秦,那便作张仪。
  人生最美好之事,莫过于to love someone and be loved in return。正当姚贾想去咸阳游说嬴政之时,恰好也接到尉缭热情洋溢的邀请信。姚贾览信大喜,心知必是嬴政相召之意。于是,失败的阴霾一扫而空,姚贾单人匹马,毫不眷念地出邯郸而去。
  邯郸城外,姚贾勒马,回望赵王宫,冷冷说道,I’ll be back。
  
第八章 小巫见大巫
  【1、乘兴而来】
  重视人才,历来是秦国的优良传统。姚贾成功地主持了四国合纵,其才能已经得到了足够的证明。对这样的人才,嬴政和李斯自然是志在必得,是以不惜贿赂郭开,将姚贾逼上咸阳。
  关于姚贾来到咸阳之后的接待工作,嬴政和李斯已做了周密而细致的安排。两人之所以如此重视姚贾,不仅仅是因为姚贾人才难得,他们的目光放得更加长远,他们要通过姚贾来秦这个契机,对秦国多年来的外交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便更好地为秦国的终极战略——统一天下服务。
  姚贾日夜兼程,到了咸阳,立即得到嬴政的亲自接见。嬴政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先生啊先生,你可把寡人给害苦了。”
  所谓善戏谑兮,不为虐兮。嬴政这句半玩笑半认真的话,一下子让气氛活跃起来。姚贾风尘仆仆地笑道,“姚贾当日为赵臣,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让大王不痛快,正是姚贾的职责所在。大王如此说,是对我姚贾的赞美了。”
  到今天为止,天下七王,姚贾算是见全了,而且都是零距离观察。天下七王,秦王最美,看来诚非虚言。另一方面,姚贾虽然早就知道嬴政是一个年轻的王,但真当嬴政那青春的面庞闪耀在眼前时,他还是忍不住暗暗吃惊。很难想象,地球上最强大的秦帝国,就掌控在这个才二十四岁的小伙子手里。
  文未必如其人,君却必然似其国。嬴政的气质,就是秦国的气质,同样的锐利、强悍、不可战胜,在他举手投足间,都让人强烈地感受到,天下没有他不能掌控的事物。姚贾曾经是他的敌人,给秦国带来了一场巨大的危机,而且这场危机目前还在持续,也不知道能不能安然化解过去,可嬴政对待姚贾,非但不予责备,反而还有心戏谑。这份气定神闲的威严,仿佛在告诉姚贾:是的,你不能伤害到我,你只能被我伤害。
  寒喧过后,姚贾试图切入正题,开始谈论国际大势,彰显自己的核心价值。嬴政却岔开话,道,“来日方长,不忙不忙。先生远道而来,定然身心皆疲,寡人也不便久留。先生且于国尉府中好生歇息,他日寡人再听先生教诲不迟。”
  姚贾无奈告退,心中不免嘀咕,这是唱的哪一出?嬴政的热情,固然是无可挑剔,但终究是王顾左右而言它,让他心里没底。尉缭在邀请信里,可是将他描绘成嬴政心中的天使、秦国热盼的救星来着。四国合纵,说急不急,说缓却也缓不得。而要拆散四国的合纵,难道还能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吗?莫非,嬴政变卦了不成?在嬴政的眼中,难道只要把他召到咸阳,让他从此不再为四国谋划,就算顺利地达到了目的?
  姚贾患得患失,心神无主地来到尉缭府中。他和尉缭虽是故人,但终究是差着年纪和辈分,见面也没有多少话好聊。姚贾试着想打探一下嬴政对自己的确切态度,尉缭却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道,“年轻人,镇静!”谈话于是就此结束。
  尉缭为人简朴,清心寡欲,也没有什么夜生活,每天比小朋友还乖,不用人催,很早就乖乖地上床睡觉了。姚贾一个人呆着,也甚觉无趣,只得怏怏睡去。
  姚贾囫囵过了一夜。第二天,没有等到嬴政的召见,却接到了李斯的请柬,邀他赴家宴。对咸阳的政局,姚贾大致有些了解,对于李斯这个名字,也可以算是久仰了。别看李斯在秦国政坛的排名只在五到六位的样子,但却是嬴政面前的第一红人,最得势最用事。名为廷尉,却朝政事务一把抓,什么都管。作为秦国最显赫的大臣,李斯主动邀他赴家宴,这背后又藏着什么玄机?
  要知道,家宴是私人性质的会面,非极度亲密之关系,一般不会把人往家里引。倘若丈母娘邀请一男子赴家宴,基本上就是承认他的女婿地位了(当然,急着嫁女儿的除外)。李斯此举,很难说不是出于嬴政的授意,至少也是经过嬴政的默许。姚贾如此一想,于是应允。他曾听过尉缭对李斯的评价,尉缭道,“辅佐秦王得天下者,必李斯也。”对于尉缭的这个评价,姚贾颇有些不服气,他倒要去会会李斯,看看传说中那个和他一样白手起家的牛人,亲手验验他的成色。
  【2、廷尉府】
  李斯的家庭,如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李家只有可怜巴巴的四口人——李斯、妻子、李由、李瞻。连只苍蝇飞进家来,也能知道是来找谁的。现在的李家,已成了显赫的廷尉府,人丁急剧膨胀,算上舍人、仆从、奴婢这些外围人等,足有千余口之多。而李斯的家属,也就是他的女人和孩子们,人数也得到了迅速的壮大。
  今日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对男人来说,这也就意味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那时候可不是这样。对李斯来说,想要纳新,也用不着吐故,抛弃糟糠之妻,从而背上一个始乱终弃的骂名。更何况,李斯的妻子,乃是李斯在这个世上最信任也最愧疚的人,抛弃她的念头,他是从来也没有动过。王宝钏十八年寒窑,苦等薛平贵,传为千古佳话。李斯的妻子,为了李斯,也在上蔡独守了十一年的空房,虽在时间上不能和王宝钏媲美,但其深情和痴心却别无二致。
  妻子对他的不离不弃,让李斯由衷的感激和骄傲。尤其是每当他想到,在未来的二十一世纪,爱情已沦为一种易消耗品,人们有耐心等待地铁到站、等待比赛开球、等待股票上涨、等待房价下跌,却再也无人愿意为了一份虚无的坚贞,甘心守候离去的爱人,李斯对妻子便越发充满敬意,越发倍感珍惜。
  妻子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但纳妾乃是那个时代的惯例,李斯也不能免俗。李斯的小妾,数目可观,面容更是可观,个个皆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在李斯身上,正应了那句老话:娶妻娶德,纳妾纳色。
  对于李斯纳妾,妻子倒也想得开,男人嘛,好比是茶壶,总不能只给它配一个茶杯吧。再说了,人一多,家里也兴旺热闹,否则,堂堂的廷尉府,却冷冷清清,既配不上老爷的身份,也没的坏了老爷的心情。就这样,李斯妻妾成群,枝繁则叶茂,子女自然也渐渐多了起来。
  对姚贾的造访,李斯显然极其看重,特意让家人都出来拜见叙礼。看着李斯这温馨和睦的一大家子,娇艳如花的妻妾,天真烂漫的孩子,姚贾忽然百感交集,几欲垂泪。
  【3、单身汉】
  多年以来,姚贾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形近盲流。家,本应是世上最温暖的地方,就连贩夫走卒都能拥有一个,而他却偏偏没有。他何尝不想安定下来,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看孩子吐口水,为妻妾画柳眉?然而,他怎么能安定得下来?他的前半生,终日来去奔波,游说诸侯,无奈穷神附体,始终没能治下半份产业。他可不想和那些贩夫走卒一样,“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心高气傲的他,连独善其身都还来不及,又哪里敢构建家庭,既束缚自己,又拖累妻子?
  姚贾压抑着对家的向往,孑然一身地与世界对抗,而这也让他一直处于麻木的亚快乐状态。当他出入六国宫殿,他不快乐。当他揖让人主之前,他不快乐。当他挥金如土,他不快乐。当他颐指气使,他不快乐。他也曾大惑不解,难道,他已经丧失了快乐的功能?
  直到今天,姚贾看到了李斯和他的家庭,看到了李斯那微微发胖的身躯,也看到了李斯的平和淡定,他这才明白过来。他想要有个家,他需要有个家。他感受到了一种饥渴,一种召唤。可是,他的家在哪里?
  奥德修斯在他的神奇之旅中,战胜了各种艰辛危难。而当奥德修斯漂泊绝望之时,是什么支撑他不曾倒下?是对家的信念,是对家的热爱。而他姚贾呢,他的家在哪里?他旅程的方向又在哪里?这么多年来,他就像是伟大的beatles在歌曲《nowhere man》里唱道的那样:
  「He’s a real nowhere Man,
  Sitting in his Nowhere Land,
  Making all his nowhere plans
  for nobody.
  Doesn’t have a point of view,
  Knows not where he’s going to……」
  姚贾羡慕甚至妒忌李斯。李斯只比他大四岁而已,然而,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至少在“齐家”上,李斯已经大大地领先于他,甚至是远远地将他甩在身后。即便天崩地裂,李斯也还有家这个港湾,可他姚贾呢?从不曾有人在清晨为他束发,从不曾有人在深夜为他留门,也从不曾有人在他沮丧时安慰他,从不曾有人在他得意时分享他。他永在黑暗的旷野之中,两条腿,一个人。
  是的,他过着残缺的人生,而这究竟该怪罪于谁?他是一直坚信自己必将大富大贵的,在他的意识里,也只有到那时,他才应该安定下来,许妻子以幸福,给孩子以未来。而他四处游说,谋求利禄,正是在为那个将来的家添砖加瓦。他也知道,别人对他这样的游说之士的评价,说他不忠不义,唯利是图,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可是,那些高贵的批评家先生们,有哪一个体会过家徒四壁的凄凉,又有哪一个品尝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滋味?孟子有云,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他作为一个典型的无产者,凭什么要求他有恒心?况且,他并非视忠义为无物,他其实也不愿意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他没品位没格局,可是六国国君,从来都将他当临时工对待,给着微薄的(当然是相对于姚贾认为自己理应得到的而言)俸禄。他凭什么忠?他凭什么义?又要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岂有这样的道理!
  而这次,他被赵国驱逐出境,他好不容易积攒的财富,都被赵王无情地全部藉没。他破产了,他成了一个穷光蛋,again!当他从赵国进入函谷关,秦国的官吏要他申报随身财物,以便征税之时,他只能像王尔德那样,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解嘲地说道,除了我的天才,再无他物可以申报。
  【4、舞者的光荣】
  且说李斯大开筵席,款待姚贾,蒙恬作陪。姚贾由于方才的刺激,不免情绪低落,神情游离。李斯见姚贾心不在焉,也不急着步入正题,只是殷勤劝酒。
  酒过三巡,姚贾这才慢慢兴奋起来,开始进入状态。即便如此,姚贾的话却也不多,大部分时间还是李斯一个人在不着边际地闲谈。作为一个职业说客,姚贾始终认为,好钢用在刀刃上,平时的他,总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把口才用来闲聊,不仅浪费时间,更损伤元气。
  再尽一觞,李斯大笑道,“美酒虽好,也须美声美色相伴。李斯为先生请乐舞。”李斯拍掌,一时间,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仙之人兮列如麻。数十位绝色舞姬,充斥堂内,艳光生发,香风习习,浑不似人间凡尘。
  舞姬含羞浅笑,向姚贾盈盈拜倒,再起身时,忽然都凝固不动,宛如一尊尊曼妙的雕塑,呈现出千姿百态。
  目睹这样的情形,有那么一刹那,姚贾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以为自己其实是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能用目光把人变成石头。不过,他很快意识到那只是神话罢了,于是保持着礼貌的克制,期待起戏剧的后续。
  一童子抱筝而入,置于阶前。蒙恬长身而起,于筝前肃然端坐,凝神片刻,然后以修长的手指,轻轻拨下第一根弦。
  宛如雨滴伤感了离别,音符淹没了静寂,原本定格的娇艳舞姬,在音乐中骤然复活,翩跹而舞。
  空旷高远的大堂,演奏效果极其出色。此时的蒙恬,已不再是秦国最著名的少年公子,尊贵的将军之孙,他只是一个物我两忘的乐师,用魔力的手指,次第释放出被囚禁在筝弦中的精灵。
  而在蒙恬和舞姬之间,仿佛存有一份神秘的契约。筝声时而温柔,如同爱人的抚摩,舞姬颤动着迎合。时而绝情,如同鞭子抽打,让舞姬痛苦地闪避。时而如狂风,吹拂着舞姬的腰肢,似柳条恣意飘荡。时而如夜色,宁静地经过那些青春而饱满的身体,让她们慵懒而忧伤。
  筝声的穿行渐慢渐歇,音符以消失的姿态上升,漫过屋顶,穿越云层,直至永不可再闻。而舞姬也停住了她们的身躯,一个个面泛红霞,轻汗薄衣,呼吸潮湿,目光迷离。
  一曲就此终了。姚贾恍惚失魂,久久不能动弹。他知道,自己被感动了,被征服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他却说不上来。也许是美吧,他想,音乐,舞蹈,美人,美酒,今夜的一切,都只和美有关。这让他想立即大醉一场,然后赶紧将这一切遗忘。
  无疑,对姚贾来说,这些感受,只是脆弱而廉价的瞬间情绪,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其中沉溺。李斯和他素不相识,无端邀他赴宴,必定有所企图。他必须清醒过来,让自己回到现实。
  【5、艺术理论课】
  说起来,姚贾也是见多识广之人,出入六国宫殿之时,国宴,国乐,国色,他都没少领略过。那里的佳人,比这里的更美;那里的舞蹈,比这里的更华丽,那里的音乐,更是这里的所不能比,仅说乐器,就有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篪、鼗、椎、瑟等等,数十乃至上百人合奏,绝不会仅仅只用一把简单的筝而已。可那时候,他是多么的冷静沉稳,永远分得清轻重缓急,从不会象今天这样迷失自己。
  也许,是他变弱了。在赵国的惨痛失败,是对他的沉重打击。来到咸阳之后,嬴政的态度不明,又让他失落不安。他的意志不再坚定,他的信心开始动摇。未来是吉是凶,他一无所知。更可怕的是,他甚至懒得去想,懒得去关心,他已经丧失了对未来的饥饿感。在这廷尉府里,他整个人处在放松状态,甚至是放弃状态。
  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姚贾用力地甩甩头,他必须让自己重新坚强起来,他不能让李斯看出自己内心的虚弱。是的,美色舞蹈,障眼而已,音乐,障耳而已,美酒,障口而已,芬香,障鼻而已。诸般种种,皆是虚幻无稽。就连缸中之脑,也可以轻易地制造出这一切。正如同时代的印度经卷《吠陀》和《普兰纳》所宣扬的那样,他目前所感知的一切,都只是摩耶之幕。“这是摩耶,是欺骗之神的纱缦,蒙蔽着凡人的眼睛而使他们看见这样一个世界,既不能说它存在,也不能说它不存在;因为它像梦一样,像沙粒上闪烁着的阳光一样,行人从远处看来还以为是水,像随便抛在地上的绳子一样,人们却将它看作一条蛇。”而他姚贾,正在为这幕布遮掩,不辩真实。
  姚贾内心交战,李斯却已笑着对他说道,“先生解舞蹈乎?”
  姚贾摇摇头,道,“不解。”
  李斯又道,“先生解音律乎?”
  姚贾道,“不解。”
  李斯笑道,“方才我观先生,甚为舞乐所动,必然心中有所感慨。今日之舞蹈和筝艺如何,还请先生品鉴。”
  姚贾的艺术修养,基本等于零。他单知道好看好听而已,其中的子丑寅卯,他是半点也说不上来。
  看着姚贾发窘,李斯的表情多少有些享受。享受过后,李斯再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于舞蹈音律也知晓一二,愿为先生言之。”
  看起来,李斯是想给姚贾上艺术理论课了。这样的话题,对姚贾来说,实在有些无聊。姚贾痛恨理论,他只关注实际的存在。就像歌德笔下的梅非斯托曾感叹过的那样,“我亲爱的朋友,生活的宝树青葱,而一切理论都显得朦胧。”
  然而,尽管姚贾兴致不高,最终还是决定客随主便,听李斯教授开讲。否则又能如何?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他还能找出别的事情可做吗?
  【6、意在言外】
  李斯于是道,“精神错乱者也能够手舞足蹈,然而观者不乐。猿猴也可以弹琴弄音,然而听者不乐。何故也?”
  姚贾不吭声。他知道,如果自己接话,李斯就变成是在授课了。而他不接话,则李斯就显得是在卖弄。他就是要让李斯感觉到自己在卖弄。
  卖弄就卖弄吧,李斯也不客气,自己回答自己道,“欲晓其理,尚须正本清源。先生可知,乐和舞的由来?”
  姚贾继续沉默。卖弄,接着卖弄!
  李斯耐性十足,道,“远古之时,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因此士达制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音乐于是诞生。
  后来,等到陶唐氏治天下之时,阴气过盛,滞伏沉积,水道壅塞,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因此,陶唐氏创建舞蹈,以宣导之。这就是舞蹈的由来。
  可以看到,最初的舞蹈,是为了对抗阴气,散发阳气。说句题外话,先生可能知道,燕国名将秦开有个孙子,年十二杀人,号为勇士,其名为秦舞阳,大概就是从此而来。”
  姚贾闻言,不由莞尔。李斯也跟着笑,又道,“由此可知,先有乐,后有舞。乐之不足,乃舞之。就拿舞姬刚才的舞蹈来说,相信先生已经注意到了,虽风骚各异,但有一点却是共通,其首之所向,手之所挥,肩之所倚,腰之所转,足之所履,膝之所屈,莫不中音,与蒙恬之筝声相合而动。换而言之,舞蹈之美,必合于音乐之律也。”
  李斯饮酒再道,“说到音乐,我只能算是好之者。知之者,蒙恬是也。音律之道,自当由蒙恬为先生解之。”
  牛人和非牛人的区别,大概就在于,牛人知道自己之牛,非牛人不知道自己之不牛。以蒙恬对于音乐的造诣,也实在用不着再谦虚。尽管以他的境界,要向姚贾讲解基本乐理,有如牛鼎烹鸡,蒙恬却也不嫌委屈,道,“乐谚曰:黄钟之宫,音律之本。何谓黄钟之宫?当年黄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其音名为舍少,定为黄钟之宫。再以三分损益之法,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蔟,太蔟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即为十二律。凤凰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正与十二律无意而合。因此,十二律虽为人造,实为天设也。音乐纵然千变万化,终不能出此十二律之外。”
  李斯接话道,“吾虽不善音,解音莫如我。同样都是十二律,甚至乐器也一般无二,如何鉴赏音乐之优劣?以吾之见,只在两条——观法于节奏,察度于句投。夫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节奏和句投,音乐之规矩也。一旦逾越,必为恶乐无疑。”
  听到此处,姚贾已感觉到李斯话中藏话。他明明是在谈音乐,却又好象是在借题发挥,隐有所指。
  李斯起了谈兴,煞不住车,又道,“音乐之道,只在于节奏和句投。然而,许多人终生习乐,却如逆水行舟,忙煞不离原处。为什么?因为他们错解了节奏和句投的意思,未能领悟其中之奥妙。句投,后世人称为板眼,既节拍之意。节拍之节,与节奏之节,意皆为节制约束是也。不明此理,即使习乐至白头,终不能进乎道也。”
  李斯所言古乐之精神,与古希腊人可谓是异曲同工。古希腊人以为,The rhythm in music and dancing,is not flow,but pause,the steady limitation of movement。或可译为,音乐舞蹈之韵律,其要不在流动,而在停顿,正如运动自有其不可到处。这一见解,想来应是受有爱利亚学派的影响。
  回到李斯。李斯又道,“书法和音乐,其道一也。李某不才,暴得书名。常有人前来求教笔法,李某也无它可言,但云,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然后乃可如意驰骋。书者一明此理,其艺必当大进也。”
  姚贾也久闻李斯乃是天下第一的书法家,李斯笔法之论,乃他多年感悟而得,其中自有真意,未可等闲视之。一顿饭吃到现在,席间所谈,无关政治,只是音乐、歌舞、书法,皆闲雅之事,而这些方面,远非姚贾所长,这不免让他觉得,自己和整个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姚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斯。就目前而言,李斯不仅在家庭上比他成功,事业上也远比他成功。他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和李斯的区别在哪里?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际遇?
  看到李斯,他不免又想到了韩非。他知道,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在韩国时,和韩非是打过交道的,两人的关系甚至称得上亲近。韩非和李斯,都有着“天上知道一半,地上全知道”式的渊博。而他呢,他只是专精通游说的。
  古希腊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有一句名言:The fox knows many things,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ing。钱锺书先生将这句话翻译为:狐狸多才多艺,刺猬只会一件看家本领。英国思想史家柏林根据这句话,把有智慧的人分作两类:刺猬型和狐狸型。如此说来,他姚贾就是刺猬,而李斯和韩非都是天生的狐狸,只不过,李斯安心地作狐狸,韩非却偏想作刺猬。
  【7、切入正题】
  且说李斯自顾而谈,口水滔滔。李斯此举,究竟只是因为他身为主人,有义务维持筵席的气氛,以免冷场;还是因为他好为人师,习惯显摆学问,非要在姚贾身上找到足够的征服感不可呢?
  作为当局者,姚贾心里很清楚,这两者无疑都不是李斯的真实用意。尽管李斯的言谈,东拉西扯,漫无边际,但姚贾却已分明感觉到,这些一盘散沙的闲谈,终究将汇聚到一个中心点上。而这个中心点,必然和他姚贾有关。
  姚贾并非是在自作多情。今天的宴席之上,李斯确实有一重大目的需要达成,那就是要彻底驯服姚贾,使其能为秦国之统一天下献计出力。
  姚贾对于未来秦国的重要价值,连姚贾本人都未必全然明了。
  昨天,嬴政已经唱过了红脸。今天,轮到李斯来唱白脸。
  筵席终于切入正题。李斯向姚贾敬酒,笑道,“不瞒先生,李斯年少之时,也曾有意作一个纵横家,庭说诸侯,威加天下,三寸之舌,可当百万雄师,七尺之躯,能济四海之急。大丈夫倘能成就如此,此生何憾!及今日见先生,乃知先生之才,诚非李斯可以争锋也。李斯也不免暗自庆幸,还好没有坚持当初之梦想。不然,有先生在,恐诸侯之宫前殿下,无复李斯立锥之地也。”
  姚贾遭到李斯露骨的吹捧,心中越发不安。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果然,李斯话风一转,悠悠说道,“不过……”
  姚贾脸色一变。不过之后,通常都没好话。
  李斯接着道,“李斯未能如愿成为纵横家,却在秦国做了廷尉。蒙秦王错爱,以国事相委任。相信先生也听过一句官场中的名言:地位决定立场。如今,李斯身为秦臣,一心为秦规划筹谋,对纵横家的看法也随之有大改变。我此时对纵横家的看法,先生未必爱听。在李斯看来,对一国而言,纵横家不足为利,适足为祸。纵横家是什么人?外使诸侯,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如此之臣,乱之源也,国之害也。”
  姚贾也是纵横家。李斯这么说,分明就是指着和尚骂秃瓢,姚贾脸上顿时有些挂不住。李斯见姚贾有恼怒之色,却也不稍加安抚,又问道,“敢问先生,纵横之术,起于何人?”
  被李斯如此一问,姚贾心中更是愤怒。好你个李斯,你也太欺负人了。瞧你这问题问的!哦,老兄,我将给你怎样的睥睨?
  放在平时,如此简单的问题,姚贾本是不屑回答的。可现在,他却不能不答。他知道,在李斯的背后,站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说,这问题不是李斯在问他,而是秦王嬴政在问他。直到这时,姚贾才回味过来。敢情今天的宴席,是一次变相的面试。有些话,嬴政不方便对他说,所以要由李斯代劳。他在秦国的命运,也许就取决于他在这一场宴席上的表现。
  姚贾于是没好气地答道:“纵横之术,首倡于鬼谷子。苏秦、张仪、庞涓、孙膑,皆其门下弟子。”说完,又带着反讽的语气,心有不甘地补了一句,“姚贾才疏学浅,也不知道有没有答对。”
  李斯大笑道,“先生误会了,李斯可不敢考问先生。”说完,却马上面色一沉,毫不客气地冷声说道:“然而,先生错了!”
  【8、纵横之术可以休矣】
  姚贾闻言一愣。李斯却已说道:“世人多以为,纵横之术源于鬼谷子所创,实则大谬不然。据李斯所知,早在孔子的弟子端木赐,便已持纵横之术,游说天下了。”
  经李斯这么一说,姚贾想了起来。嗯,是有这么一回事。端木赐,字子贡。当年,端木赐周游列国,十年之中,改变了五国的命运——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注:端木赐事迹,可参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然而,李斯说姚贾回答错误,姚贾却不太服气。在他看来,李斯在这里有些偷换概念。严格意义上说,所谓纵横之术,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这是近世齐、秦两国逐渐强大,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之后才有的产物。当然,从游说诸侯的广义上来说,李斯所言也不错,端木赐的确可算是开了纵横之术的先河。可是,纵横之术的起源究竟如何,又有什么要紧的呢?李斯啊李斯,莫非你真的别无其他用意,单纯地就是要在我面前炫耀你的学问?哦,老兄,我将给你怎样的睥睨?
  李斯又道,说到端木赐,就不得不说到他的另一身份。端木赐,巨商是也。鬻财於曹、鲁之间,孔门三千弟子,以端木赐的身家最为饶益,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端木赐全盛之时,可谓名震天下、功业显赫。然而,孔子对端木赐的评价,却并不能算特别高。孔子拿他和颜回作过比较,说道,“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意为:颜回无论学问道德,都已经够好的了,却时常穷困得没有办法。端木赐不守本分,跑去囤积投机,可却总能猜对行情,富有得不行)。”端木赐又曾当面问过孔子,“赐何人也?”孔子曰:“汝器也。”孔子,圣人也,见识诚非常人可及,一眼便已将端木赐看穿,将其定为器用之人。
  由此可见,纵横之术,由商贾之人首创,商贾者,渔利乃天性也。自端木赐之后,纵横之徒,如苏秦张仪之辈,也不脱此路,乱人国,谋私利,而诸侯竟不能察,任由摆布,岂不哀哉!
  李斯眼睛盯着姚贾,一字一顿再道,“然而,秦国不比诸侯六国。如今的秦国,不需要端木赐,不需要苏秦、张仪,不需要纵横家!”
  姚贾大怒。妈的,逗我玩呢?你们秦国不需要纵横家,那还找我来干什么?害老子干坐这里,听你半天白话!姚贾拂袖而起,便欲离去。
  李斯大笑道,“先生欲去乎?苏秦、张仪,何足道哉!超越二人,名垂后世,只在先生一念之间。”
  姚贾顿住脚步。李斯道,“先生请宽坐,容李斯徐徐道来。”
  姚贾复又坐下。李斯道,“先生之才,岂纵横二字可以囿限!先生是聪明人,李斯也不用多说。秦王,雄主也,志在统一天下。欲统一天下,则纵横之术,可以休也。李斯请言,秦国需要什么样的使节。”
  姚贾静静倾听。李斯再道,“舞蹈之美,必合音乐之律。音乐之道,必在节奏句投。书法之理,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秦国欲灭六国,一天下,则其使节,不仅应能通辩辞,会机变,全智勇,长谋略,更重要的是,必能知大局,善揣摩。虽出使千里之外,不能与咸阳时通消息,然其所言所行,无不与大王之意暗合,与秦国之利相契,不越轨,不逾矩。”
  姚贾一点就通。李斯对使节的要求,归根结底一句话,一切行动听指挥。也就是说,时刻和咸阳的意志保持高度一致,不能擅自作主。姚贾是搞外交的,他自然清楚,如果使节和国君在外交政策上有分歧意见,不仅会削弱本国在与别国谈判时的地位,更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
  事实上,不仅是国家之间的谈判,就连外国黑社会之间的谈判,统一意见,一致对外,也是必须遵守的一大法则。在电影《教父》里面,有这样一个情节:黑手党科里昂家族,虽然常干违法的勾当,但老大维托·科里昂(也就是教父本人)却坚持一个原则——决不贩毒害人。当毒枭素洛佐来和他谈判,要求他加入一起贩毒之时,教父拒绝了,而他大儿子桑尼却表现出了兴趣。教父事后狠狠训斥桑尼道,Never tell anybody outside the family what you’re thinking again(永远不要再让你的那些和我的意志相违背的心声,在家族之外的任何人面前响起)!可是,训斥已经晚了。素洛佐敏锐地察觉到科里昂家族内部的不和谐,于是派人暗杀教父,以便由对毒品买卖持温和态度的桑尼接管科里昂家族的生意,从而可以和自己合作,一道贩毒。
  【9、请君不朽】
  话说回来,在知大局方面,的确一直是姚贾的软肋。罔顾大局,则一直是姚贾的强项。姚贾为什么要选择纵横游说作为职业?就是不甘贫穷,就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他穷怕了,他也没有颜回那样的境界,“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他承认,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为了谈判成功,他的确时常自作主张,甚至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并以“使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作为推搪。而现在,他的软肋就暴露在秦国的面前。秦王嬴政没有立即任用他,眼下李斯又重言警醒他,正是对他在这方面的操行不太放心。
  李斯又道,“秦国虽然独强,但外交仍有必要,不可或缺。一味以武力逞强,显非智者所为。在外交上,我们的原则性必须是坚定的,我们也要有为了实现原则性的一切许可的和必须的灵活性。原则性出于大王,灵活性决于使节。对使节来说,自由度是有的,但必须在大王允许的范围之内。”
  李斯音调铿锵,侃侃而谈。只有一个权力在握者,才能有这样充沛的信心,让自己说的每一个字,听上去都显得不容抗拒。
  姚贾看着李斯,一时迷惘起来。在他眼中,李斯和嬴政这两人的形象,影影绰绰地重叠于一处,不能明晰分辨。姚贾向来自命不凡,以为自己是人类的精英,在面对六国国君时,他也能应对自如,甚至有空藐视之。但在李斯面前,他竟然不能抵抗。通过李斯,他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局限性。他明白,在看问题上,他和李斯不在同一高度。两人的区别,就是大智慧和小聪明的区别,大谋略和小权术的区别。他也意识到,只要有李斯在,嬴政身边NO.2的位置,就不会被别人抢走。
  古往今来,出过无数二号人物。而在其中,为后人传诵的并不多。而这些被后人传诵的二号人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开国型,一类是治国型。姜子牙,张良等等,属于开国型,即所谓的kingmaker。王安石、张居正等等,属于治国型。而李斯的仕途经历表明,只有他,曾兼两类之长于一人之身。
  李斯继续道,“对秦国来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外交是战争的延续。这便是目前秦国外交的最高原则。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位使节,他相当于是秦国驻扎在六国的代表,全权打理外交事宜。当秦国的统一之战来临之时,他必须确保,除了被攻打之国外,其余诸侯皆作壁上观,并不发兵相救。这边秦国在攻打,他则要告诉那些未被攻打之国,秦国打得好,打得有理,打也是为了你们好,消弱其志,安定其心。当然,可想而知,这活不好干,即便苏秦、张仪复生,也未必能够胜任。我们一直在找这样一个人。能担当此重任者,必先生也。”
  李斯再道,“秦王属意先生久矣,又恐先生未必首肯,自愿担当此任。李斯受秦王重托,故而先行求同于先生。从今往后,秦国一切外事,先生其听之。日后天下混一,四海清平,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纵横之术,不攻自亡也。史书也将如是记载,纵横之术,端木赐首创之,苏秦张仪光大之,而先生结束之。
  先生如能不负使命,助秦得天下,则先生之功绩,较诸攻城灭国之将帅,不遑多让,天下不会忘记,秦王更不会忘记。试想,一个空前的帝国,一件不朽的功勋,而先生,便是其中最明亮夺目的一部分!”
  听完李斯所言,姚贾那颗曾经贫贱的心,一刹那间也充满了高尚的激情。
  李斯再敬酒,道,“明日大王廷议,为四国合纵之事。希望能见到先生出席。”
  姚贾道,“姚贾有一难处,不得不先行表白。如君所知,姚贾乃赵国逐臣,不能进入赵国国境。不能入人之国,安能说人之君?”
  李斯大笑,于是将赵国驱逐姚贾的实情相告。姚贾听罢惊愕不已,李斯又道,“先生虽然受了委屈,然而这一番曲折,也正可见大王之爱重先生也。至于赵国之事,先生大可放心。李斯可以保证,先生一旦使赵,赵王必除道郊迎,身御至舍而问。而且,容李斯先卖个关子,从明天开始,李斯可要羡慕先生了。”
  赵王为什么会自己打自己嘴巴,要亲自迎接他姚贾的造访?李斯又为什么要羡慕他姚贾?这两个悬念,看来李斯暂时也不想为姚贾解开。姚贾心想,目前看来,似乎有美好的命运正在召唤着他,只要他点头同意。尉缭在给他的邀请信中,已经代表嬴政,给他开出了不菲的条件,但是,那信中的条件虽然不错,但也不至于到了能让李斯艳羡的地步呀。本来,姚贾已经是走投无路之人,只要能保住信上的条件,不被坐地杀价,将原定待遇打折,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难道,嬴政即将开给他的条件,还要比信中许诺的高上许多?
  另一方面,他真的要将个人的命运和秦国的战车绑在一起吗?四国合纵,本是他心血的结晶,现在,他舍得去亲手摧毁他一手缔造的事业吗?明天的廷议,他应该出席吗?即使出席,他应该点头吗?
  姚贾心思百转,昏昏沉沉地回到尉缭那里,夜深仿佛三更,尉缭早径睡下,鼻息已如雷鸣,敲门都不应。只余姚贾一人,在陌生的咸阳街头,倚杖听取风声。
  
第九章 回马枪
  【1、解铃终须系铃人】
  翌日,嬴政召集廷议,讨论应对四国合纵之策。有资格参与廷议者,无不是秦国的高官显爵。然而,让这些入会的大臣们意外的是,赫然有一个陌生面孔夹杂在他们中间,于是互相打听,却也都说不出那人的来历。
  是的,姚贾还是决定来了。他虽不在秦国的官员编制之内,但作为嬴政的特邀嘉宾,自然有资格出席廷议。姚贾乃是第一次参与廷议,他环顾左右,好家伙,规模可真不小,算上他自己,实到代表共计六十人,殿内所见,黑压压一片人头。
  嬴政俯视群臣,问道,“四国为一,将以图秦,寡人屈于内,而百姓靡于外,为之奈何?”
  嬴政话落,群臣不能应答。水落而石出,谁在朝中最具人气和感召力,此时最能凸显分明。每个大臣都在用眼睛投票,投给那个份量最重、最可倚仗的人,准备唯他马首是瞻。
  群臣所望者谁?李斯是也。
  李斯面色似水,不动如山,浑不理会这众多期待的目光。
  嬴政不悦,沉声再问,“四国为一,为之奈何?衮衮诸公,竟无一人可堪为寡人分忧?”
  见嬴政动怒,群臣均面露惧色,看向李斯的目光更为急切。
  姚贾见众人只望着李斯,根本没人在乎他,心中冷笑,霍地起身,朗声道,“姚贾愿出使四国,必绝其谋,而安其兵。”
  连林人不觉,独树众乃奇。姚贾这一站起,的确卓然独立,赚尽眼球。于是群臣惊诧,李斯微笑,尉缭睡觉。
  嬴政下殿,亲执姚贾之手,道,“正待先生此言。”
  姚贾终于明白李斯为什么要说羡慕他了。因为嬴政回报给他的慷慨,为他作梦也不敢想到。嬴政不仅赐他车百乘,金千斤,更当着群臣的面,亲自为他披王者之衣,加王者之冠,佩王者之剑。姚贾立于嬴政之前,穿着国王才配拥有的全套行头,浑身颤抖发烧。无法承受的荣耀,让他幸福得快要死掉。
  对于一个使节,给予这般的宠遇,自古未曾有,后世也不复见。群臣无不色变,以为嬴政一定是判断力出了问题。殊不知,嬴政演这场戏,自有他深远的考虑。
  首先,嬴政要演给姚贾看。想姚贾当年,只是大梁城中的一位不良少年,后来入赵国为臣,也是倍受猜忌,不甚如意,如今竟然能站在当世最强王国的宫殿之上,衣王者之衣,冠王者之冠,佩王者之剑,对人臣来说,其宠遇已是到了无可复加的极致。这样的宠遇,不但李斯,就连当年的嫪毐和吕不韦,也未曾享受过。秦国立国六百余年来,他姚贾是独一份。嬴政又在众人之前行了这事,在满朝文武的见证之下,将姚贾推上了荣誉的巅峰。姚贾热泪盈眶,为了这一刻,即便以后为此而死,那也是可以无怨无悔的了。
  其次,嬴政还要演给其他人看。其他人是谁?一是国内大臣,二是六国君臣。
  虽说姚贾已在赵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历,但到了秦国,姚贾仍只能算是一名新手,容易遭到同僚的排斥和轻视。而要树立起姚贾的威望,使众人心服,最速成的方法,莫过于给他超乎规格的礼遇。后来,当刘邦要把韩信从一个无名小卒提拔为军中大将时,为了使其服众,也效仿此法,特别择良日,斋戒,设坛场,具礼而拜韩信,于是一军皆惊,莫敢抗之。再后来,汉文帝时,王生老人在朝廷之上,当着皇帝和众大臣的面,命张释之为其跪而结袜,从而让张释之的名望迅速暴涨。
  嬴政这场戏,也演给六国看,尤其是给赵国看。今世之外交,如A国向B国派遣大使,需要事先征得B国的认可,倘B国不喜欢该大使,完全可以拒绝这一任命。战国之时,概也类此。你赵国不是驱逐了姚贾,不许他再踏入国境的吗?如今,姚贾穿上这身王者制服,再出使你赵国,那几乎就等于我嬴政亲临。试问,你赵国敢把我嬴某人拒之门外吗?
  再说,姚贾这趟出使,身担重任,不容有失。那时不比今世,使节能够享有外交豁免权,即便犯了事,大不了驱逐出境,不至于命丧他邦。那时的使节,被囚禁乃至被杀害,并不鲜见。姚贾有了这一身装备,就等于握着一面免死金牌,就算他在六国做了和其使节身份不相称的行为,六国也不能取了他的性命。
  嬴政的这番苦心,姚贾感且身受。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他第一次体验到了集体的温暖和关怀。绿叶对根的情意,在他心中浓浓地泛起。
  姚贾来向李斯辞行。李斯亲于府前相迎,连连道贺。寒暄已毕,姚贾问道,“姚贾将去,廷尉可有言相赠?”
  李斯笑而不语。
  姚贾道,“姚贾破四国合纵之法,未必与廷尉同。愿先闻廷尉之意。择肉后发,先中命处,这可是廷尉当日亲口所教。”
  李斯大笑,心道,姚贾果然是聪明人,识大体的。
  择肉后发,先中命处,乃是当时狩猎的术语。意思大致为:狩猎时,先指明禽兽身上的某处,然后发箭,射中才能算数作准。姚贾借用之,也算是委婉地表达了向李斯请示工作之意。这也不免让人想起,现在许多浪荡子,喜欢借用棒球术语来描述追求女生的进展,并分为上了一垒、上了二垒、上了三垒,打出全垒打等等。或许会问,打出全垒打之后,又该如何呢?呵呵,那就该开始新的比赛了。
  李斯笑完,又正色道,“赵王好大喜功,去年来咸阳置酒之时,大王与其会,已早为今日预作绸缪。先生使赵,只需如此如此,则赵不足为忧也。赵不为忧,合纵自破。”
  姚贾大喜,道,“廷尉此谋,更在姚贾之上。”
  李斯再交给姚贾一份名单,郑重说道,“此乃秦之最高机密,知者惟大王与李斯也。名单之上,皆是六国中已被收买之大臣,可为内助。先生此去,非经年不能归,秦之外事,悉在君手。先生跋涉自爱,尚其勉旃!”
  【2、且问天意】
  “邯郸城,我姚贾又杀回来了!”姚贾高坐于赵国王宫之上,心中得意地狂吼。
  反观赵王偃,前不久才把姚贾扫地出门,尘埃未及落定,今日却又不得不将姚贾迎回,奉为座上贵宾,其屈辱感可想而知,是以筵席之间,愠怒形于颜色。
  姚贾看着赵王偃一张苦瓜脸,两只喷火眼,不觉快意非常,笑道,“大王何故不乐?臣姚贾可是给大王带好消息来了。”
  赵王偃冷哼不答。你小子从秦国来,能带什么好消息?
  姚贾道,“去年大王于咸阳置酒,秦王曾与大王许诺,‘燕无道,秦使赵有之。’今秦王命臣前来,重申前言。赵如伐燕,秦愿遣大将桓齮及杨端和,率军出东郡,与赵并力,为赵驱使。”
  赵王偃一听攻打燕国,顿时来了精神。
  赵国和秦国,多年干戈不休,争战频频。如果说“打是亲,骂是爱”的话,那么赵和秦这一对冤家,其亲密程度,足以让热恋中的情侣看上去生分得象是在作皮肉交易。不过,自赵王偃即位以来,赵国兴趣有所转移,开始对燕国情根深种。赵王偃即位第二年,便命李牧为将,攻燕,拔武遂、方城。第三年,又以庞煖为将,再次攻燕,俘虏两万军队,杀燕将剧辛。前后两战皆胜,取得不菲之战果。
  如今,六年没打燕国了,赵王偃不免有些技痒。更何况,燕国弱小,只要攻打,必有斩获。而秦国强大,虽然四国合纵出击,却也难言必胜,弄不好,还要损兵折将,最终割地求和。
  这么一权衡,赵王偃于是决定伐燕。诸大臣均力言不可,好不容易四国合纵,尚未西向攻秦,却先自己窝里斗起来,合纵失效不说,也让齐、楚两国从此对赵国失去信任。再说了,秦国向来阴险狡诈,尽管许诺与赵国联合攻燕,其心终不可测,未可轻信!
  大臣群情汹汹,赵王偃也不能独断。无奈之下,只能占卦,请老天爷来作裁判。
  那时占卦分两种,一为凿龟,二为数筴。凿龟,即钻烧龟甲,根据龟甲所出现的裂纹来推断吉凶;数筴,即用五十根蓍草茎作工具,根据《周易》规定的占筮方法组成卦象,再以卦象去推断吉凶。
  先用凿龟之法,兆曰,伐燕大吉。不放心,又用数筴之法验算了一遍,结果还是大吉之兆。
  赵王偃以手抚胸,感谢上帝。姚贾以手抚胸,同谢同谢。
  见天意如此,大臣们也无话可说。而老天爷的承诺,比秦国的承诺更能壮胆。赵王偃于是以庞煖为大将,尽举全国精锐之师,攻打燕国。其目标也是雄心万丈,不是夺取几座城池而已,他竟是要吞并燕国!
  弃合纵而伐燕,这便是赵王偃继驱逐姚贾之后,犯下的第二个致命错误。
  【3、速度之战】
  燕王得到赵国即将来犯的情报,也无可奈何,只得派使者前往游说秦王。使者途径赵国,遭到赵王偃扣留。使者道:“秦、赵为一,而天下服矣。今臣使秦,而赵系之,是秦、赵有郄。秦、赵有郄,天下必不服,而燕不受命矣。且臣之使秦,无妨赵之伐燕也。”
  使者的话,简直是在没话找话,毫无说服力。幸好赵王偃壮志满满,提前表现出了胜利者的风度,心想,刚被抓获的犯人也有权力打一通电话呢,于是释放使者。
  使者至咸阳,见秦王嬴政,道:“燕王窃闻秦并赵,燕王使使者贺千金。”
  嬴政假意惊诧道:“夫燕无道,吾使赵有之,子何贺?”
  使者答道:“臣闻全赵之时,南邻为秦,北下曲阳为燕,赵广三百里,而与秦相距五十余年矣,所以不能反胜秦者,国小而地无所取。今王使赵北并燕,燕、赵同力,必不复受于秦矣。臣窃为王患之。”
  嬴政神色凝重地点点头,心中却乐开了花。不出预料,燕国使者果然求救来了。燕国寡人是要救的,至于怎么救,那可就由不得你燕国了。
  嬴政和李斯的谋划便是:当年,孙膑围魏救赵。如今,秦则攻赵而救燕。
  使者听闻此计,长叹道,“秦欺燕也。秦因救燕之名,行攻赵之实。赵既灭,燕何能存?吾辱使命,无颜归也。”乃拔剑自杀,竟不返燕。
  秦军得了理由,于是大举攻赵。桓齮与杨端和军,从东郡出。王翦军,从上党出。两面夹击,军情危急,赵王偃急召庞煖回师。
  当年,赵王偃即位之初,使乐乘代廉颇为将,廉颇竟视王命为无物,公然攻打乐乘,乐乘败走,廉颇也逃亡入魏。如今,庞煖自恃名将,骄纵一如廉颇,又兼大军深入燕境,燕军羸弱,不能抵抗,燕国似乎旦夕可下。灭国之功,对任何一个将领而言,都是一种终极诱惑。于是,庞煖违抗王命,拒不回师,攻燕更急。他也知道,身后的赵国正在经受秦军的攻击,不过,他愿意赌上一把,看谁的攻击速度更快。
  庞煖这边,的确是一路势如破竹,然而,秦军那边的进展,却也一点都不慢。
  当庞煖攻下燕国勺梁时,王翦军攻下了赵国的阏与、轑阳。
  当庞煖攻克燕国的釐时,桓齮与杨端和军攻取了赵国河间六城。
  当庞煖攻克燕国的阳城时,桓齮军又攻取了赵的鄴和安阳两城。
  如此一来,庞煖不敢再赌下去了,急忙回师南援,然而为时已晚。在秦军的顽强抵抗下,庞煖收复失地的悲壮努力,只能以失败告终。
  光从抽象的文字叙述上,我们可能无法具体感受到秦国的战果。只有翻开地图,我们才会意识到秦国的战果究竟有多辉煌。秦国得到了阏与、轑阳,便完全控制了邯郸西边的漳水流域。得到了河间六城,则河间各城也全部归秦所有。得到了鄴和安阳,则秦之兵锋,距邯郸已仅百余里。经此一战,赵国的西面、南面、东面的出路都已被秦国封锁,可以说,赵国从此丧失了主动进攻的能力,只能处于被动防守的境地。
  赵国之败,庞煖难逃其咎。一代名将,从此被废而不用。处置完庞煖,赵王偃仍义愤难平。他是有大志气的,他本打算利用秦国的力量,吞并燕国,从而强盛赵国,积蓄力量,以便日后和秦国争霸天下。不成想,便宜没占到,反而地削兵辱,蚀了老本。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必须惩罚自己。自宫还是自刎,这是一个问题。
  秦赵之战,也给当时的国际形势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赵国本是合纵的首倡者,却率先背叛合纵,攻打同盟的燕国。且不说燕国恨之入骨,即便是齐、楚两国,也不敢再相信赵国。赵国之形象一落千丈,从此为国际孤立。相比较而言,秦国的行为虽然也不地道,但比起赵国的背信弃义,反而更容易被原谅一些。
  在深深的懊悔和自责中,不多久,赵王偃便郁郁而死,其子迁即位为赵王。
  嬴政十一年,天下大事,大体如上。
  
第十章 再见吕不韦
  【1、来信】
  嬴政十二年,有一个人重又走入我们的视线。
  这个人,就是久违了的吕不韦。
  犹记得,仅仅两年之前,吕不韦还在作着大秦的相国,权势显赫,雄视天下。只因牵连嫪毐谋反,险些丢了性命。好在嬴政念他奉立先王之功,加上为他说情者众多,这才格外开恩,只是免去其相国职务,逐回封国河南。
  曾经不可一世、令行禁止的吕不韦,就这样被强制性退休。回到封国河南之后,吕不韦的生活品质仍保持着过去的奢华水准,金钱、美色、衣食、车马,依然是应有尽有,从未短缺。然而,所有这些,都并不足以慰藉吕不韦心中巨大的失落和苦闷。
  吕不韦很清楚,是什么让他能够傲然于世、俯视众生?又是什么使他的八尺之躯,变得高山仰止、莫敢仰视?
  答案只有一个——权力!
  有权,则为帝王师、国之相;无权,则穷谷一迂叟而已。
  十年咸阳,吕不韦过惯了发号施令、定夺国事的日子。他已患上了权力依赖症。如今骤然告别这种高节奏高强度的政治生活,一望无际地空闲下来,再也没有人向他汇报工作,再也没有人等待他的决定。他顿时失了目标,没了寄托,于是心境蛮荒,日夜漫长。
  佳人绝色时,五陵子弟争缠头。人老珠黄去,门前冷落鞍马稀。吕不韦虽然同样年老色衰,不过好在他是男人,而且是一个充满利用价值的老男人。像他这样经验丰富的老政治家,深知秦国底细,威望既高,影响又大,一旦退休,六国自然不肯放过,无不希望延揽他到本国来发挥余热。
  两年来,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争相开出优厚的条件,力邀吕不韦出山。然而,对于诸侯们的盛情,吕不韦却一概婉拒。
  到六国去发挥余热,吕不韦并无兴趣。他作过秦国的相国,在一段时间里,他甚至是秦国实际上的一把手。在他看来,六国的庙太小,容不下他这尊大和尚。况且,六国的灭亡指日可待,他也没有必要拿自己的晚节,为六国的覆灭陪葬。
  吕不韦独独期待着咸阳的使者。
  秦国,那个他倾注过所有热情和智慧的国度,那里有他的心血、他的丰碑。那里有一个他一手扶植上去的秦王,有一个让他爱恨交织的太后。这两年来,他不曾放弃过重返咸阳的希望,也不曾放弃过重返咸阳的努力。他相信,赵姬和嬴政这对母子,终会想起他的功勋,感念他的恩情。
  然而,咸阳的道路寂寥着,咸阳的天空沉默着。
  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偏偏扎堆。尽管遭到吕不韦的拒绝,诸侯的车马,还是一拨接一拨地光临河南,想挡也挡不住。
  北宋王安石罢相,退居金陵,曾作诗曰:“穰侯老擅关中事,长恐诸侯客子来。我亦暮年专一壑,每逢车马便惊猜。”细究荆公此诗,名为存心丘壑之意,实则留恋庙堂之情,欲再报效朝廷,重续政治生命。
  同为下野的权臣,荆公作惊猜车马之语,聊以自嘲。吕不韦却是真正地害怕诸侯派来的车马。六国的殷勤好意,让吕不韦有苦难言。拜托,别再来请我了,你们是在害我啊!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你们如此频繁地光顾,叫我想不招嬴政的猜忌也难。
  另一方面,每次拒绝诸侯,吕不韦都顶着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于他门下的三千宾客。这些宾客跟随他多年,不离不弃,图的是什么?他不得不考虑宾客们的利益。他虽然不愿出仕六国,可也不能耽误人家的前程呀。
  春暖花开,咸阳的使者终于降临,为吕不韦带来一封嬴政的书信。信中如是写道:“君何功于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
  短短二十八字,看得吕不韦脸白如纸,虚汗淋漓。他冷笑着,这就是我为之苦等的消息?原来,没有消息,才是最好的消息。
  吕不韦久久地读着这封信。透过字里行间,他看见了嬴政那双冷酷的眼,那颗铁铸的心。
  是的,嬴政全然抹杀了他的功绩,彻底划清了和他的界限。嬴政抛弃了他,像蝴蝶抛弃了蚕蛹。嬴政要将他放逐到蜀地。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一入蜀地,必将永不能回归。
  王命当前,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2、饮鸩】
  且说吕不韦接到嬴政的来信,心中虽疑虑恐惧,神态间却依然保持镇定。只是在晚宴之上,他的目光显得格外慈祥,不舍地流恋在每个家人的脸上。
  宴席散去,吕不韦特地留下最疼爱的两个孙子,和他们戏耍了好一会,这才让人送回。两个孙儿离开之后,吕不韦的面容便再无一丝暖意。
  吕不韦有宠姬卫氏,年轻貌美,妙解歌舞,向来最得吕不韦欢心。卫氏见吕不韦面容阴沉,知道他一定有了什么烦恼。哄老爷子开心,是她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任她使尽千般风情,抛出万种伎俩,吕不韦始终毫无反应,只是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卫氏无奈,只得悻悻回房睡去,便宜周公了。
  吕不韦独自呆着,心绪空前狂野。
  嬴政绝情的来信,等于宣判了他吕不韦在政治上的死刑。
  然而,他吕不韦对秦国可是立了不世奇功的。他曾是权势独握的大秦相国,令六国在他脚下匍匐称臣;他曾是高高在上的秦王仲父,让太后在他身下婉转呻吟。迁入蜀地,这是流放罪犯才有的待遇,他怎能接受这样的耻辱!他必须保全自己的尊严,拒绝加诸于他的侮辱。
  是的,他至少还有一条路可以走。
  吕不韦披衣而起,立于庭院之中。凝望天空,天空真高。聆听周遭,周遭好静。嗯,这是五月的一天,一切都是五月该有的味道。
  五月,唐璜结束了他的初恋,而桂花的花期尚早。
  阶下积露,夜凉如水。吕不韦伫立良久,然后叫醒家僮,命令备下热水,他要沐浴。
  家僮们对这个传说中的老爷子,一向敬如天神。虽说在深更半夜还要沐浴的要求着实有些古怪,却也不敢多言语,只能乖乖照办。热水备妥,家僮又小心问道,“要不要唤醒卫氏,为老爷侍浴?”吕不韦摇摇头,道,“不用,都下去,老夫欲静处,任何人不得打扰。”
  吕不韦泡在热汤之中,尽力伸展四肢,感受着自己的身体。以前,都由宠姬给他洗澡,他根本用不着自己动手伺候自己。而现在,他缓缓抚摩全身,象是检阅,又象是道别。他端详着自己,骇异于自己那丑陋的、类人而非人的形状。他的身体,早已不再饱满,肥胖了,松弛了。
  多年来,他一直很少生病,然而衰老却无法抗拒。尤其是退休以来,他衰老得很快很快。外观旁览,尚似全人,解衣一卧,肢体不复相关。
  作为男人,他的情欲尚存,身体却已不堪运使。每次情动,如持新雨伞,硬要将那物撑起,真当罪过相。每当此时,他便悲凉地意识到,他已永不再年轻。
  青春消逝的声音,就是慢慢阳痿的声音。
  吕不韦沐浴完毕,穿上最舒适的熏香衣物。而在这些衣物的庇护之下,他的威严和伟岸,看上去依旧不容侵犯。他取出早已藏好的鸩酒,嘴角牵动,苦涩笑道,有些酒,必须一人独饮。有些路,必须一人独行。
  当年,嫪毐谋反被擒之后,一心只求速死。吕不韦和嫪毐不同,他一向鄙视嫪毐的下贱质地和小家子气,他就算要死,也一定要死得游刃有余。
  金黄的酒液,慢慢倾注在金爵之中。吕不韦的手,稳定而平静。而他举止之间,更是闲适优雅,雍容有度,象是在款待最尊贵的客人。今晚,他就是自己最尊贵的客人。
  既然死亡不可避免,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它的降临?
  天空黑得深沉,不见光亮,无有云彩。吕不韦晃动着手中的金爵,凝眸于酒液荡起的涟漪,仿佛已先行醉去。
  哦,鸩,你这如孔雀般美丽的鸟儿,栖于深山幽谷,飞于云天之上。单看你那五彩的羽毛,飞翔的曼妙,又有谁会相信,你竟能如此的致命,用你那华丽的羽毛,只需轻轻划过,便能把消愁的美酒变为夺魂的毒药?也罢,也罢。醉是暂时的死,死是永恒的醉。再没有比你更好的调酒师了,我正需要来上一杯你调治的美酒。来,鸩,我敬你,为你的美丽,为你的飞翔。
  【3、伤逝】
  酒液滑入喉中,馥郁芳香,端的佳酿。吕不韦一边遥想着酒液在肠胃间的穿行,一边快速回顾起自己的一生。喔,那是精彩的一生,辉煌的一生,几乎征服了全世界,俯视过所有人。
  吕不韦,我跟你说,你是上天选择过的,你是上天赐福过的。贫贱凡庸的生活,你一天也未曾经历过。命运以温柔的手臂拥抱着你,让你成为人上之人,沉浸于高处的风光和寒冷。你当知足,衷心地感谢,微笑着告别。
  噫,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然而,你于秦国功勋卓著,最终却落得这样的下场,不得善终。也许你心中余怒未消,以为自己理应得到更为体面的死亡。但是,用你那生意人的头脑再仔细想想!你的那些投资,那些功勋,都是已经沉没的成本。作为一个理性之人,在决策之时,不该将这些沉没成本计算在内。总之,过去已是过去,何必再愠怒感伤。泰坦尼克号葬身海底,而罗丝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噫,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毒酒终归也是酒。两杯下肚,吕不韦兴致渐高,思维之力越发健旺。
  他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时节,他是一个漂亮的小男孩,一只手拿着糖果,另一只手被父亲牵着,走城串乡。哦,那些纯粹的快乐,恍在眼前,却又如几万年般遥远。
  他想到了自己的家人。他已经到了末路,不能再连累他们。而在目前的局势之下,他的死,对他们未尝不是好事。嬴政顾忌的只是他一人而已,他死之后,嬴政就算不宽恕他们,至少也不会再赶尽杀绝。
  他想到了三千宾客。自从他失势以来,他便明显地感到,这三千宾客越来越难以控制。他是他们的主人,却也是他们的工具。他们不允许他无所作为,他们更不会允许他坐以待毙。如果他们知悉了嬴政的来信,难保他们不挟持他出走六国,从而成为秦国的叛臣;或者强迫他和当年的商鞅一样,造反作难,结果被株连三族。而这两种结果,都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也好,猢狲催树倒,树倒猢狲散。
  他想到了自己未尽的政治理想。很遗憾,他熬不到统一中国的那一天了。如今的舞台,属于嬴政和李斯。然而,天下归一的种子,毕竟是由他亲手撒下。在未来那秋天的田野上,想必是一片丰收景象——整齐排列的金黄谷堆,有人听钟晚祷,有人弯腰拾穗。
  这是他第一次品尝死亡的滋味,虽然经验欠缺,但他仍然决定选择和解。他回忆着生命中那些美妙的片段,作最后的挽留。而最为美妙的片段,却又总和一个名叫赵姬的女人有关。
  一阵熟悉的思念,仿佛随身携带的行李,被吕不韦在午夜悄然打开。
  赵姬,有多少个夜晚,这样的时间段,我们彼此厮守,不愿睡去。两双眼睛,甜蜜的凝望,温暖的投降。那时,你是我最重要的阵地,最坚强的堡垒。而我,一个愚蠢的士兵,以为要赢得无上的荣誉,就必须先将这所有放弃。后来,你心中的火车重新开走,而我却连卧轨的机会也化为乌有。
  然而,你我都无法否认,那是一次太刻骨的路过,那是一场太奢侈的挥霍。
  你的离去,依然在持续,从春日到冬季,从花开到雪雨。我知道,从前再也不能回去。然而,我思念着你。
  我强迫自己去相信会有奇迹。我必须相信你我的再遇,我必须相信针对彼此的老去。我必须相信,当你回来时,会轻轻地对我说一句:“哦,原来你一直在这里。”
  亲爱的,我累了,倦了,我已无力再去祈祷,奇迹也永不会发生。我将睡去,把这空旷的人世间留交给你。
  是谁,在十年后为你打开家门?是谁,在入睡前和你共一盏灯?
  我将睡去。亲爱的,别哭,也别怕,很快就会过去的。或许在多年之后,你偶然经过我的坟茔,如仍有意,请为我歌上这样一曲: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注:此即《诗经·唐风·葛生》,乃是一首妻子悼念丈夫的诗。)
  而我,也将在地下感到满足,觉出欣慰。
  【4、恐惧】
  深宅大院,门户洞开,夜风贯穿,吹卷帘幕。
  吕不韦再饮一杯,忽觉腹中一阵剧痛。他无言苦笑,毒终于发作了。
  疼痛从腹中蔓延,向全身扩散。他的身体渐渐沉重,似往地底坠去。死神正在步步逼近,听,那不容阻挡的脚步声。咚、咚咚、咚咚咚……
  刹那间,吕不韦寒毛倒竖。他原以为自己已然勘透生死,有能力平静地走入永寂。然而,当他真切地意识到,死神的镰刀即将割入他的咽喉,他却不由自主地慌乱起来。这就真的要死了吗?这一死,就永不再复生了吗?从此诀别万物,腐朽为烂泥,化解为乌有?
  屈原作天问,意在为天地溯本穷源。而吕不韦畏惧的是,天地的终点会在哪里?天地究竟有多辽阔?时间究竟有多长寿?人类又到底会存活多久?如果有一天人类消亡,宇宙是否便从此陷入死寂?人类的存在,在时间的长河里,是否短暂得可以忽略不计?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人类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在人类灭亡之后,在所有的生物都毁灭之后,要再过多久,宇宙中才会再次诞生生命?而在诞生的生命之中,会不会再进化出类似于人类的智能物种?他们是否也会和人类一样可怜?时常地笑,也时常地哭,时常对骂,也时常互殴?他们是否也贪得无厌,喜欢无休止地占有?他们是否也追求虚无的名,争抢实在的利,喜欢伤害别人,也喜欢伤害自己?他们是否也和人类一样悲哀?就如同罗素概括过的那样,人类所有的行为,其实只有两桩,一是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是让别人也这么干。而曹三又以为,罗素的这段话,再恰当不过地诠释了易经的易?彼人类和此人类之间的空白,究竟会持续多长?而这段时间之内,宇宙中又会发生些什么?宇宙有知觉吗?如果有的话,他会期待着生命的出现,从而让自己被认识吗?他在乎自己被认识吗?他需要自己被认识吗?而,而……如果连宇宙和时间也都终结了,这世界还剩下些什么?
  吕不韦不敢再想下去。他心脏狂跳,浑身发冷,甚至连毒发的剧痛也顾不上感受。他觉得自己被遗弃了,他成了孤儿,独自面临此在的死亡和未来的无限。
  Nobody cares nobody,固然是天地之常理。然而,他可是吕不韦呀!他曾征服过世界,站在权力的巅峰,让千万人在他面前瑟瑟发抖。只要他一声令下,可以铲平一座山,可以填平一条河。难道,堂堂吕不韦的死亡,也就不过如此而已?
  祝福孩子,祝福老者,祝福男人和女人,祝福已经死去的和即将诞生的。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谁的都不是。地球是圆的,所以,别以为站在珠峰高头就有资格扯开破嗓子狂喊“我站在世界之巅”这类狗屁不通的胡话。瞎得意个什么劲,在地球那头的人看来,你就在他们屁股底下,低微至尘埃。难道你还不明白?地球圆,是圆得有道理的。推而广之,地球转,也是转得有讲究的。
  大地耻笑着每一个踩踏它的家伙,它说:去你妈的。它在你的脚下大声地咒骂你。天空,哦,是的,天空,威严地罩在每个混蛋和非混蛋的头上,天空不说话,不是不能,而是不屑。天空,无可比拟的沉默。
  且不问他的死亡对秦国意味着什么,只问他的死亡对天地意味着什么。是的,他吕不韦即将死去,一段传奇即将终结。可是,为什么不见天地对此有丝毫表示?嘿,你们应该兆示出异常天象,来几道闪电,响数声霹雳,或者出现流星,降临灾异,或者山崩,或者海啸。表现出你们的惋惜,乃至是你们的愉悦。总之,发生些什么,至少让我知道你们并非毫不在乎。然而,举目望去,天空只是安静、阴沉、冷漠。喔,老天爷,哪怕给我来一阵毛毛雨也好,至少也是你的一份心意。我可是吕不韦呀。
  夜越发地深,室内一灯如豆,火光柔弱娇嫩。
  【5、遗恨】
  吕不韦深陷大恐惧,他急切地想要抓住些什么,攀附些什么,和自己一起下沉,去到黑暗的深渊,结伴不归的旅程。
  被背叛的愤怒,被抛弃的不甘,因而在吕不韦的心中骤然复活,使他暂时忘却寒冷,忘却死神。我有抑郁气,从来未经吐。欲作大叹吁向天,穿天作孔恐天怒。然而,该是倾泻的时候了。此一去,将永不回返,何必还要虚伪地隐藏自己的真实感受,把一切都粉饰得温情脉脉?
  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吕不韦可不想也这样压抑自己。即使他不能逃脱死亡的亲吻,至少,在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有权利对自己真诚,无忌惮地释放内心。
  无所谓对错!不在乎因果!
  爆发吧,恨!言说吧,心!
  同为不平则鸣,吕不韦没有像泰门那样,惟恐天下不乱地诅咒雅典城内所有的人(注1)。也没有像约伯那样,破口咒骂自己的不该出生(注2)。吕不韦的诅咒,只针对着一个可怜的女人——赵姬。
  当吕不韦打开意识的闸门,他这才意识到,他对赵姬,竟是恨得如此深沉。
  我将在夜色中沉睡,四周空无一人。然而,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怎么不来见我最后一面?多少年来的你我之间,不再有偷情时的激情疯癫,也早无厮守时的温馨缠绵。我们纯乎是两个陌生人,隔着一千多公里的遥远,隔着这个狗娘养的人世间。我的亲爱的,当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你忘了那些誓言?你忘了那些誓言!潮犹有信,妇人无情。我早该想到,我早该知道。
  河南和咸阳基本没有时差,所以我想此时你应该已经睡下。脱去了繁缛的华服,卸去了厚重的脂粉。在你的呼吸中,只剩苍老的气息,再无青春的甜腻。昔日戏言身后事,如今都到眼前来。不用等到一千年之后,只要等你一觉醒来,这世界上就已经没有了我。你的第一个男人,你的吕郎,将永远离开你。这样的场景,可曾在你的梦中出现?即使出现,可能唤醒你那沉睡的心?
  赵姬,别人视你为太后,可在我眼中,你永远是邯郸那个被我豢养的贱婢。这由不得你。我可以原谅嫪毐,丫本来就是一种马。我可以原谅茅焦,长得帅并不是他的错。我可以原谅嬴政,作为帝王,他有权利铲除大患,让自己感觉安心。可我无法原谅你,你一直都是有选择的。然而,你总是用下半身思考,你的淫欲也总是不能餍足。而我,却只能忍受你,纵容你,旁观你。
  是怎样恶意的造物,将美丽的容颜和蛇蝎的心脏,同时放在你一人的身上?是我成就了你,是我成就了你们一家。你本只是一个平凡女子。是我,在人群之中,打捞出你,拯救了你。否则,现在的你将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你会和某个庸碌的混球结婚,生几个蠢得要死的孩子,然后变老变丑,象被榨干的药渣,被毫不留情地丢弃,再无人过问。是我,将光辉倾洒于你,将荣华赐予于你。然而,你何曾感恩,何曾报答?鸩毒再毒,又怎毒得过你的绝情,又怎毒得过你的反噬?
  吕不韦继续饮酒,狠狠地呛了一口。毒酒的烈焰,在他的头脑中熊熊燃烧。壮士猛虎吟白头,载妓随波任去留。是的,要上路了。窗外梅花盛开,月色晶莹剔透,天空明亮,投下比白昼更强烈的光。青春作伴好还乡,怎不恣狂荡?断片,碎裂,撕扯……
  啊,你曾是多么的美,而且知道害羞!然而,所有的荡妇,无不是由处女变成。很高兴你也会老,而你如今的景况也未必美妙。你残败了,你已不再拥有我不惜为之而死的容貌。难道,这就是你伤害我所得到的好处?你满意了吗?你快活了吗?
  【6、诅咒】
  我早径忘了你,比你忘记我更早更快。庄子云,以火救火,以水救水。西贤云,以钉出钉,以情欲克情欲。这正是我忘记你的方法。我在所有女人的身上寻找你,遗忘你。佳人不同体,美人不同貌,这世界真好。卫氏就比你更美,我的许多宠姬都比你更美。然而,她不是你,她们都不是你。你根本就不在乎这些,我也不在乎。
  赵姬,你我都只能活这一生,为什么要作践她,糟蹋她?我知道,有太多的障碍横亘在我们中间,但这些我都可以克服,惟独不能挽回你冰凉的心。一了百了,等我化成灰之后,大抵是认不得你,也记不得你的了。且慢,Houston,we’ve got a problem(休斯顿,我们遇到麻烦了)。万一人死而有灵,那么在地下,你将归谁所有?是我,还是嬴异人,还是嫪毐?
  这真是一个恼人的问题,不过也不必多想,到时自然便能知道。而现在,赵姬,我诅咒你。我愿你最快地衰老,最慢地死去,百病缠身,一脸鸡皮,你的镜子在尖叫,你的丑陋在示众。再没有人爱你,你的子孙都嫌弃你,厌恶你,躲避你。我也要诅咒你的子孙,那本该是我的血脉。愿最坏的祸殃、最惨酷的命运都加到他们身上,让他们互相憎恨,互相残杀,直至灭绝干净,直至这世上再无你的血,再无你的基因。
  吕不韦,你这又是何苦呢?为什么你就不能看开?毕竟她曾是你最爱的人。可是就不。鲁迅先生临死前也写道,“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诚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为什么要宽恕?这个世界离不开爱,同样也离不开恨。爱恨的合力,转动着命运之轮。
  如果真有上天在听,如果真有祈祷灵验,我也不必愧疚,你也不必紧张。当年,齐景公有疾,梁丘据请诛祝史。晏子曰:“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聊、摄以东,姑、尤以西,其为人也多矣。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是以,一如我此刻诅咒你,那些受过你恩惠的人(如果有的话)也正在祝福你。你的命运,依然取决于你自己的行为。
  所以,我将如我所愿地诅咒你,并且绝不原谅。这才是我,一个真实的吕不韦。况且,就如同安东尼·伯吉斯在《发条橙》中所言,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而已。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
  是的,我选择诅咒你。
  吕不韦已到了弥留之际。他的意识在渐渐逃逸,身体在片片脱落。恍惚中,他似乎已走入庭院,迎风起舞。梅花血也似的红,开得好生灿烂。
  漫天月光是谁的暗器,三分销魂,七分失意?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更何况,眼泪也不具备排毒功能。然而,吕不韦还是不禁潸然泪下。你多美啊,请为我停留……
  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天。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眼。
  他忽然微笑起来,可怕阴冷,歇斯底里。这一抹微笑,勾销了他最后的气力。青铜坚硬,肉体脆弱。他轰然倒地,耳畔依稀回荡着一首歌曲: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自杀并不痛苦
  它会带来很多改变
  我可以选择接受或放弃
  只要我愿意……)
  (注3)〗
  不是吗?似乎死亡也没想象的可怕。可是,这真就是最后的结局了吗?
  有光……
  〖注1:
  参见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第四幕第一场。
  泰门:城啊,你包藏着如许的豺狼,快快陆沉吧,不要再替雅典做藩篱!已婚的妇人们,淫荡起来吧!子女们不要听父母的话!奴才们和傻瓜们,把那些年高德劭的元老们拉下来,你们自己坐上他们的位置吧!娇嫩的处女变成人尽可夫的娼妓,当着你们父母的眼前跟别人通奸吧!破产的人,不要偿还你们的欠款,用刀子割破你们债主的咽喉吧!仆人们,放手偷窃吧!你们庄严的主人都是借着法律的名义杀人越货的大盗。婢女们,睡到你们主人的床上去吧;你们的主妇已经做卖淫妇去了!十六岁的儿子,夺下你步履龙钟的老父手里的拐杖,把他的脑浆敲出来吧!孝亲敬神的美德、和平公义的正道、齐家睦邻的要义、教育、礼仪、百工的技巧、尊卑的品秩、风俗、习惯,一起陷于混乱吧!加害于人身的各种瘟疫,向雅典伸展你们的毒手,播散你们猖獗传染的热病!让风湿钻进我们那些元老的骨髓,使他们手脚瘫痪!让淫欲放荡占领我们那些少年人的心,使他们反抗道德,沉溺在狂乱之中!每一个雅典人身上播下了疥癣疮毒的种子,让他们一个个害起癞病!让他们的呼吸中都含着毒素,谁和他们来往做朋友都会中毒而死!……天上一切神明,听着我,把那城墙内外的雅典人一起毁灭了吧!……
  注2:参见《圣经·约伯记》第三章:
  此后,约伯开口咒诅自己的生日,说,愿我生的那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愿那日变为黑暗。愿神不从上面寻找他。愿亮光不照于其上。愿黑暗和死荫索取那日。愿密云停在其上。愿日蚀恐吓它。愿那夜被幽暗夺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乐,也不入月中的数目。愿那夜没有生育,其间也没有欢乐的声音。愿那咒诅日子且能惹动鳄鱼的,咒诅那夜。愿那夜黎明的星宿变为黑暗,盼亮却不亮,也不见早晨的光线。因没有把怀我胎的门关闭,也没有将患难对我的眼隐藏。我为何不出母胎而死。为何不出母腹绝气。为何有膝接收我。为何有奶哺养我。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和地上为自己重造荒邱的君王,谋士。或与有金子,将银子装满了房屋的王子一同安息……
  注3:该歌曲完整歌词如下:〗
  「Suicide Is Painless
  Through early morning fog I see
  The visions of the things to be
  Their pains are all withheld from me
  I realize,and I can see that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The game of life is hard to play
  I’m gonna lose it anyway
  The losing cards are ill some day lay
  So this is all I have to say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The sword of time will pierce our skin
  It doesn’t matter where it begins
  But as it works its way on in
  The pain grows stronger,watch it brim
  Suicide is painless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A brave man once requested me
  To answer questions that are key
  Is it to be,or not to be?
  And I replied,oh why ask me?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And you can do the same thing
  If you please」
  【7、后事】
  人间再无吕不韦。
  世代如落叶,一代出生一代凋谢。吕不韦这一撒手人寰,自己固然得到了解脱,却给他的家属和舍人们留下道难题。
  如我们所知,吕不韦虽然已经远离秦国的权力中心,也不再担任相国一职。但他毕竟还是秦国的文信侯,食着河南雒阳十万户,无论是在名义上还是在实质上,他都仍然是秦国的臣子。按照惯例,他这种级别的人物一旦过世,必须停尸宅内,先向咸阳报告,等待秦王对其治丧事宜作出具体批示,而不能私自做主,说埋就给埋了。
  关于如何处置吕不韦的后事,吕不韦的家属和舍人们起了分歧。家属们主张先向咸阳报告,再作理会。而舍人们则哀主人之冤死,怒嬴政之无情,他们担心,说不定嬴政会以平民之礼,将吕不韦胡乱葬之,嬴政已经欺凌主人于生前,绝不能再让他侮辱主人于地下,于是主张先以诸侯之礼将吕不韦下葬,等木已成舟,再奏请咸阳批准。舍人们人多势众,家属们哪里争执得过,只得依从。
  于是,舍人宾客数千人窃共葬吕不韦于河南洛阳北芒山,与其妻合冢。因为吕不韦的妻子下葬在先,故其冢在民间仍被称为吕母冢。
  葬完吕不韦之后,数千舍人宾客一时都迷茫起来。比群龙无首更糟糕的是群首无龙。吕不韦之死,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是天塌了,地崩了。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他们的精神领袖去了。他们的主心骨去了。今后何去何从,他们全无主意。
  遥想当年,孔子下葬之后,其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丧毕,相诀而去,则哭,各复尽哀;或复留。更有子贡者,庐于冢侧,凡六年,然后去。于是有人提议,效仿孔门弟子故事,为主人尽忠守灵。一言既出,响应纷纷。在这个时候,他们的确需要团结起来,彼此取暖,互相安慰,一起度过这段伤痛时期,使自己有勇气继续生存下去。
  吕不韦的死讯很快传到咸阳。如何处置吕不韦的后事,对嬴政也是一个考验。吕不韦宁愿以死相抗,也不肯入蜀,这份激烈倒是颇出乎嬴政的预料。他命令吕不韦全家迁入蜀地,只不过是要割断他和诸侯以及其舍人宾客之间的联系,以防止他谋反作难,并无杀他的念头。毕竟,吕不韦对他们父子都立有大功,没有吕不韦,他父亲作不了秦王,他嬴政也不会有今天。
  吕不韦既然选择了自杀,他作为秦王,便必须作一个公开的声明或表态,对吕不韦盖棺定论,以安抚群臣,稳定民心。待嬴政再听到吕不韦的舍人宾客们,打算在吕不韦冢边服丧三年,不由大怒。吕不韦以死抗命,已经是在挑战他的权威,而舍人宾客们的此举,则更像是一种明目张胆的示威,他们要传达给世人这样的信息:吕不韦是无辜的,是被嬴政给逼死的。吕不韦之死,已经使得这些舍人宾客们更为团结,如果再加上六国的怂恿煽动,难保不会闹出什么乱子。
  嬴政的处理措施,迅速干脆,雷厉风行。首先,对数千舍人,凡哭临者,若是三晋之人,逐出令归。若是秦人,六百石以上者,夺其官爵,迁移于房陵。五百石以下者,即使未曾哭临,也迁移于房陵,其官爵则可以保留。其次,对于吕不韦的家属,藉没为徒隶,其子孙,禁不得仕宦。最后,下诏曰:“自今以来,操国事不道如嫪毐、不韦者籍其门,视此!”
  这道诏书,给吕不韦最终定了性,同时也在向大臣们辩解,我这可不是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吕不韦落到这样的田地,只能怪他自己操国事不道。
  反观赵姬,当她听到吕不韦的死讯,只是轻叹了一声,再无其它情绪。她老了,青春已经消逝,热情已经耗尽。她单是尊贵着,寂寞着。她习惯于这样的寂寞,她将死于这样的寂寞。
  我们再来关注一下吕不韦的后裔。据《史记·集说》记载,汉时南越国之国相吕嘉,乃是吕不韦之后。吕嘉在南越国历相三世,吕氏宗族官仕为长吏者七十余人,男尽尚王女,女尽嫁王子兄弟宗室。权势之盛,与其祖当年相仿佛。不同的是,吕不韦终生没有谋反,而吕嘉却过了一把谋反的瘾,与其弟将卒攻杀王、太后及汉使者。后来,吕嘉为汉诛杀,吕氏宗族就此覆灭。
  吕嘉为吕不韦后裔之说,不见于他书,其真伪可以存疑。而另一个以吕不韦后裔自居的例子,则绝对属于不靠谱。
  汉高祖刘邦死后,其妻吕后专政,诸吕皆封王。吕姓遂有取刘姓而代之的想法。于是开始为夺位作舆论准备,将自己和吕不韦扯上关系,宣称秦王嬴政其实是吕不韦的私生子,秦的天下,实际上是吕家的天下。刘邦从吕家手中抢了天下,现在该是时候还给吕氏了。而事实上,吕后之父吕公,为汝南新蔡人,与籍贯阳翟的吕不韦,八杆子也打不着。
  嬴政十二年,另有两事,并述如下。
  一、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此举想来,或许是嬴政对于重惩吕不韦舍人后所作出的一种平衡、一种怀柔吧。
  二、发四郡兵助魏伐楚。不问可知,这又是姚贾在外交上的杰作。去年魏楚赵燕四国合纵,将以攻秦。在李斯和姚贾的谋划下,合纵不仅被破,而且还使得赵燕两国互殴。今年,在姚贾的游说之下,魏决定和秦联合伐楚,欲夺回当年被楚所占有的宋国旧地。战未久,秦国退兵。这一战,秦国虽无战果,但让魏楚结仇的目的已然达到。从此,魏楚赵燕四国之关系彻底决裂。

第十一章 韩非入秦
  【1、名将李牧】
  嬴政十三年,秦国再次向赵国大举进攻。秦国大军,由将军桓齮率领,先攻赵国平阳,拔,大军继续突进,兵锋直临武城城下。一旦武城也被攻克,则意味着赵国的南长城被全线突破,都城邯郸也将失去一道最可靠的人工屏障。
  赵国这边,新即位的赵王迁,素以无行闻于国。如前所述,赵王迁之母,最早为邯郸的一名娼妓。赵迁虽然贵为赵王,是赵国的最高统治者,但由于生母身份低贱,因此内心不免自卑,也总担心别人看不起自己。而在赵迁头上,还始终笼罩着一块巨大的阴霾。这块阴霾,就来自于他的兄长赵嘉。
  赵嘉,原本被先王赵偃立为太子,后来因赵偃宠爱赵迁之母,硬生生地夺了赵嘉的太子之位,反给了赵迁。赵偃此举,当时就在国中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诸大臣纷纷为赵嘉鸣冤抱不平。
  赵嘉,仪表非凡,礼贤下士,又是王后嫡出,深得大臣和百姓拥护,国中声望,远在赵迁之上。赵王迁如今即位,对赵嘉这个兄长更是忌惮,生怕被他夺了王位。然而,他也缺少干脆杀掉赵嘉的魄力,只能默默地忍耐,默默地变态。
  赵迁生性轻浮,不喜朝政,只知女色淫乐。他父亲下葬不久,他就开始声色狗马,花天酒地。对于赵迁的非礼行为,大臣们都不以为然,时常相互感叹,要是赵嘉公子作王,就绝不会这样。
  大臣们的轻视,反而更助长了赵王迁的逆反心理。好在他身为赵王,永远不愁没人阿其所好,纵其所欲。大臣郭开,向以溜须拍马、阿谀奉承著称,很快就博得赵王迁的信任。赵迁也只有在郭开面前,才能感到作王的威风和尊严。
  秦国大军压境,事关赵国存亡,赵迁也不得不从后宫忙中偷闲,召群臣商议对策。赵迁虽然无行,却也不算无知。他身上毕竟流着赵氏的血。他也想趁此机会,向臣民们证明,他有能力作他们的王,有能力驾驭这个国家,他比赵嘉更有资格坐在王位之上。因此,赵迁根本就没有考虑用外交或割地来解决危机的可能。他的选择是:以暴制暴,以战止战。
  十万大军集结完毕,谁人堪为大将?大臣们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主张召回身在魏国的老将廉颇,一派主张重新起用被废黜的庞煖。廉颇和庞煖,皆是身经百战的名将,又在军中具有崇高威望,的确都是合适人选。
  赵王迁却不欲用老臣。老臣总欺负他,轻视他。一朝天子一朝臣,他要培养自己的嫡系,因此推举从小的玩伴——扈辄为大将。
  任命即出,满朝哗然,却也无可奈何。
  扈辄领十万大军,急赴武城解围,正中秦军埋伏。赵军疲惫之师,哪能抵挡!扈辄被斩首,十万赵军全军覆没。
  消息传回邯郸,满城悲泣,哭声终夜不息。赵王迁大叫,“扈辄误我!”吐血数升,昏厥在地。
  赵王迁不曾料到,失败竟会如此惨烈,这对他的威信是一次沉重打击,也让臣下们对赵嘉越发期待。而这十万大军,是他父亲留给他的宝贵家当,就这么被他轻易地挥霍殆尽。十万将士,再不可能归乡。十万家庭,从此破碎孤寡。国中壮年,几乎穷尽。他将如何向大臣们交代?他将如何向那些为国捐躯的好男儿交代?他将如何向那一个个默默承受的家庭交代?
  赵王迁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却又不得不考虑另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秦军刚刚获胜,士气正高昂,倘若长驱直入下邯郸,又该何以应对?
  时至今日,赵国只剩下最后一个筹码——李牧和他的边兵。
  赵王迁急遣使者,持大将军印,往召李牧。
  李牧,天下名将,常驻雁门,防备匈奴。当年一战,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单于奔走。十余年间,匈奴畏之如神,不敢近赵边城。
  李牧得到了大将军印,不喜反忧。他统帅的边兵,是赵国的常备部队,不到山穷水尽,绝不会轻易调动。国之存亡,寄托在他一人之身,这是为将者的光荣,却也是治国者的悲哀。
  王命急迫,李牧不敢拖延,于是选车千五百乘,选骑万三千匹,精兵五万余人,随自己启程。只留车三百乘,骑三千,兵万人留守雁门。
  边地百姓闻听李牧回师,哀声一片,拦马痛哭道,“李将军勿弃我等。将军何忍,置我等于匈奴虎狼之口而不顾。”
  李牧流涕长叹,道,“国事如此,非牧所愿。牧为将,但遵王命而已。退却秦师,必重来与诸君相见。”
  桓齮听闻李牧舍雁门而归邯郸,大喜道,“李牧一出,赵国无能为也。”
  桓齮久仰李牧威名,恨不能立即一战。李牧都被逼出来了,看来赵国是赌上了他的救命钱。只要击溃李牧边兵,赵国将再无抵抗能力。
  前线大捷,嬴政心情上佳。在等待下个捷报之前,他决定去一个地方。
  【2、王之河南】
  河南洛阳,在长达五百十四年的时间里,一直为东周王朝的国都,可谓是一座王者之城。然而近两个月来,这座古老宁静之城,却一直充斥着喧哗与骚动。先是老相爷吕不韦之薨,接着是吕不韦门下的数千舍人宾客作鸟兽散,驱逐的驱逐,迁徙的迁徙。经此两番巨变,洛阳好不容易平静数日,忽然之间,城中却又开始了大索戒严。
  洛阳虽然已是没落的都城,但百姓们依然保有着往昔的政治敏感。他们知道,一定是有什么大人物要来洛阳了。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回居然是秦王嬴政御驾亲临!
  这次洛阳之行,嬴政兴致颇高。一来,自打他十三岁登基为秦王,除了定期到雍城朝拜宗庙、祭祀天地,这还是他第一次离开咸阳。二来,吕不韦之死,让他如释重负。此次巡视吕不韦的封地,对他来说完全是一个胜利者该有的享受。
  嬴政驾临洛阳,另有深远用意。首先,借此举彻底消除吕不韦的残存影响。毕竟,大部分朝中大臣都经历过吕不韦时代。其次,洛阳在政治上有着独特的象征意义。他将以王者的姿态驾临,宣告天命的交接,王权的转移。
  嬴政欣赏完毕吕不韦的宫殿,又轻车简从,只带着李斯和几个近臣,探访吕不韦的墓园。时为黄昏,天边金霞万道,但见北芒山下,土丘隆起,新坟荒草,景物萧索。四野肃穆一片,只偶尔有鸟的飞鸣,或暮归老牛的吼声。
  嬴政伫立墓前,心绪复杂。当他还是个孩子,他便活在吕不韦的阴影之下。如今,这个曾经无比强势的老家伙,终于被他击倒。老家伙就躺在黄土之下,再也不能倚着仲父的身份,对他指手画脚,向他吹胡子瞪眼睛了。
  嬴政觉出复仇的快意,又不免弑父的恐慌。
  太阳西下,寒意陡起。李斯和近臣们见嬴政面色凝重,知他心中纷乱,也不敢打扰。
  嬴政迈步而上,站在墓丘最高处。他那高大而年轻的身躯,竟微微有些颤抖。他恍惚地望着昏暗的荒野和远处的火光,心头涌起一股强烈的悲伤。
  他熟悉脚下的那个人,他甚至还曾爱过脚下的那个人。那个强大的吕不韦,那个不可一世的吕不韦,就这么躺在地下,再无声息了吗?难道,正如托马斯·格雷在其名诗《墓园挽歌》中慨叹的那样:
  〖炫炫之豪族,煌煌之王侯,
  美貌所招徕,财货所添购,
  最终皆难免,灰飞烟灭时。
  荣华何足道,百年归丘垄。〗
  「(The boast of heraldry,the pomp of power,
  And all that beauty,all that wealth e’er gave,
  Awaits alike the inevitable hour:
  The paths of glory lead but to the grave.)」
  一念及此,嬴政悲从中来,黯然有泪。他站在坟上,嘴里喃喃着,悲伤地撒下一小块泥土。他忽然指着脚下,激动地朝着李斯等人大声发问:“这人,他留下了什么?”
  李斯和近臣们都远远候着,他们可不敢也站到吕不韦的坟上去。而嬴政此问,饱含忧伤,可见此刻他的心中,正对生存价值产生着动摇和怀疑。近臣们相顾失色,不知该如何劝慰嬴政。
  只有李斯还保持着冷静,道,“微臣以为,大王应该问,这人,他带走了什么?”
  李斯一言即出,嬴政仿佛被突然点醒,立时释然。诚如李斯所言,他应该考虑的是,这人带走了什么。
  事实上,吕不韦什么也没带走。现在,毫无疑问的,整个秦国都是他嬴政的了,秦国的土地、秦国的人民、秦国的军队,都为他一人所有,也只听命于他一人。
  嬴政用力地跺了两下脚,放声大笑道,“廷尉所言大是。感彼柏下人,安得不为欢。传令下去,大开筵席,全城百姓,大酺三日。”
  【3、魔力之书】
  洛阳之行,嬴政以其王者的神采,迅速征服当地百姓。而嬴政出巡的车驾排场,更是奢华浩大,饶是见多识广的洛阳市民,也不由为之瞠目结舌、叹为观止。在此时嬴政的身上,业已显现出了他对压迫性的伟大、击溃式的崇高的特殊嗜好。
  这趟旅程,带给嬴政众多在咸阳无法寻到的乐趣,也为他日后疯狂热衷于巡幸天下,提前启露了端倪。
  嬴政回到咸阳,重归平素熟悉的生活。而在他平素的生活中,读书为一重要内容。对于常人来说,读书之苦远大于乐,非有毅力,不能坚持。而对于嬴政来说,能让自己沉静下来,潜入书中,不理外物,则无疑更为难得。毕竟,他身为秦王,又正值躁动的青春年华,天下所有的诱惑,只要他想要,就能即刻满足。
  这一日,嬴政在书房偶见一册竹简,其题为《五蠹》,初不经意,漫翻之。才看不几字,不觉立起,边看边行,步出宫殿,来到花园之中。当他读到“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之时,吟咏再三,感叹再三,只觉仿佛出于自己肺腑之间。再往下读,快意兴发,无措手处,乃以玉尺击打金罍。及读到“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之句时,不禁失魂落魄,神酥骨软。心慕而手追,用力过猛,玉尺一时尽碎。
  自古雄文,开篇不务奇怪,而能渐入佳境,待至深入,乃知广有洞天,山包海容,直至目眩神迷,浑不知来路归处。《五蠹》如是,《滕王阁序》也复如是。(注:《唐摭言·卷五》载,“王勃着《滕王阁序》时年十四。都督阎公不之信。勃虽在座,而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者为之。已宿构矣。及以纸笔巡让宾,勃不辞让。公大怒,拂衣而起,专令人伺其下笔。第一报云‘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是亦老生常谈。’又报云‘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公闻之,沉吟不言。又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矍然而起,曰:‘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遂亟请宴所,极欢而罢。”)
  话再说回来。赏鉴有时有,英雄无时无。赏鉴之难,难在有赏鉴之才,更难在有赏鉴之量。譬如,萨利埃雷自诩为莫扎特的知音,可谓有赏鉴之才,却又因妒嫉莫扎特的音乐才华,对其排挤打击,直置其于死地,是为无赏鉴之量。
  幸好,嬴政并非萨利埃雷。嬴政读书,自与常人不同。他之读书,不为名望利禄,不为章句科举。是以,他虽性好读书,却并不憎人学问。见人学问越高,心中反而越喜,为自己又多一可用之人也。
  嬴政览毕《五蠹》,急传内侍,问书从何来。内侍答曰,“廷尉所进。”
  嬴政乃召李斯,问道,“此书尚有否?”李斯又进《孤愤》一篇。嬴政读罢,喟然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李斯正色说道:“以吾王之尊,不当作此类言语。”嬴政闻言一愣。李斯再道,“夫圣人以天地存怀,王者以苍生为念。吾王身系大秦社稷,焉可轻易言死。此书固佳,吾王爱之即可。爱之而不得,则召其著者前来相从即可。王者号令万姓,为我所用。以人主之尊,岂有从人而游之理!吾王轻言死,又将置江山社稷、黎民苍生于何地?”
  嬴政自知失言,对于李斯的较真,也不生气,反觉欣慰。李斯之言,让他从文字的魔力中清醒过来,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不再迷失。要怪的话,也只怪这《五蠹》的作者太过神奇,不然,以他嬴政的智慧之高,眼界之远,断不会因一篇文章,便罔顾自我,恨不能以死相许。嬴政解嘲地笑道,“廷尉责备的是。寡人自思,此人已在地下,虽召之亦不能来,是以方才一时口不择言。”
  李斯笑道,“好叫吾王得知,此人尚在人间。”嬴政大惊,继而大喜,急问其人为谁。李斯道:“此韩非之所著书也。”
  “莫非便是上书存韩的韩国公子韩非?”
  “正是。”
  嬴政叹道,“当日见其存韩书,以为其才不过尔尔。廷尉虽为之辨,寡人终不能信也。今观此两篇,乃知廷尉知人不虚。”
  李斯再道,“韩非之书,当远不止两篇之数,惜乎向来秘不示人,不能为我王得之。”
  嬴政大笑道,“何惜之有。其人既在,宣之来即可。”
  李斯道,“韩非乃韩国公子,恐终不忍离故土。韩王素信韩非,也不能任其来也。”
  嬴政冷冷说道,“寡人欲得韩非,孰敢不从。”于是传诏桓齮,令其分兵急攻韩,必使韩非来秦,然后止战。
  【4、男版海伦】
  秦国兴师伐韩,不为攻城,不为略地,而只是想要韩国交出一个人——韩非。如果说,以前的韩非还只是在小范围内拥有知名度的话,随着这场战争的发生,韩非之名即刻传遍天下,无人不知。
  众人在惊奇的同时,也不免纳闷,这韩非究竟是怎样的神圣,值得秦国如此劳师动众?嬴政也真是的,为了一个四十有七的男人,至于吗?如果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发动战争,对他们来说反而更容易理解些。譬如,为了海伦,希腊和特洛伊可以血战十年。对此,马洛曾在他的诗剧《浮士德博士》中如是感叹道:
  〖就是这张脸使千帆齐发,
  把伊利安的巍巍城楼烧成灰的吗?〗
  「(Was this the face that launched a thousand ships
  And burnt the topless towers of Ilium)」
  而从这一诗句中,也演化出了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比喻:动用千艘战舰的美貌。
  当听到秦国为了得到他,宁肯发动战争,韩非的感受无疑是复杂的。他在韩国蹉跎了十余年,一直得不到重用,好不容易新王上任,对他言听计从、委以重任。他满以为从此可以大展抱负,却又莫名其妙地被秦国相中,竟然打上门来,指名要他。得到秦国如此看重,他心中自然也不无得意,但另一方面,因他一人之故,将韩国卷入战火,却又让他惶恐不安,隐隐以祸水自居。
  尽管韩王安一再向韩非保证,为了他,韩国不惜和秦国开战。韩非依然难解心结,况且,他深知,这是一场韩国无法取胜的战争,而失败的代价,可能就是亡国。于是坚持孤身入秦,以罢秦国之兵,还韩国暂时安宁。
  不得已,韩王安只能送别韩非。出城外三十里,韩王安犹不肯回车。韩非也深为感伤,泣道:“蒙王不弃,委我重用。无奈强秦以兵见逼,不容不去。吾以不祥之身,陷国于战,本当伏剑自尽,以解罪孽。然自思一死虽易,报王为难,故苟全此身。西去入秦,或能得秦王信用,吾当居间为韩而谋,终不背家国。”
  韩王安大哭道:“愿为叔父而战。”
  韩非道,“万万不可。因一人而误社稷,吾罪大也。”又顾谓诸臣曰:“吾人此去,恐不能复归。国之内外,有赖诸公。善事王上,勤修朝政,吾虽去,亦可慰怀也。”诸臣也是伤感洒泪。韩非再道,“就此告别,王上幸勿远送。”
  韩王安哭道,“叔父西去隔千里,国有疑难可问谁?”
  韩非道,“吾虽去韩,吾书犹在,王上善习之,治国之道可知也。修明法制,执势御下,富国强兵,求人任贤,则我韩之幸,宗庙之幸。切不可重蹈先王覆辙,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
  时在深秋,水寒风冷。落叶枯黄,缤纷飘舞。琴羽箫鼓作悲歌,车马迟疑不肯发。四野寂寥,雁阵南飞,日没远山,白雾横起。王臣执手相看,叔侄泪滋魂动。始信江淹《别赋》所云: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韩非单车而去,离开了他的故土,离开了他的家国。沿途父老,目送流连,似在相问: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
  及韩非去远,张让进言道,“韩非久在韩,尽知韩虚实。今使秦而去,若以灭韩而邀宠于秦王,则韩危矣。”
  韩王安斥道,“叔父当年为先王所黜,犹不愿舍韩而事诸侯。今甘愿孤身入秦,正为韩社稷计。寡人知叔父必不负我,卿勿复言。”
  张让羞愧而退。
  【5、宫廷问对】
  秦韩边境,韩国宜阳城。杨端和所率秦军,集结城下。已经过两轮攻击,城墙早已残破,守军士气低落。下一次攻击,宜阳城必破无疑。
  杨端和拔剑,正欲下令再次进攻,城中忽然一箭射出,在空中飞翔出一道美妙弧线,斜斜插在杨端和的车前。
  箭上附书云:公子韩非将出见。
  杨端和大喜,下令后撤十里,以为迎接。
  城门缓缓打开,单车驶出。车上立有一人,身高八尺,面色沉静,高冠长剑,衣袂飞扬,正是这场战争的标的——公子韩非。
  喧嚣的战场,顿时安静下来。十里之外的秦军,城墙之上的韩军,这数刻前尚在激战的双方,此时的注意力,同聚在韩非一人身上。
  达利曾吹嘘道,年纪越大,我长得越帅。韩非也属于这类越老越有魅力的男人。此时的韩非,时年四十有七,相比当年在兰陵和李斯同学之时,越发显得成熟冷峻,气势逼人。
  韩国守军默默目送着韩非,直至韩非没入秦军阵中,不复得见。而韩非一入秦军,秦军也果然信守承诺,爽快撤退,不再进攻。
  强大的秦军,说去便去,留给城下一片开阔,仿佛从来也未曾在此地出现过。韩国守军侥幸逃过一劫,回首方才的攻城血战,恍惚得如同一场臆造的梦。然而谁又知道,这些虎狼一般的秦军,什么时候又会重新回来?
  韩非到得咸阳,嬴政亲自迎接,设筵款待。
  韩非的气质形象,果然和嬴政想像的一样。而韩非的口吃,也并没有嬴政想像中的严重。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口吃,反而使得韩非的谈吐别有一种奇妙的韵味。韩非并不刻意地掩饰自己的口吃,他只是放慢说话的节奏,即使偶尔卡壳,也并不着急慌乱,而这,也让他的话语透出一股舒缓顿挫的优雅。
  嬴政笑道,“寡人欲见公子久矣。公子的大驾,可实在不好请啊。”
  韩非道:“臣鲁钝愚昧,何堪大王错爱!自思百无一用于大王,还乞大王放归。”
  嬴政道,“公子刚来秦国,怎么就说要走的话?寡人前见公子之书,心摇神动,惊为天人,不由日夜思慕。今日终于得见公子,实慰平生。公子且留秦,容寡人求学问教。”
  说着说着,嬴政竟大段背诵起《孤愤》、《五蠹》来,一字不差。这不免让韩非大为惊奇。他万万没有想到,秦王嬴政,他最大的假想敌,居然会是他的一个痴迷读者。
  韩非对嬴政的敌意,大大地缓和下来。
  在春秋战国诸子中,韩非子和其他的子有一最大区别。韩非子是唯一站在君王的角度来书写的,也是唯一只写给君王看的。(这种区别,自然和韩非独特的宗室身份密切相关。当他作《韩非子》之时,在他的潜意识里,很有可能已经将自己视为君王。)也就是说,韩非的书,属于绝对的小众读物。他理想中的读者人数,只有七个,即:当今天下的七个君王。
  当韩非面对着嬴政,听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对他的思想有如此深刻的理解,不由顿生知音之感。因此,凡嬴政有问,韩非皆悉心作答。因为口吃,韩非难以长篇大论。不过和嬴政说话,他也用不着长篇大论。端木赐闻一以知二,嬴政则和颜回一样,闻一足以知十。
  既得陇,复望蜀。嬴政又道,“公子之书,当不止此两篇。寡人欲悉得之。”
  韩非面露为难之色。他想起自己那个不争气的侄子——韩王安来。韩安是个好人,但同时也是个无用人。而眼前的嬴政,其睿智雄视,远非韩王安所能比拟。如果抛开家国情感等因素,非要把他的学说托付给谁的话,嬴政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可是,最值得托付其学说的嬴政,又正是韩非最不愿意托付的那个人。韩非于是推塞道,“辱蒙大王垂问,臣虽曾著书,然自知鄙陋,每随手丢弃,不加珍惜,迄今已少有存者。”
  嬴政猜到韩非心事,也不强求。反正韩非已经身在咸阳,得到了活人,还用在乎那些死书!
  两人一番畅谈,不觉天色已晚。嬴政道,“公子一路劳顿,寡人不敢久留,还请入驿馆早早歇息。”临别,又问韩非道,“寡人欲取六国,以公子之见,当以何国为先?”
  韩非一愣,道,“秦取天下,必以赵为先。两年之前,臣已上书大王言此。”
  嬴政大笑道,“公子之见,正与寡人同。”
  【6、兄弟聚首】
  廷尉府的仆人们近日来格外忙碌,这是一个信号,表示府中又将迎来一位尊贵的客人。
  廷尉府是经常需要接待客人的。以往,待客的准备工作都由李斯夫人着力操办。而这次,李斯居然亲自过问,从草木园林,到器具布置、酒水菜单,任何一个细节都不马虎。这样的情形,在廷尉府中是头遭出现。仆人们不由猜测道,一定是秦王嬴政即将驾临。否则,这世上还有谁的到来,能让李斯如此事必躬亲、务求完美?
  这天一大清早,李斯便将孩子们从床上叫醒,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庄重语调说道,“孩子们,记住今天吧。因为就在今天,你们将见到你们的韩非伯父,一个拥有世上最伟大头脑的圣贤。”
  在李斯的熏陶下,孩子们多少都有些目中无人。然而,当他们听到即将见到传说中的韩非时,忽然全兴奋起来。他们知道,韩非是阿父的恩人,也是他们全家的恩人。同时,他们心中也满怀好奇,这韩非究竟是何等模样,能让生平未尝服人的阿父,唯独对他赞不绝口、推崇有加?
  孩子们激动着,李斯又何尝不是!一别十三年,终于能再次见到韩非了。十三年来,他和韩非都变了许多。他已经贵为秦国廷尉,而韩非则被迫出使秦国,形同阶下之囚。在地位和权势上,他已经完全压倒了韩非。然而,一想到即将面对韩非同学,李斯仍不免感到紧张和压力。毕竟,不管怎样落魄,韩非始终还是韩非,独一无二的韩非,注定不朽的韩非。
  当年同窗之时,李斯没少受过韩非的接济。如今终于有机会作个东道,还当年的人情,李斯自然丝毫不敢怠慢,他要给韩非最周到最奢侈的招待。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认,李斯存有小小的虚荣心,他也希望能通过今日的筵席,将自己在这十三年里取得的巨大成功,在韩非面前好好展示一番。
  时光如逝水,不舍昼夜,侵蚀一切,毁灭一切。随着地位的改变,境况的改变,人开始变得与时俱进,弃旧迎新。于是乎,青梅竹马的小儿女,终不能举案齐眉。总角之交的小兄弟,不得不各奔东西。于是乎,多年后的同学聚会,往往话不投机:成功者处在现在时态,夸耀吹嘘;失败者则处在过去时态,追念往昔。
  今月犹是古时月,而今日之朋友,已不是古时之朋友。古人云,人生结交在终始,莫以升沉中路分。朋友之义,在于始终相与,不因死生贵贱而易其心。而今天下俗薄,朋友二字,已远不如昔日那般足堪珍贵、轻易不许。
  曾经,“朋友信之”,孔子之志也;“车马衣裘,与朋友共”,子路之志也;“与朋友交而信”,曾子之志也。如今,恋人分手,说,让我们还是作朋友吧。酒席上,说,是朋友的话,一口闷。
  不过也难怪。在古人看来,交际以礼为重,交友以情为主。如今交友,多半以利为先,有贪其财而交,有慕其势而交,有爱其色而交。是以初隆而后薄,始密而终疏,焉能长久。
  再回到李斯和韩非。纵观两人的交往,从始至终,彼此竞争,互相压迫。这种朋友的关系,更类似于敌人的关系,反而能够持久。西人云:朋友得势位,则我失一朋友。李斯如今正当权,但他却无比确信,韩非不会失去他这个朋友,正如他不会失去韩非这个朋友。
  韩非在见过嬴政之后的次日,就接到了李斯的请帖。两年前,李斯奉命出使韩国,曾登门拜访他,他选择了避而不见。此番入秦,李斯再度盛情相邀,如果继续拒而不见,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韩非来到廷尉府,李斯全家早已在门前恭候多时。李斯为韩非一一引见家人。孩子们见韩非,皆恭谨地执父执礼。
  韩非尽管生性冷酷,今日重逢李斯,还是不免大为感慨。看着现在志得意满、权势显赫的李斯,谁又能想到,十三年前,他还只不过是一个在兰陵求学的穷小子,衣衫寒酸、三餐难继。不过,对于李斯的成就,韩非却并不惊奇。从认识李斯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李斯早晚会有这么一天。
  有些人就是头上长角,虽有一时之困顿,但终究会显露峥嵘。
  人得有好美如李斯者而长贫贱乎?
  李斯如今的高官显爵,并不能让韩非羡慕。让韩非羡慕的,是李斯拥有他不曾拥有的自由。李斯生为布衣,他想去哪个国家都行,为哪个国王尽忠都可以。而他韩非,生来就是公子,他姓韩,他身上流着韩国王室的血,从他一出生,就别无选择,只能将他的一生献给韩国的利益。
  【7、二士共谈】
  杜甫名诗《赠卫八处士》云: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可谓写尽世情悲苦、重逢沧桑。韩非和李斯两人,时隔十三年之后,再度聚首,其唏嘘感叹,也大抵如是。
  筵席铺陈,美味珍馐流水传上,李斯的儿女们轮番跪进酒,韩非虽不善饮,也是来者不拒,很快便有了醉意。
  席散人去,空堂静室,只剩李斯和韩非相对而坐,一如当年同窗之时。两人互望,皆有隔世之感。
  李斯道,“兰陵一别后,无日不思君。兄今来秦,以兄绝世之才,必得秦王爱宠。日后你我同殿为臣,朝夕相聚,不亦快哉!”
  韩非一笑,不置可否。他目前的处境甚是尴尬,一方面,如果他要为韩国暗中谋利,就必须取得嬴政的信任,见用于秦,掌握必要的权力。但是,如果真的让他像李斯那样,出仕秦国,又违背了他的本性,况且,嬴政之所以看重他,其实是看重他的学说,而一旦他的学说为秦国所用,秦国必然会越发强大,韩国的灭亡也就将越发不可避免。
  李斯见韩非不语,又道,“兄之书,何以能为秦王所见,兄知之乎?”
  韩非醒悟过来,道,“莫非是你……”
  李斯微笑点头。两年前,李斯出使韩国,委托韩相张让为其取韩非之书,张让经不住李斯的一再催促,不得已奉上两篇。李斯于是将其置于嬴政书房,这才有了嬴政一读倾心、发兵得韩非之事。
  韩非把酒临空,醉眼朦胧。他不能不多想,李斯也许就是嬴政的说客,特意要试探他的态度。是以尽管心中不快,怪罪李斯多事,害得自己沦落到现在的境地,却也并不形于颜色,只是淡淡说道,“何必呢,不值当。”
  李斯见韩非兴致怏怏,断喝道:“韩非何在?”
  韩非错愕道,“韩非在此。”
  李斯道,“君心已死,非我所知之韩非也。当年的韩非,怀抱大材,勇于用世,长愿功显天下,名扬后世。”
  韩非不语。李斯再道,“世上有才如兄者能有几人?忍心自弃,埋没速朽乎?你我皆知,能用兄者,惟秦而已。兄为韩公子,心念故国,固常情也,然不见天下大势乎?韩亡必矣,六国亡必矣。英人莎士比亚作戏剧《暴风雨》,其中有语云:舟船漏,鼠不留(注1)。鼠尚有灵,不居破舟之中,而况人乎?”
  韩非忽然大笑。李斯不解其意,道,“兄因何而笑?”
  韩非道,“言及老鼠,不由想起当年的你,上蔡叹鼠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时过境迁,此韩非已非彼韩非,此李斯犹彼李斯乎?”
  提起往事,李斯也忍不住笑了起来。韩非又道,“世人视君,以为犹行当年之言,然否?”
  李斯冷笑,不屑道,“世人哪得知(注2)!”
  韩非大叫道,“好一句世人哪得知!仅此一句,足以狂醉三千年。”
  两人痛饮大笑。这一瞬间,仿佛重又回到了当年同窗之时。如今的李斯,地位和权势摆在那里,除了韩非,恐怕再也没人敢和他如此直率地交谈,更别说挤兑挖苦他了。
  李斯见韩非一再岔开话题,知其无意事秦,也不再劝说。反正韩非在咸阳还要停留很久很久,大可以从长计议。
  很自然的,两人的话题从务实开始转为务虚,纵论诸子百家,天理人性。李斯的心态是,韩非好比是一座思想的宝藏,岂可入宝山而空回。而韩非恃才傲物,也只有李斯这样强劲的对手,方才能刺激到他,让他一吐胸臆,尽情发挥。于是乎,酒兴飞扬,胸襟开张,通宵长语,不觉东方即白。
  二士共谈,必说妙法。韩非和李斯,站在时代的巅峰之上,一样的雄视古今,一样的俯瞰百代,这样两个不世出的人物对谈起来,又该是怎样一幅激动人心的景象!千载以下,吾人不由遥想,两人悠然对坐,侃侃而谈,身外却早已是大雨瓢泼、飞沙走石。呜呼,倘能适逢其会,仰瞻其光,沾染其泽,即使被淋得全身尽湿,打得满头是包,咱也认了,咱也值了。
  〖注1:
  见《暴风雨》第一幕第二场。
  普洛斯彼罗:……他们已经预备好一只腐朽的破船,帆篷、缆索、桅樯——什么都没有,就是老鼠一见也会自然而然地退缩开去。……
  注2:
  见《世说新语》。
  谢公(谢安)问子敬(王献之):“君书何如君家尊?”答曰:“固当不同。”公曰:“世人论殊不尔。”王曰:“世人那得知。”
  爱伦坡也有类似的观点:世人并不都具备评断能力,更多的只是道听途说,所谓耳鉴而已。比如,一个白痴也可以认为莎士比亚是伟大的,而他之所以作这个评价,只不过是因为他那个智力比他高一些的邻居这样告诉他的。而那个邻居的这一见解,则来自于另一个智力比他更高的某人。由此追溯上去,一直可以追溯到几个天才,他们在山顶上面对面跪成一圈,仰望着峰巅上那个首创此一见解的伟人。〗
  
第十二章 韩非之死
  【1、旧事重提】
  且说韩非入秦,秦国大臣们震慑于其赫赫大名,又知嬴政对其赏识有加,于是纷纷着力结交,以一识为幸。当斯时也,秦国独尊天下,而韩国在战国七雄中又最为弱小,应酬之际,秦国大臣们不免抱着大国心态,有意无意地轻慢韩非这个从韩国来的落魄公子。筵席之上,群臣轮番诘难韩非,欲羞辱之。然而,韩非之名,岂是浪得!口不少停,对群臣一一驳斥。到后来,筵席竟沦为韩非一人表演的舞台,纵论古今之变,君臣法术,群臣则只能侧耳而听,莫可应对。
  群臣本欲辱韩非,反自取辱,意不能平,为挽回秦国的体面,群臣又开始拿韩国的弱小来说事,以为秦国灭韩,只在反掌之间。韩非嗔目大怒,力陈存韩之利,言谈之时,虎视左右,似欲择人而噬。群臣知终不能以口舌折之,乃改容颜,生敬畏。
  嬴政作为韩非的忠实读者,自从读过《孤愤》、《五蠹》两篇之后,不由对韩非所著其余诸篇日夜思念。然而韩非乃是单车入秦,显然未曾将著作带在身边。嬴政于是命李斯搜罗。幸好,韩非的著作在韩国多有流传,很快,李斯便从韩相张让以及韩非门人处,征集得韩非著作三十余篇,一一呈于嬴政。嬴政读之,从心醉,到心惊,越发觉得韩非之才高见深,也越发觉得那场战争打得值。
  通览三十余篇毕,嬴政喟然长叹道,“人如韩非者,天下不可无一,不可有二。”
  这是怎样的感慨!这又是怎样的赞美!
  居未久,嬴政再召韩非,示以其书,请以疑问。韩非见书大惊,他没有将书带来秦国,然而,嬴政终究还是得到了它们。韩非心中纷乱不堪,对于嬴政的疑问,也只是敷衍解答而已。其态度之消极,仿佛是在告诉嬴政:你可以得到我的人,但你绝对得不到我的心。
  嬴政又问以韩国之事,韩非皆推作不知。嬴政连碰两个软钉子,也不气恼,笑道,“公子为韩宗室,义不能背故国,寡人也不便强求。公子来秦有日,百官多有交游,于秦当有所知所感,愿公子有以教寡人。”
  韩非辞道,“臣乃韩国使节,焉敢与预大国内事。”嬴政固请不止。
  韩非心中交战。他的书大半已经落入嬴政手中,他对于嬴政的利用价值已经大大减小。如果他还想为韩国谋利的话,就必须放下身段,开始顺应嬴政,阳奉而阴图之。眼下,嬴政以秦国内政相问,这正给了他机会。关键是,他能抓住这样的机会吗?对他来说,他即将献给嬴政的计策,必须看起来完全是为了秦国着想,而实际上却又能起到削弱秦国的效果。要作到这点,难度不言而喻。然而,除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韩非计较已定,道,“臣见识浅陋,虽有所欲言,只恐陛下不能用,反而罪臣也。”
  嬴政笑道,“公子但言无妨。”
  韩非道,“臣于秦知之甚浅。然以臣之见,有一人不可不杀。”
  嬴政道,“何人?”
  韩非顿了一下,道,“臣请杀郑国!”
  嬴政闻言大感意外。郑国?他可是你们韩国派来的间谍,疲秦之计嘛。就算你说要杀他,我也知道你们曾经是一伙的。虽然如此,嬴政还是耐心问道,“为何要杀郑国?”
  韩非道,“郑国为间于秦,依律当诛,何须多问。”
  嬴政笑道,“公子有所不知。不杀郑国,使其戴罪立功,乃是寡人的意思。”
  韩非面色不改,冷声道,“人若有罪,则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望大王三思。”
  嬴政道,“诛杀郑国,不过一时之快,然有何益哉!寡人赦之,使续修关中水渠,为秦万世之利。非欲乱法令,以便从事而已。”
  韩非叫道:“陛下大谬也。”嬴政脸色一变,从未有人胆敢这样对他当面指斥!韩非不待嬴政发作,已接着说道,“陛下所谓便者,不便之便也;臣所谓杀郑国者,大便之便也。管仲有言,凡赦者,小利而大害,是以圣君不赦。陛下赦郑国,乃舍常法而从私意,于是秦人皆知,法有两适,而陛下私意为大。陛下私意行,则臣下皆自雕琢揣摩,以阿陛下之意,舍法而不顾也。于是法禁不能立,而治国之道废。”
  嬴政道,“寡人赦免郑国,一言既出,断无收回之理。出尔反尔,何以取信臣民?公子之议,恕寡人不能听。”
  韩非愤慨言道,“秦自商鞅以来,所以六世有胜于天下,法一而固也。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臣书中有言:主多能而不以法度为事者,可亡也。陛下其思之。”
  韩非态度之激烈,让嬴政颇为惊讶。他注视着韩非因激动而潮红的脸庞,不免想到,眼前这人,我能读他的书,但愿也能读他的心。郑国的水渠尚未修完,无论如何也杀不得。韩非如此坚持要杀郑国,究竟是为了取信于我,还是意在让关中水渠半途而废,弱我大秦呢?“诚有功,虽疏贱必赏;诚有过,虽近爱必诛。”的确是韩非在他书中一再强调的思想。可是,韩非的动机,真的只是坚守自己的学术立场这么简单吗?
  【2、真情流露】
  一时之间,殿内气氛甚是紧张,内侍们皆有畏惧之色,暗暗为韩非忧心。好你个韩非,亏你还是韩国公子,和我们的秦王说话,也不注意一下自己的态度!
  反观韩非,却连一点示弱和退让的意思也没有,他似乎觉得自己比嬴政更有资格生气。再观嬴政,他并没有生气,或者说,至少从表面上看,他对韩非的态度并不以为忤。对于郑国一事,嬴政知道一时半会也打发不了韩非,决定用一个“拖”字诀,不再纠缠,于是笑道,“公子之言,容寡人细思之。秦政上下,当有比诛杀郑国更急迫之事务,愿公子言之。”
  韩非道,“陛下不能用臣之言,臣多言又有何益?”嬴政再请。韩非乃道,“治国必先治吏。臣来咸阳,交游百官,所见所闻,窃为陛下危之。”
  嬴政面容一肃,道,“公子何出此言?”
  韩非道,“当今秦国,宗室之臣太轻,异姓之臣太重,安得不危?”
  嬴政道,“昌平君、昌文君皆位居相国,宗室何轻之有?”
  韩非冷笑道,“昌平君、昌文君虽为相国,空有其名,却无其实。任益隆者负益重,位益高者责益深。陛下使昌平君、昌文君虚荷国宠,却不称其任,此非重宗室,实为辱宗室也。今秦之内事听于李斯,外事听于姚贾,军事听于尉缭,将则有桓齮、蒙武、王翦等,皆异姓之臣,而陛下孤立于上。宗室于陛下有骨肉之亲,陛下弃而不用,宠幸异姓,专以权,任以势,臣窃惑焉!”
  说至此处,韩非忽怒形于色。他多年的积怨,在这一刻如火山爆发。他本为韩国宗室,却一直被韩国的异姓大臣压制,不能见用。无尽的等待,枯萎了他大好的年华,而愤怒和委屈,则长久地积压在他心底。他何尝愿意写《韩非子》一书!特穷愁而自遣也。当他说到秦国宗室所受的“不公正待遇”时,实际上却不知不觉地寄托进了自己的感情。韩非起身,又慷慨言道,“权之所在,虽疏必重;势之所去,虽亲必轻。盖取齐者田族,非吕宗也;分晋者赵魏,非姬姓也。惟陛下察之!人臣太贵,必易其主。人臣之所以不弑其君者,党与未具也。”
  韩非形近失控,不觉欺近嬴政之宝座,疾声力辨,加以说话时有结巴,更显其言辞迫切和神态激烈。韩非再道,“唯宗室之臣,与陛下同根同祖,血脉相连,欲国之安,祈家之贵,存共其荣,没同其祸,岂得离陛下哉!是以尧之为教,先亲后疏,自近及远。今陛下疏宗室而亲异姓,亡在不远也。”
  韩非咄咄相逼的气势,连嬴政也不免为之沮丧。然而,嬴政很快便清醒过来,开始冷静考虑韩非所提的建议。韩非毕竟不是本国人,对秦国这几年的政治斗争并不能尽知内情。
  近几年来,秦国先后度过了成蟜、嫪毐、吕不韦这三场政坛危机,其官僚集团已经历过三次洗牌,到了现在,嬴政终于打造出了忠属于自己的官吏队伍,君臣和谐,目标一致——翦灭六国,统一天下。对于秦国政坛目前的格局,嬴政并无不满。美国有句谚语:如果没坏就不要去修(If it ain’t broken,don’t fix it)。如果真如韩非所言,重用宗室,削弱异姓,则意味着全面的人事调整,其效果无异于一场地震。况且,从成蟜谋反一事也可以看出,宗室并非如韩非所说的那般可以完全信任。而异姓中的人才,也远非宗室可比。
  总之,韩非所言,要么是存心想搅乱秦国局势,要么是他以己度人,站在宗室的立场,提出了一个对秦国并不实用的主张,因而不足采纳。嬴政于是道,“幸受教。公子且退,容寡人思之。”
  韩非告退。他并没有低估嬴政,他也知道,像这样重大的计策,不可能一说便成。但是至少,他已经在嬴政的心中播下了猜疑和不安的种子,总有一天,它们会发芽开花。
  【3、李斯圆场】
  且说韩非离去之后,嬴政回味着方才两人的对谈,越想越不是滋味。本来,他是把韩非当菩萨一般请来的,满心指望他传法济世,谁知韩非这个外来的和尚,却只顾着胡乱念经。胡乱念经不说,态度还如此蛮横,和他说起话来,如同长辈训斥小辈,又有如先生棒喝弟子,浑不将他秦王的尊贵放在眼里。
  嬴政心中抑郁,于是下令传李斯。李斯应诏入宫,见嬴政面色不悦,乃问其故。嬴政狠狠说道,“好一个韩非,他竟把寡人当成韩王安了。”
  嬴政将方才的情形叙说一遍,又道,“昔有关龙逢、王子比干、随季梁、陈泄冶、楚申胥、伍子胥,此六人者,皆疾争强谏以胜其君。一言而不听,一事而不行,则陵其主以语,待之以其身。韩非,此六人之属也。如此臣者,纵先古圣王,亦不能忍之。”
  李斯正酝酿着该如何接话,嬴政却又厉声问道,“你可知道,最适合他韩非的位子是什么?”
  李斯心中一咯噔。他的第一反应是,嬴政所指的莫非是廷尉的位子?韩非素以法术闻名,授以廷尉之位,的确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可是,如果韩非做了廷尉,占了他李斯的位子,那他李斯又该往何处安置呢?李斯转念再一想,不禁暗笑自己太过敏感。看嬴政现在的脸色,分明正在生着韩非的气,这一问的答案,想来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话。
  嬴政不待李斯回答,已是冷哼一声,拍了拍自己的宝座,道,“最适合韩非的,是这个位子!”
  嬴政一言即出,李斯陡然觉出一阵杀气。从韩非的书中,已经很容易让人感到他有意无意地时常以王者自居,再考虑到刚才他向嬴政进言时的压迫性和攻击性,几乎是在代嬴政拿主意,嬴政说出这样的话来,虽然过激,却也在情理之中。在嬴政看来,韩非并非一个可以做人臣的人。而如果嬴政对韩非一直抱着这样的观感,那韩非可就难逃性命之忧了。
  对君王来说,不足为人臣者,只能有一种解决之道——杀无赦。
  李斯小心说道,“大王还请息怒。臣与韩非当年同受业于荀子门下,素知其为人。韩非招怒于大王,乃一时失状,然究其内心,实无不臣之想。”
  嬴政意稍解,道,“寡人先读其书,后闻其论,仿佛非同一人也。韩非献此二策,意在何为?”
  嬴政此问,让李斯陷入尴尬之中。韩非啊韩非,嘴长在你身上,你自然可以想怎样说便怎样说。然而,你献的这两个计策,分明都是在和我对着干,而且事先连招呼也没打一个,可谓是突然发难。
  想当年,郑国一案,在秦国闹得沸沸扬扬,所谓“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是我李斯逆潮流而动,费尽心机,乃至赌上了自己的政治生命,百般营救,这才让嬴政回心转意,赦免郑国不死。而你韩非一来,就想拿郑国开刀,不是要割郑国的盲肠,而是要取郑国的性命!一旦这案被你翻了过来,那我李斯还有何威信可言?
  至于你韩非的第二个计策,主张重用宗室,削弱异姓,用心不可谓不冷峻刻毒。如果成真,那就不单单是我李斯个人利益受损的问题了。你这是对我的《谏逐客书》的反动,是企图否定秦国数百年来的立国之道,是想要嬴政开历史的倒车!
  韩非献策的动机,李斯自然也能猜出十之八九。他了解韩非,韩非是一个永远分得清轻重缓急的人,雅言之,可以说是“吾道一以贯之”。通俗地讲,就是认准之事,必一根筋到底。韩非之所以献上这两条笨拙的计策,绝不是因为老糊涂了,其目的还是不外乎削弱秦国,为韩国的生存作悲壮的努力。
  如果李斯想对韩非落井下石的话,此刻无疑是一个最佳时机。然而,李斯并无意置韩非于死地。他之所以搜集韩非的著作,并蓄意让嬴政看到,正是希望能和韩非一道事秦,统一天下,共襄伟业。因此,尽管韩非今天的所作所为让他愤怒不已,李斯还是以为,韩非有资格得到第二次机会。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世上只有一个韩非。
  李斯于是道,“大王有用韩非之心,是以韩非一策不合,故尔动怒。而微臣以为,韩非其人,固然当用,然又不可急用。”
  嬴政道,“廷尉的意思是……”
  李斯道,“韩非为韩公子,人虽在秦,心不能忘故国。有韩一日,韩非终不忍背韩事秦。臣以为,必待灭韩之后,韩非断了故国之思,这才能为大王所用。”
  嬴政沉吟未决,李斯再道,“大王能容尉缭,自当也能容韩非。”
  李斯的意思,嬴政自然是明白的。把韩非像尉缭那样供着,就算韩非出工不出活,对秦国也是意味着莫大的利益。嬴政心结既解,于是大笑道,“寡人盛怒之下,不暇熟虑。还是廷尉老成持重,谋事深远。”
  【4、肥累大捷】
  且说韩非自入咸阳以来,名为韩使,实为秦囚。季节变换,日月消磨,就这样到了嬴政十四年。
  这一年,秦赵再度大战。和去年一样,秦国仍是主动进攻的一方。十万秦军,由大将桓齮率领,从上党出发,越过太行山,避开赵国防备严密的正面战场,奇袭作为邯郸东面门户的赤丽、宜安二城。
  消息传到邯郸,赵王迁大恐,急命李牧出师相救。
  李牧督帅五万边兵,行至漳水之畔的肥累城,便下令三军驻扎休整。赵王迁数度下诏催促,属下将士也是苦苦相谏,请求李牧继续前行,以救援赤丽、宜安。李牧不动如山,道,“秦师数百里突袭,其锋正锐,赤丽、宜安两城旦夕必下,不是说救便能救得的。秦师既下两城,必乘胜来取邯郸,取邯郸则必经肥累,经肥累则必先涉漳水。为今之计,惟有据守地利、蓄精养锐。待秦师渡漳水之时,我军以逸待劳,中间击之,必可大胜。秦师溃逃,我军从后掩杀,二城自可失而复得也。”众皆叹服。
  赤丽、宜安二城之所以能够顽强坚守,只因心中存着指望,以为救兵很快就将来临。等到听闻李牧在肥累停下,并不来救,于是斗志全丧,先后投降。桓齮攻克两城,志得意满,又见李牧不来相救,只是困守肥累,畏缩不前,成日纵情声色,以为李牧心怯,不免起了轻敌之心,于是乘战胜之威,挥师进发肥累,力求毕斯功于一役。正渡漳水之时,李牧伏兵四出,万箭齐发,火光冲天,秦军阵脚大乱,践踏而死者不知其数。
  秦军败亡,李牧一路追击,趁势收复赤丽、宜安两城,不在话下。桓齮退回上党,清点士卒,已是折杀过半。嬴政闻听军败,大怒,废桓齮为庶人。
  李牧凯旋而归,邯郸倾城而出,郊外相迎。在忍受了秦国多年的欺凌之后,赵国上下已是士气低落,斗志涣散。正因为此,李牧的这一场胜利便显得格外珍贵,格外及时。赵王迁亲执李牧之手,道:“将军真乃赵之白起也!”于是效仿当年秦昭王封赏白起,封李牧为武安君,食邑万户。
  李牧将士所经之处,无不欢声震天,激动的百姓们跪在道路两旁,泪流满面。为了这样一场胜利,赵国等待了太长太长的时间!
  在这种举国狂欢中,只有李牧还保持着足够的冷静。他知道,秦国这次虽然败了,但远没有伤筋动骨,秦军的铁骑,随时可以卷土重来,再度侵凌赵国的疆土。可以预见,日后的秦赵之战,只会更加惨烈。秦国有资本再输下去,而赵国却一战也输不起。赵国只要一战输了,很可能就意味着亡国!
  李牧虽然忧心,但肥累大捷毕竟是一次难得的对秦国的胜利,秦军不可战胜的神话终于被打破。这不仅对赵国有着重要意义,在某种程度上,也给六国打了一针强心剂,大大鼓舞了六国的士气。
  肥累大捷不久,燕、齐、魏、楚、韩五国纷纷遣使者来赵庆贺。李牧力劝赵王迁,借此机会促成六国结盟合纵,共同对抗秦国。然而,姚贾正好人在邯郸,闻讯前后奔走,对六国分而化之,使这场规划中的合纵迅速流产。
  随着燕、齐、魏、楚、韩五国使者的离开,姚贾也回到咸阳述职。姚贾出使四年,绝六国之谋,止六国之兵,成果显著。嬴政大悦,封姚贾为上卿,食邑千户。漂泊多年的姚贾,终于成了正式工,有了编制,更有了恒产。
  姚贾为秦国立下显赫功勋,其封赏虽然丰厚,却也能够让人服气。只有一个人,对此持有异议。
  【5、姚贾归来】
  姚贾之重返咸阳,乃是近期秦国政坛的一桩盛事,朝中百官无论熟与不熟,纷纷登门道贺。这其中,只有韩非没去凑热闹,相反,他正准备弹劾姚贾来着。
  算起来,韩非和姚贾称得上是故交了。姚贾刚出道时,到韩国谋事,韩非对其才华颇为欣赏,因而着力结交。后来,姚贾入仕赵国,组织四国合纵,对抗秦国。这段同仇敌忾的日子,可谓是两人交情的蜜月期。然而,随着姚贾投奔秦国,与六国对立,两人随之决裂。韩非不能原谅姚贾的变节,更不能原谅姚贾破坏合纵,将他的祖国韩国送上绝路。
  要阻止秦国并吞韩国和其余五国,合纵是唯一的选择。
  只要扳倒姚贾,秦国的外交将因此倒退十年,六国合纵也将重新变为可能。
  于是,韩非往见嬴政,道,“臣闻大王封姚贾为上卿,窃以为过也。”
  嬴政道,“姚贾因功得赏,何过之有?”
  韩非道,“姚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魏,北使燕、齐,出问三年,四国之交未必合也,而珍珠重宝尽于内。是贾以王之权、国之宝,外自交于诸侯,愿王察之。”
  韩非目前的身份,只是韩国使节而已,用今天的说法,他弹劾姚贾,其实是在干涉秦国内政。好在嬴政并不忌讳这些,只是道,“说下去。”
  韩非再道,“上卿者,国之显爵也,理当为朝野之望,百官楷模。然姚贾乃大梁监门子,尝盗于梁,臣于赵而逐。取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与同知社稷之计,非所以激励群臣也。”
  俗话说,不痴不聋,不做阿家翁。很明显,嬴政不是阿家翁。既然韩非指名道姓来弹劾姚贾,他也不能硬装没听见,其中的是非曲直,他必须弄个明白,做一结论。嬴政于是召见姚贾,问道:“吾闻子以寡人财交于诸侯,有诸?”
  姚贾尚沉浸在加官晋爵的快乐之中,忽然遭到嬴政这么劈头一问,不由吓出一身冷汗,心知定是有人在背后捣鬼。然而,姚贾不愧是姚贾,在一阵肉眼不可察觉的慌乱之后,很快便镇静下来,他挺直腰板,朗声答道,“有之。”
  嬴政见姚贾痛快应承,却也颇出意外,冷冷说道,“子有何面目复见寡人?”
  姚贾道,“曾参孝其亲,天下愿以为子;子胥忠于君,天下愿以为臣;贞女工巧,天下愿以为妃。今贾忠王,而王不知也。贾不归四国,尚焉之?使贾不忠于君,四国之王尚焉用贾之身?桀听谗而诛其良将,纣闻谗而杀其忠臣,至身死国亡。今王听谗,则无忠臣矣。”
  听完姚贾的辩解,嬴政颜色大为和缓。韩非弹劾姚贾,无非归结为两点:一是姚贾假公济私,损秦利己。二是姚贾出身低贱,又有前科。为嬴政所警惕的,只是第一点而已。饶是如此,嬴政还是没有放过第二点,道,“子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究其语气,却并不严厉,甚至有些调笑的成分在内。
  嬴政随口一问,姚贾可不敢也随口一答。他的出身及前科,是他的历史遗留问题,如果不能彻底解决,他便将始终背上这一沉重的包袱,时时被人拿来敲打讥讽。
  姚贾沉思片刻,道:“太公望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子良之逐臣,文王用之而王。管仲,其鄙人之贾人也,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桓公用之而伯。百里奚,虞之乞人,传卖以五羊之皮,穆公相之而朝西戎。文公用中山盗,而胜于城濮。此四士者,皆有诟丑,大诽于天下,明主用之,知其可与立功。使若卞随、务光、申屠狄,人主岂得其用哉?故明主不取其污,不听其非,察其为己用。故可以存社稷者,虽有外诽者不听;虽有高世之名,无咫尺之功者不赏。是以群臣莫敢以虚愿望于上。”
  姚贾一气说完,胸膛起伏,静望嬴政。嬴政下殿,扶起姚贾,大笑道:“子言甚是。寡人特试子而已。”
  姚贾暗舒一口长气,知道自己逃过一劫。
  【6、愤而反击】
  有人命中招谤,譬如韩愈,其诗云:“我生之辰,月宿南斗。”乃知韩愈磨蝎为身宫,故而平生多得谤誉。
  有人相中招谤。譬如欧阳修,年少时有高僧为他看相,说道:“子耳白于面,名满天下;唇不著齿,无事得谤。”后果其然。
  说到姚贾,似乎也和诽谤有缘。四年前在赵国,姚贾主持四国合纵,意气风发,却因为郭开在赵王面前进他的谗言,害得他被驱逐出境。这一次,姚贾成功出使四国,载誉而归,风尘未洗,却又无端遭谤。难道,他也是命中招谤,或者是相中招谤?
  姚贾可不这么想,他并不是一个宿命论者。他不认命,也不认相。他只知道,某个狗娘养的在背后摆了他一道,害得他几乎性命不保。
  姚贾步出咸阳宫,日正当午,热浪四溢,而他却在发抖。那是劫后余生的颤栗。嬴政已经被他说服,谗言已经破产,不会对他再构成任何威胁。按说这事也就过去了,但是不行,他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他一定要找出那个长舌男,让他因为一时的口腔快感,付出长久的惨痛代价。
  姚贾是有理由愤懑的。他出使四国,表面上风光无限,其实是危机四伏。出入敌国宫殿,较量敌国君臣,明刀暗枪,时刻都要提防,唇枪舌剑,同样具有杀伤。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命丧他乡、魂兮归来。整整四年,每天都提着心,吊着胆。夜不安枕,早生华发,容易吗他?
  姚贾越想越不平衡,老子在外面提着脑袋、拼死拼活,你倒好,在咸阳安逸着,享乐着,你有什么资格对我唧唧歪歪,指手划脚,居然还要置我于死地!我姚贾可是好惹得的!
  长舌男的身份很快得到确认,韩非是也。姚贾闻报一笑。怪不得,也只有韩非公子才会抛出血统论来,拿他姚贾贫贱的出身做文章。然而,韩非,你还是不了解秦国,秦国可不是你们韩国,在秦国这里,因功而赏、因罪而罚,不管波斯猫还是流浪猫,抓住老鼠才是贵族猫。
  姚贾又是一笑。既然是韩非,那这仇便容易报了。韩非刚到秦国不久,没什么根基,而且,他的身份又是韩国的使节,理论上是敌国的人。等着吧,韩非,你做初一,就休怪我做十五。
  然而,姚贾的笑容却突然凝固起来。要动韩非,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有一个人的脸色,不得不先看看。
  是的,要动韩非,他就必须先过了李斯这关。
  这四年来,姚贾虽然远离咸阳,但对秦国的政坛生态却并不陌生。李斯官居廷尉,最得嬴政信任,朝中文武,也皆服膺,乃是秦国的不二权臣。而他姚贾,刚回咸阳,势单力孤,尉缭虽然和他有旧交,又是同乡,但老家伙从不管事,指望不上。实力相差如此悬殊,决定了他根本不可能和李斯对抗。
  李斯的能力,姚贾是领教过的,狠角色,不好弄。而李斯和韩非的关系,又是人所共知的亲密。因此,他能不能报仇成功,完全取决于李斯的态度。李斯如果铁了心要保韩非,那他也没辙。
  姚贾于是往见李斯,先感谢了一番李斯的知遇之恩,马上便将话题切到韩非身上。廷尉大人,你看,我这些年也不容易,侥幸不辱使命,没辜负了大王和你的重托。我自以为,功劳是没有的,但至少对秦王,对你,对秦国都还算交待得过去。可是,我这刚一回来,就有人对我冤枉陷害,要置我于死地,叫我以后工作还怎么开展?要是别人陷害我也就罢了,偏偏是韩非。要知道,韩非不过只是一个外来的使节,居然敢对我大秦大臣臧否诽谤,其用心险恶,不问可知。我今天来,就是想听听廷尉对此的高见。
  李斯自然明白,姚贾表面上是想请他来主持公道,其实是试探他的态度。李斯也挺为难。韩非这事确实不地道,你一个外来使节,对秦国朝政起什么哄,对了也不见你功,错了还授人以柄,何苦来哉!本来,关于你的安置问题,我和大王已经达成共识,你先安心在秦国养着,等韩国一灭,马上便可以重用你,让你施展平生抱负。你突然来这么一出,叫我怎么给你圆场?姚贾气势汹汹而来,显然没打算让步,定要和秋菊一样,讨个说法,方肯罢休。姚贾是我和嬴政煞费苦心才挖来的人才,是统一六国不可或缺的一枚重要棋子,四年来的工作表明,他没有辜负嬴政和我对他的期望与信任。对他的情绪,不可能不加以安抚。韩非啊韩非,只怪你捅的漏子太大,连我也遮盖不了。
  李斯却也不急着表态,反问道,“以上卿之见,又当如何?”
  姚贾道,“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之于言也亦然。吾将见大王也。”
  李斯再问道,“韩非将作何区处?”
  姚贾含糊答道,“姚贾只是言所当言、言所欲言。一切决于大王。”
  李斯沉吟不语。姚贾道,“廷尉与韩非有旧,此乃人所共知。是以,姚贾不敢不先闻于廷尉而后动。国事不容私情,姚贾在此,静候廷尉之言。”
  李斯碍于身份,确实也不便强为韩非出头,只能苦笑道,“我复能何言,一切决于大王。”
  姚贾心中暗喜,知道李斯已然默许,于是起身施礼道,“多谢廷尉。姚贾告辞。”
  【7、韩非入狱】
  且说姚贾要报韩非的一谮之仇,事先很是下过一番调查研究的功夫。韩非入秦以来的所作所为,无不知悉,这才面见嬴政,道,“臣才短智薄,精力日衰,恐不堪为大王驱使,愿赐骸骨归封邑,终养天年。”
  嬴政一惊。姚贾想撂担子了?四十岁就退休,太早了吧?这也不是姚贾一贯的风格啊。嬴政知道其中必有缘由,于是道,“秦以天下为志,正用卿之时,亦卿用之时。翦灭六国,归一四海,乃万世不朽之盛事,卿宁无意乎?”
  姚贾道,“臣若再度出使,只身孤悬在外,而猜忌不绝于内,臣恐不得善终。不敢复行,请辞归。”
  嬴政道,“卿何出此言?”
  姚贾道,“臣之出使,数年不能归,朝中有人中伤于臣,而臣远在异国,不能辩白,将安所归?”
  嬴政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寡人既已授卿外事,卿自可放心而行。”
  姚贾道,“如此则臣之幸也。臣自思,一旦臣见黜,得利者谁?东方诸国也。凡谗臣者,必为秦之害,而为六国利也。朝中有大臣如此,吾王不可不察。”
  嬴政道,“谮卿者,非朝中大臣,实韩非也。”
  姚贾正等着嬴政主动“供”出韩非,于是顺势说道,“韩非其人,臣素知之。韩非入秦以来,每与大臣辩论,无不力陈存韩,巧言惑众,乱人视听。韩非先请杀郑国,再请用宗室,前后两策,皆包藏祸心,意在乱秦。大王明见高远,不为所动,而也竟不加罪。韩非不知自省,再谗臣以售其奸。事可一可二,不可三。韩非志在弱秦存韩,明也。”
  嬴政沉吟不语。姚贾再道,“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常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
  对于韩非,嬴政本来抱有极高的期望,打算在灭亡韩国之后,特加重用。然而,回想起韩非入秦以来的表现,嬴政不得不承认姚贾所言确有道理。如今看来,助秦国开疆辟土、统一天下,固非韩非所长,同样也非韩非所愿。
  然而,真要诛杀韩非,嬴政还是下不了决心。姚贾必欲置韩非于死地,再道,“韩非上不臣于吾王,下有间于大臣,不为物用,无益于今。昔日太公诛华士,孔子戮少正卯,以其负才乱群惑众也。今不诛韩非,无以清洁王道,安定群臣。”
  嬴政叹道,“韩非名动于世,不可不慎。如卿所言,韩非志在弱秦存韩,终究只是猜度而已,骤加极刑,恐不能服天下。”
  姚贾道,“此有何难?韩非之奸,一下吏便知。”
  嬴政点点头,轻轻说道,“可。”
  关于韩非以后的遭遇,《史记》只用了短短的四个字:“下吏治非”。然而,一个小小的“治”字,其背后的痛苦和血腥,除了当事人之外,又有几人能真的体会?
  人或多或少都犯有罪孽。释氏之忏悔,道家之首过,基督教之告解,都是让人自愿说出自己的罪孽来。而监狱则是以暴力刑罚等强制手段,让人被迫承认罪孽。
  韩非被关押在云阳狱中。狱吏们接到的命令是,“治韩非,以俱得其弱秦存韩之情实。”既然如此,那量刑就没个固定标准了。于是乎,韩非的命运,或者干脆说,韩非的性命,便完全操于这些狱吏的手中。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秦法历来酷烈无情,执法的狱吏更是虎狼之性。监狱原本是执行法律的地方,却往往又是法律最为不到的地方。对狱吏来说,上有毫发之意,下有邱山之取,持鸡毛为令箭,改小罚用大刑,固是常事。以嫪毐之贵,入狱数日,便已被狱吏拷打得不成人形,可为一证。
  汉承秦制,汉开国功臣周勃,封绛侯,位至丞相,功高当世,尊贵无二。一旦下狱,为狱吏侵辱,也几乎性命不保。汉文帝使使持节前往赦之,这才能够救他出来。居然要皇帝派人持节才能搭救,可见监狱几为一独立王国,进来容易,出去却难上加难。周勃出狱之后,也不得不感叹道,“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高墙之内,暗室之中,韩非承受着肉体的折磨和侮辱,感受着法律的威力和疼痛。此时此刻,不知道他会不会突然想起商鞅,那个和他一样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
  当年,商鞅被诬告谋反,逃亡至关下,想寄住客舍躲避一晚。客舍老板不认识商鞅,只知道眼前这人来路不明,于是拒绝了他,道:“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鞅躲避不成,喟然叹道:“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8、狱中上书】
  李斯听闻韩非被打入大牢,不禁惊骇失色。他以为嬴政只会象征性地处罚一下韩非,消消姚贾的气,谁知道,后果竟会如此严重。
  李斯惊骇之余,却又狐疑不安。他身为廷尉,主掌刑辟,而韩非入狱这么大的事,居然没有经过他,就直接定了。可见,必定是嬴政绕过了他这个廷尉,直接拍的板,下令抓的人。而他如果知趣的话,最好便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看见。
  李斯却并不甘心就此罢休。他位居九卿之首,囚禁韩非乃是在他管辖范围之内。就算嬴政碍于他和韩非的特殊关系,不想让他难为,这才代为决定,可至少也该在事先给他通个气呀。嬴政撇开廷尉,独断专行,让李斯觉得受了侮辱,没有得到应有的信任。再则,韩非是他引荐给嬴政的,韩非落到如今的下场,在某种程度上,他也觉得自己对此负有责任。
  李斯先是入狱探望韩非。韩非刚用刑完毕,衣不蔽体,鲜血淋漓,软软地耷拉在墙角,处于昏迷状态,何曾还有半点风流俊雅的贵公子模样?李斯睹此惨状,黯然涕下,对狱吏一通训斥,道,“为何用如此重刑?”
  狱卒见到主管领导,自然卑躬屈膝,不敢还嘴,只是道,“大王有命,不敢不重。”
  狱吏拿嬴政当挡箭牌,倒也叫李斯不好发作。李斯哼了一声,道,“可暂缓用刑。等我见过大王,再作理会。”[517z小说网·www.27xs.com]
  韩非醒转,见是李斯,勉强一笑,道,“子不弃我。”
  李斯道,“我将见大王,必救韩兄出此。”
  韩非道,“大王忌我者,为我存韩之故也。我欲作书,剖明心迹,上亡韩并天下之道,愿子代为我传书于大王。”
  李斯心中郁苦,却又无法宣讲。韩非啊韩非,你对你的文章永远是那么自信,可如今的形势,恐怕不是一封书信就可以简单化解的。这一次,固然是出于姚贾的激将,但也看得出来,嬴政已对你动了真怒。圣经云:不可试探你的神。嬴政作为高高在上的秦王,也绝不可轻易试探。可是你却一直抱着侥幸心理,连着三个计策,都是表面为秦国着想,其实却在为韩国谋利。你这是在试探嬴政,考验他的忍耐能力!现在看来,嬴政是不打算再忍你下去了。而嬴政这样的人,一旦对你有了定论,想要再扭转他的看法,何其难也。
  上书自陈乃是韩非的希望所在,却也不能让他不写。李斯于是应允下来,命人为韩非更衣敷药,上酒传菜。韩非饮食一通,气力渐足,提笔作书。伤口的血,时而滴在竹简之上,有如夺目的梅花,盛开于一片墨色之中。
  此情此景,让李斯回忆起自己写《谏逐客书》时的场景。不同的是,当时的他,有妻儿陪在身边,再大的雪,再冷的风,再渺茫的未来,也不能阻挡他的幸福。可是,韩非的幸福是什么呢?
  良久之后,韩非写完最后一个字,掷笔于地,得意地一笑,道,“大王见此书,当知我心。子为我传之,则我无复性命之忧也。”
  李斯接书在手,临去之时,命狱吏善待韩非,不可再滥用刑罚。狱吏自然不敢马虎,点头不迭。
  韩非目送李斯离去,疲惫地闭上双眼。他又怎会想到,他方才的上书,竟是他的绝笔之作。
  【9、初见秦】
  韩非此书,日后被冠以《初见秦》之名,传于后世,其全文如下:
  臣闻:“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为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虽然,臣愿悉言所闻,唯大王裁其罪。
  臣闻:天下阴燕阳魏,连荆固齐,收韩而成从,将西面以与强秦为难。臣窃笑之!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其此之谓乎!臣闻之曰:“以乱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顺者亡。”今天下之府库不盈,囷仓空虚,悉其士民,张军数十百万,其顿首戴羽为将军,断死于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故也。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今秦出号令而行赏罚,有功无功相事也。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夫断死与断生者不同,而民为之者,是贵奋死也。夫一人奋死可以对十,十可以对百,百可以对千,千可以对万,万可以克天下矣。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若也。以此与天下,天下不足兼而有也。是故秦战未尝不克,攻未尝不取,所当未尝不破,开地数千里,此其大功也。然而兵甲顿,士民病,蓄积索,田畴荒,囷仓虚,四邻诸候不服,霸王之名不成。此无异故,其谋臣皆不尽其忠也。
  臣敢言之:往者齐南破荆,东破宋,西服秦,北破燕,中使韩、魏,土地广而兵强,战克攻取,诏令天下。齐之清济蜀河,足以为限;长城巨防,足以为塞。齐,五战之国也,一战不克而无齐。由此观之,夫战者,万乘之存亡也。且臣闻之曰:“削株无遗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湖、江南。荆王君臣亡走,东服于陈。当此时也,随荆以兵,则荆可举;荆可举,则其民足贪也,地足利也,东以弱齐、燕,中以凌三晋。然则是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也,四邻诸候可朝也;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荆人为和。令型人得收亡国,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庙;令率天下西面以与秦为难。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一矣。天下又比周而军华下,大王以诏破之,兵至梁郭下。围梁数旬,则梁可拔;拔梁,则魏可举;举魏,则荆、赵之意绝;荆、赵之意绝,则赵危;赵危而荆狐疑;东以弱齐、燕,中以凌三晋。然则是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也,四邻诸候可朝也;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魏氏为和。令魏氏反收亡国,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庙;令率天下西面以与秦为难。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二矣。前者穰候之治秦也,用一国之兵而欲以成两国之功,是故兵终身暴露于外,士民疲病于内,霸王之名不成。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三矣。
  赵氏,中央之国也,难民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也。号令不治,赏罚不信,地形不便,下不能尽其民力。彼固亡国之形也,而不忧民萌,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上党。大王以诏破之,拔武安。当是时也,赵氏上下不相亲也,贵贱不相信也。然则邯郸不守。拔邯郸,筦山东河间,引军而去,西攻修武,逾是羊肠,降上党。代四十六县,上党七十县,不用一领甲,不苦一士民,此皆秦有也。代、上党不战而毕为秦矣,东阳、河外不战而毕反为齐矣,中山、呼沲以北不战而毕为燕矣。然则是赵举,赵举则韩亡,韩亡则荆,魏不能独立,荆、魏不能独立,则是一举而坏韩蠹魏拔荆,东以弱齐弱燕,决白马之口以沃魏氏,是一举而三晋亡,从者败也。大王垂拱以须之,天下编随而服矣。霸王之名成。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赵氏为和。夫以大王之明,秦兵之强,弃霸王之业,地曾不可得,乃取欺于亡国,是谋臣之拙也。且夫赵当亡而不亡,秦当霸而不霸,天下固以量秦之谋臣一矣。乃复悉士卒以攻邯郸,不能拔也,弃甲兵弩,战竦而却,天下固已量秦力二矣。军乃引而退复,并于李下,大王又并军而至,与战不能克之也,又不能反,军罢而去,天下固量秦力三矣。内者量吾谋臣,外者极吾兵力。由是观之,臣以为天下之从,几不难矣。内者,吾甲兵顿,士民病,蓄积索,田畴荒,囷仓虚。外者,天下皆比意甚固。愿大王有以虑之也。
  且臣闻之曰:“战战栗栗,日慎一日,苟慎其道,天下可有。”何以知其然也?昔者纣为天子,将率天下甲兵百万,左饮于淇溪,右饮于洹裕,淇水竭而洹水不流,以与周武王为难。武王将素甲三千,战一日,而破纣之国,禽其身,据其地而有其民,天下莫伤。知伯率三国之众以攻赵襄主于晋阳,决水而灌之三月,城且拔矣,襄主钻龟筮占兆,以视利害,何国可降。乃使其臣张孟谈,于是乃潜行而出,反知伯之约,得两国之众,以攻知伯,禽其身,以复襄主之初。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秦国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如也。以此与天下,天下可兼而有也。臣昧死愿望见大王,言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候之道。大王诚听其说,一举而天下之从不破,赵不举,韩不亡,荆、魏不臣,齐、燕不亲,霸王之名不成,四邻诸候不朝,大王斩臣以徇国,以为王谋不忠者也。
  【10、生机破灭】
  李斯作为《初见秦》的第一个读者,看完只是摇头叹息。韩非水平应该不止如此吧?就凭这封书信,想要改变嬴政的决定,恐怕够戗。况且,就算过了嬴政这关,还有姚贾那关,怕是难得过去。
  尽管对韩非之书不甚满意,李斯还是决定尊重作者,不改一字,将书原貌呈现给了嬴政。嬴政略读一遍,没有立即发表评论,而是将书付与姚贾,先征求姚贾的意见。
  姚贾一目十行,迅速看罢,然后将书抛于案头,冷笑不语。
  嬴政惊讶道,“这就看完了?”
  姚贾道,“通篇皆是老生常谈,了无新意。一扫即知,何必细细品读?”
  嬴政道,“既如此,卿试论之。”
  姚贾虽然只是快速扫了几眼,却已经抓准了《初见秦》一书的要害,于是加以批评,先后来了三个质问:
  韩非引经据典,谈古论今,只为证明一件事——秦国之所以还没有称霸于天下,全怪秦国的谋臣不尽其忠。言外之意,是说他韩非可以为秦尽忠了?
  当年,秦与荆人为和、与魏氏为和、与赵氏为和,并非不愿一举灭亡之,而是势在不能。六国尚强,秦力有未逮,形势不允许。韩非号称才高当世,不应不知此节。当年谋臣,皆已作古,而韩非厚诬诸公于地下,意在何为?
  再说韩非自以为高于别人的地方,是自诩可以让吾秦“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四邻诸侯可朝也”。然而,我大秦的目标难道仅仅是这样吗?
  姚贾停顿片刻,留给嬴政一点思考时间,然后,姚贾对自己的三个质问逐一作了回答:
  韩非为韩之公子,一意存韩,以秦为敌,其先后三策,皆是明证。何以数日之间,韩非的态度转变竟会如此之大,愿意开始为秦国尽忠了呢?改口如此轻易,不免让人生疑。以臣之见,乃是韩非入狱之后,自知必死,他一死则韩国必亡。是以才不惜出此苟且之策,诈称愿为我秦尽忠,先求活命,然后再相机而行,徐为韩国谋利。愿吾王明察。
  韩非厚诬诸公于地下,意在借古讽今,矛头直指如今朝中的用事大臣。此乃挑拨是非、无风起浪,意在使我君臣猜忌,上下异心。愿吾王明察。
  至于我大秦的目标,绝非“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四邻诸侯可朝也”。这句话,放在十年前说,也许还勉强合适,可在今天还说这样的话,就不免见识短浅、招人耻笑了。臣主外交,于天下大势深有所知。今日之世,非商周之世,也非春秋之世,而是战国之世。这个时代,是一个winner take all(胜者通吃)的时代。七雄纷争,最终只能有一国独存。而独存之国,必我秦也。大王不是要成为霸主,而是要成为君临天下的天子。秦国也不是要称霸天下,而是要一统天下!
  姚贾之批驳,情绪激昂,声如金石。嬴政大悦,称善不已,又道,“韩非书末有云,愿望见寡人,当面陈词,言所以破天下之纵,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寡人欲见之,且听他有何说辞。”
  如果让韩非见到嬴政,保不准嬴政一念之仁,放韩非死里逃生。姚贾可不想冒这个险,于是说道,“韩非在书的最后,的确言而不尽,故做悬念,激人好奇。然而,如此套路,只是游说之士的惯用伎俩,不值一哂。再则言之,韩非留下的悬念,根本就不能成其为悬念。韩非对天下的认识,还是停留在春秋五霸的时代,不悟四海归一、定于一尊乃是大势所趋,非人力所可阻挡。韩非不能知天下之势,何以献取天下之策?纵能蒙大王召见,其言又何足可听?”
  姚贾这一番话,破灭了韩非最后的一线生机。
  【11、再访韩非】
  在韩非身后,有多少人读其著作,心悦诚服,筋酥骨软,想见其为人,恨不能成为其门下走狗。然而,在韩非还活着的时候,在他的最后岁月,他却只能在云阳的监狱中品味着孤单和落寞。没有高朋满座,没有访客如云。陪伴他的,只是冰冷的狱吏和更为冰冷的刑具,以及夜半时分,同狱犯人的鬼哭狼嚎或低声抽泣。
  遍观整个秦国,也许只有李斯还在惦记着韩非。这是李斯第二次探监了,和第一次不同,这一次,他的步伐格外缓慢,好像行走在橄榄球场之上,每向前推进一码都显得那么艰难。
  韩非身体依然虚弱,看到李斯之后,也只能用眼神表示对他来访的感激。李斯坐在韩非对面,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倒是韩非先问道,“书呈给大王了吗?”
  李斯答道,“是的,呈上了。”
  韩非搓着双手,嗟叹道,“子误我,子误我。”
  李斯闻言,不免纳闷。是你让我代你传书的,难道我不该传小说?要知道,除了我,秦国还有谁能帮你呈书给嬴政?我怎么就误你了?李斯于是问道,“韩兄何出此言?”
  韩非道,“前日所上之书,不甚如意。你一走我就后悔,想收回重写,无奈你已持书远去,追之莫及。”
  李斯客气道,“韩兄所上之书,也是佳作。”
  韩非叹道,“你又何必虚为誉美?文章当以气为主,气以诚为主,仿佛沛然如从肝肺中流出,这才能推己及彼,动人心魄。然而,前日我作书之时,气不诚,心不正,其书如何能说得人动!以君之才,定也看出我书欠佳,当为我截留之,不必急着呈上秦王才是。”
  李斯道,“李斯不敢为韩兄代作定夺。因此,一仍原貌,呈上大王。”
  韩非道,“你是李斯,是写过《谏逐客书》的李斯。《谏逐客书》我读过,端的雄文,自有我不可及之处。我书中得失,你从旁观之,必已了然于胸。知而不言,非我所寄望于君也。”
  李斯默然,不能辩解。韩非改变话题,又问道,“大王见我书,作何言语?”
  李斯道,“大王拒绝再见韩兄。”
  韩非闭目长叹道,“那样的文章,连我自己也不能说服。大王拒绝见我,也是应有之义。我当再修书一封,君为我传之。”
  李斯无意再作邮递员,道,“大王已是不乐。骤然再行上书,恐于事无补,反而添害。且容我为韩兄谋之。”说完,李斯犹豫了一下,又低声道,“不过,韩兄最好有心理准备,大王的意志,恐怕不会轻易更改。”
  韩非大笑道,“大王不惜发动战争,以求我入秦,岂会轻易置我于不顾。大王只是一时偏信姚贾小儿而已。大王投我入狱,却并没有置我于死地,可见犹有用我之心。天下之才,惟你与我耳。欲并天下,舍你我其谁?”
  韩非对未来越乐观,李斯就越为他感到悲哀。看来,韩非对嬴政还是抱有幻想的。而李斯却知道,不管有没有姚贾从中掺乎,嬴政恐怕都已经无法再对韩非容忍。韩非,你的确有才,然而,有才未必都能见用。况且,一旦才华太高,反而会成为过于昂贵的奢侈品,变得有价无市。韩非,你已是命在旦夕,难道你竟一点也没有察觉?在你的著作当中,你对人性和世情分析得如此犀利透彻,可当事轮到了自己头上,为什么你就不能领悟明白呢?
  李斯却也不便马上揭开这一层,还是让韩非保留些希望比较好。有了希望,狱中的日子也许就不再那么难熬。两人一时间相对无语,李斯意欲安慰韩非两句,却想不出一句合适的话语,只能打量囚房四周,胡乱问道,“此间如何?”
  韩非苦笑道,“此间尚好,惟狱吏侵迫太急,颇不堪其辱。”
  李斯道,“韩兄再委屈些时日。我见大王,必为韩兄求一定论。”说完起身告别,道,“我会再来看你。”
  韩非笑道,“我知道你一定会的。”
  李斯辞别韩非,狱吏在后一路碎步尾随,恭谨地请示道,“廷尉大人,大王既然没有赦免韩非,理应继续对韩非用刑,逼其认罪招供。否则,下官等也不好交代。请廷尉大人示下。”
  李斯回头看看韩非,韩非也正在望着他。囚房中的韩非,如此瘦弱,如此无助。李斯不忍心再看,大步走开,又仰天长叹,对狱吏道,“接着用刑吧——记住,无论如何,不能伤了他的性命。”
  【12、嬴政的批评】
  咸阳的这个夏天,酷热为数十年来少有。从身体里汩汩往外冒的,不是汗,而是被烤出的油。裸男当街,抓耳挠腮,逢人便说,“请问,我可以无敌吗?”
  然而,依然不肯降雨,一滴也没有。
  持续多日的高温,让人情绪烦躁、无法思考。这样的鬼天气,本该呆在家中避暑贪凉,但李斯却不得不出门而去,为挽救韩非作最后一搏。
  李斯往见嬴政。嬴政很有耐心地听完李斯的来意,将一个冰块放入口中,斜瞥着李斯,懒懒说道,“廷尉可知,寡人是如何看待韩非的?”
  李斯恭声答道,“愿闻大王之见。”
  嬴政道,“近日寡人遍读韩非之书。其抉摘隐微,烨若悬镜,上下数千年,古今事变,上至奸臣世主隐微伏匿,下至委巷穷闾妇女婴儿人情曲折,不啻隔垣而洞五脏,实天下之奇作也。”
  嬴政再嚼碎一个冰块,嘎嘣嘎嘣,悠悠又道,“然而,寡人越喜韩非之书,便越恶韩非之人。”
  嬴政这后一句话,份量可着实不轻,不轻得足以杀人于无息无声。虽然是盛夏时节,也听得李斯一身冷汗。
  嬴政前后两段话,一褒一贬,转折如此突兀,不作任何铺垫。何以如此?两段话之间又有什么内在的逻辑联系?李斯不能问,也不敢问,问了嬴政也不会答。嬴政只是好整以暇地审视着李斯,那眼神仿佛在说:领悟吧,李斯!
  李斯几乎可以说是看着嬴政长大。但随着嬴政年龄的增长,其内心越来越难以被人猜测。李斯也只能试着去领悟,还原嬴政的心路历程。
  为什么嬴政越喜欢韩非的书,就越讨厌韩非这人呢?这还得从韩非书的内容说起。韩非之书,后世称为《韩非子》,简单来说,主要阐述了三方面的内容——法、术、势。法者,我们不需多讲。术者,藏于君主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也。势者,君主胜众之资也,君主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在这三者当中,以“术”的篇幅为最多。而在李斯看来,引起嬴政反感和猜忌的,也正是“术”的这部分内容。
  嬴政即位十四年来,在政治斗争的的腥风血雨中,他不仅毫发无伤,而且一步步茁壮成长。现在的嬴政,虽然只有二十七岁,却早已在朝中建立起了无人可以挑战的权威。驾驭那些在年龄上堪称他叔伯辈的手下大臣时,他也是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他能取得这样的成功,靠的是什么?靠的正是他天赋而来的权谋心计。而这种驾驭国家和群臣的高明手腕,也就是术,在韩非的书中有着详尽的论述。
  因此,嬴政读韩非之书时,反省自己的心机和谋略,无不与韩非之言暗合,几乎像是在对镜而照一般。刚一开始,自然是惊喜,以为知音;再反刍回味,却就该变成惊骇,以为祸害了。所谓的术,乃是他最隐秘的思想,即使对心理医生,也是要守口如瓶,不可泄漏的。可是韩非的书,却如同一面明镜,将他那阴暗而不可告人的内心暴露无遗。而很明显,嬴政不会嫌弃自己内心不堪的形状,却只会怪罪韩非这面镜子太过残酷的写实。
  对自恋之人来说,镜子算得上是一个情趣十足的好友。东晋王仲祖仪形甚佳,每揽镜自照,曰:“王文开哪生得如馨儿?”明朝蔡羽,自号易洞先生,置大镜南面,遇著书得意,辄正衣冠,北面向镜拜誉其影曰:“易洞先生,尔言何妙!吾今拜先生矣!”
  对另一些人而言,镜子的诚实则显得极为可恨。所谓:恶影不将灯为伴,怒形常与镜为仇。譬如魏国夏侯惇将军,伤左目破相,心甚恶之,照镜则恚怒不已,辄扑镜于地。
  要说韩非,也的确是千古非常人物。他早就知道,他的书如镜子一般,照出了人心深处的自私和阴暗,很容易招致读者的厌恶和反感。所以,他在《韩非子·观行》一篇中特别写到:“镜无见疵之罪。”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韩非已经预先做了免责声明。
  无奈碰到嬴政,这免责声明并不能真的免责。所有的规定和法律,都必须遵循一个准则:牴触宪法者无效。对嬴政来说,他的意志就是秦国的宪法,牴触其意志者无效。嬴政既然认为镜子见疵有罪,那么镜子就合该有罪。
  更何况,韩非之罪,又何止见疵而已。凡是帝王,无论聪慧还是弱智,都希望制人而不受制于人、测物而不为物所测。而在帝王身边,如果有韩非这么个人,能洞察你的心,熟知你的术,无论你干什么,都逃不脱他的算计,这种感觉无疑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恐怖,仿佛随时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而你却偏偏无法化解。这样的人,就算没有遭到信臣左右的谗言,也必将铲除在帝王的自尊心和自觉性之下。
  韩非不懂难得糊涂的道理,他只顾沉迷于自己锐利的才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于是犯了嬴政的大忌。术者,只能操于帝王一人之手,而天下莫能知晓。天下莫能知晓,自然更无法言说。因此,对于术,正确的方法应如维特根斯坦所言,“对那些不可言说之物,必须保持缄默。”是以,韩非关于术讲得越对,便错得越多。
  韩非也不适合做人臣。人臣的标准是:可以从命,而不可以为命。而韩非在他的书中,却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过足了为命的瘾。这样的韩非,嬴政又怎么敢轻易信任?
  李斯这么一领悟下来,便觉出韩非已基本丧失被拯救的可能。就算他不是韩国公子,就算他没有和姚贾反目成仇,就算他没有献那三条弱秦之计,他也是该死、必死。可是,嬴政真下得了这样的狠心吗?毕竟,他对韩非曾是那么热爱,为了他甚至不惜发动战争,现在却要始乱终弃,这合适吗?
  【13、天地之数】
  嬴政与韩非结缘,开始于韩非的两篇文章——《孤愤》和《五蠹》。一读之下,大为佩服,乃至发出了“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慨。可以说,嬴政和韩非之间,曾有过一段美妙的开始。
  然而,随着嬴政对韩非的著作越读越多,越读越深入,当初惊艳的感觉已不复存在,激情燃烧殆尽,狂热变为冷静。于是,他对韩非的认识,从盲目变得客观,再从客观变回主观。
  我们知道,电影的预告片,通常都精彩绝伦。可真当你掏钱进了电影院,在黑屋子里看完了整部电影,却发现远不是那么回事,正片反而不如预告片那么吸引人、那么叫人满意。对嬴政来说,《孤愤》、《五蠹》两篇文章,就相当于是韩非思想的预告片。而当看完韩非的全部思想之后,嬴政发现,他并不喜欢整部电影。和普通观众不同的是,他虽然也不能要求退票,但至少他可以把导演关进监牢。
  爱情大抵也是如此。在爱情的预告片里,无不是金童玉女、美轮美奂。然而,现实中哪里会有完美?一旦预告片演成正片,两人朝夕同处,于是再无顾忌,缺点什么的全出来了,这才惊呼上当。分手之际,两人相对傻眼,同叹一声:人生若只如初见……
  初见之时,若即若离,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意境之美,无过于此。何必非要游过那条河呢?古波斯诗人萨纳伊写过一首诗,讲述了一个渡河的故事,可为世人之劝诫:从前有一个男子,他的情人住在大河的对岸。大河宽阔而波涛汹涌,而他在爱情魔力的驱使之下,每天游过此河,和情人幽会。有一天,他发现情人脸上居然有一颗痣。情人于是告诉他,今晚你不能再泅河回去了,否则一定会被淹死。因为以前爱情之火遮住了你的眼睛,你根本不会注意到这颗痣。而现在你注意到了这颗痣,表示你的爱情已经消失。男子不听,跳入水中,结果真的一命呜呼,葬身于波涛之间。
  唉,这事弄的。
  李斯为韩非作最后的努力,对嬴政道,“韩非旷世奇才,见识深邃,当使其继续著书,以为典籍之助。才高如此,倘不得其用,也是国家可惜人啊。”
  对于这个问题,嬴政并不正面回答,只是忽然问道,“迄今为止,韩非之书,共计有多少篇?”
  李斯默数片刻,回答道,“算上前日韩非狱中上书,共得五十五篇。”
  嬴政笑道,“五十有五,已尽天地之数,何需再多加益?”(注:《韩非子》一书,共计五十五篇。天地之数,可参见朱熹《易学启蒙》:阳数奇,故一三五七九皆属乎天,所谓“天数五”也。阴数偶,故二四六八十皆属乎地,所谓“地数五”也。……积五奇而为二十五,积五偶而为三十,合是二者,而为五十有五。)
  嬴政漫不经心的一句话,便将韩非著书的退路彻底堵死。此时再来回顾韩非最后的命运,其荒谬之处,恍如一出黑色幽默。韩非上《初见秦》一书,目的本是希求存活性命,却偏偏刚好凑足了五十五这一天地之数,也给了嬴政不宽恕他的最佳借口。天地之数已满,无疑让嬴政产生了一种强劲的心理暗示:韩非刚好写满了五十五篇,乃是冥冥中的天意,乃是自取灭亡,自绝人世,须怪旁人不得。
  事已至此,李斯不敢再辨,只能顺从嬴政之意,低声道,“大王说的是。”
  嬴政俯视李斯,又道,“虽然如此,韩非之书终不可轻废。其对法的透彻论述,更出商鞅之上。想当年,吕不韦作《吕氏春秋》,妄图立为我大秦治国之经典。在寡人看来,这个位置,应留给韩非之书才对。不知廷尉意下如何?”
  李斯拜倒在地,道,“大王圣明。夫言贵于用,韩非能得大王如此眷宠,可谓死而无憾。”
  此时的李斯,已经彻底放弃了挽救韩非的最后一丝幻想,因此才会代替韩非说出“死而无憾”的话来。嬴政既然有意将《韩非子》一书奉为秦国的治国圣经,以他的性格,他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凌驾于他之上的理论权威?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点,我们有必要请出伟大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先生和他的不朽巨著《卡拉马佐夫兄弟》。
  【14、宗教大法官】
  关于《卡拉马佐夫兄弟》,弗洛伊德曾动情地称颂道:“这是迄今为止最壮丽的长篇小说,小说里关于宗教大法官的描写是世界文学中的高峰之一,其价值之高是难以估量的。”宗教大法官,见于《卡拉马佐夫兄弟》第二部卷二第五节,是一个可独立成章的故事,兹简述如下:
  十六世纪的西班牙,正处于宗教裁判制度最为可怕的时代。这时,离圣经启示录作出上帝将降临人间的预言,已过去了十五个漫长的世纪。某一天,上帝终于降临人间,他显示为人形,出现在烈火熊熊的广场之上(就在昨天,这个广场刚刚活活烧死了上百名异教徒)。上帝虽然是悄悄地出现,但是大家一下子全认出了他。人们争先恐后地拥到他的面前,围住他,聚集在他身边,跟着他走。人们哭着,吻着他走过的土地。孩子们把花朵扔到他面前,唱着歌。大家反复地说,“这一定就是他,除了他,不会是别人。”
  将近九十岁的红衣主教——宗教大法官本人恰好也走过广场。他同样认出了上帝,但他却吩咐卫队把他抓住。卫队把犯人关进了宗教法庭的古老大厦中一间带圆顶的狭窄而阴沉的监狱。
  在监狱里,宗教大法官和上帝进行了一番谈话。其实,应该说是宗教大法官一个人在说话才对,因为上帝从头到尾一言未发。
  宗教大法官如是告诉上帝,“我完全知道你要说的话。就算是你本人,你也没有权利在你以前说过的话之外再添加些什么,你为什么到这里来妨碍我们?……你既然已经把一切都交给了教皇,那就一切都已在教皇的手里,你现在根本不必来,至少目前你不该来碍事……”
  故事的最后,宗教大法官走到门边,打开牢门,对上帝说:“你走吧,再也别来了……千万别来了……永远,永远!”
  于是上帝离开了,他满足了他的仆人——宗教大法官的要求。(注:陀氏在宗教大法官中的思考之深,包容之广,远非文中简单的引用所能穷尽。而宗教大法官之所以要请上帝离开,其原因也极为复杂深沉,囿于篇幅,不能详述。)
  我们看到,宗教大法官以仆人的身份,居然驱逐了他侍奉的上帝。他必须让上帝离开,以便继续保持自己的无上权威,继续维护自己对人民的统治。
  【15、忠义难两全】
  再回到嬴政和韩非的关系上来。韩非的书已经完成,并且被定为秦国的治国经典,那么,便不能再增加一个字,也不能再减少一个字,即使是韩非也不可以,而且,其唯一的解释权只能掌握在嬴政手里,任何人不得染指。如果韩非倚仗着作者的身份,认为自己比嬴政更有资格解释,而别人也信了他,那他嬴政还混什么?
  因此,只能让韩非保持沉默,永远保持沉默。
  李斯于是试探问道,“该如何处置韩非?”
  嬴政将手从冰水中取出,慢慢擦干手上的湿润,道,“寡人也正在考虑之中。”
  关于韩非的问题,也不能总是拖着。韩非在狱中受尽酷刑,却牙关紧咬,从未招供认罪。按照今日的法律,一个人只能被扣押四十八小时,四十八小时之内没有查出问题,便必须放人。那时的秦国虽然并没有此一法律,但韩非一直拒不认罪,总不能永远把他关着吧。况且,韩非终究还是韩国的使节,如果没有十足的证据,也不能胡乱将他定罪论刑。是的,必须尽快想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来。
  果然,嬴政又道,“韩非终究是韩国公子,在秦沦为阶下之囚,罹刑受辱,寡人心实不忍。最好有个法子,可使韩非不再受辱。”
  李斯闻言心中一凉,道,“大王的意思是……”
  嬴政笑道,“廷尉主掌刑辟,韩非是你的犯人。寡人也不便多说,相信廷尉自有主张。”
  表面上,嬴政是把皮球踢给了李斯,让李斯看着办。可李斯岂会不懂嬴政笑容中所蕴含的深意。嬴政是要让他作恶人,让他作杀害韩非的凶手。
  一时之间,李斯百感交集。他不仅救不了韩非,现在更要亲手杀死韩非。他何尝不知道,他这是在替嬴政背黑锅。可是,他能够对此说不吗?
  李斯望着日渐威武的嬴政,忽然想起了两人第一次会面时的情形。从看到嬴政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嬴政是他将一生追随的王者,也只有追随嬴政,他才能展示他所有的才华,实现他所有的梦想。他的功绩,将彪炳史册,他的名字,将永垂汗青。李斯闭上眼睛,捏紧拳头,终于下定了最后的决心:
  不要问秦王能为你做些什么,而应该问你能为秦王做些什么。
  【16、最后的韩非】
  天幕低垂,乌云密布。这是一个沉闷的黄昏,从云阳监狱的围墙望出去,是一片辽阔的田野,几个小男孩正举着木头削成的兵器,玩着将军和俘虏的游戏,疯狂地追逐,兴奋地尖叫。另有一个小女孩,七八岁的样子,梳着羊角小辫,漂亮极了,坐在不远处的树上,双脚悬空,惬意地晃荡着。
  李斯收回目光,依然是愁眉不展。他已经来了两个时辰,却依然没有决定去面对韩非。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希望就这么耗下去,最好能够耗到不用见面。李斯默默地喝着闷酒,典狱长在一边恭谨地陪着,他知道李斯心里不出快,也不敢多言语,只是在李斯酒杯空了的时候,麻利地为他满上。
  狱吏忽然来报:“韩非——韩非他又发作了。”
  李斯急忙随狱吏去看个究竟。只见仄逼的囚室里,韩非正手舞足蹈,撕扯着自己的衣服,语无伦次,捶墙大呼:我是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天,我诅咒你,你竟敢让我受此羞辱……你们谁敢碰我?我是韩非,我是韩国公子。呼之不足,又高声作歌,其意凌乱而不可解,歌云:天下如侬有几人,莫道不销魂……日日人空老,年年春更归……名高前后事,回首一伤神……再练十年,入魏晋平淡……
  狱吏在一旁说道,“连续几天都是如此,八成是疯了。”狱吏的解释,轻描淡写,对于这样的事情,显然他早已习惯。
  韩非且歌且哭,直到累了,瘫倒在地。李斯隔门而观,心中凄然。酷刑、绝望、侮辱、敏感、自尊、骄傲,构成了无处不在的崩溃,终于压垮了可怜的韩非。
  晚饭时分,狱吏为韩非送来鱼羹,道,“此羹乃廷尉所赠,是特地按照新郑的风味烹制而成,以解公子思乡之情。”
  韩非斜靠在墙角,双眼充斥着血丝,皮肤粗糙,双手乱泥。他狠狠地瞪着狱吏,说道,“你鞭打过我。你天天鞭打我。我是韩非,我是韩国公子,而你鞭打我。”
  狱吏懒得搭话,他盛了一小碗鱼羹,递给韩非。韩非伸出手来接,却又突然改变主意,一掌把碗打翻,怒斥道,“李斯怎么不来看我?他答应过要来看我的。”说着,又猛地蹿起,扑到门上,大呼道,“李斯,你在哪里?李斯,李斯……”
  李斯隔室而听,如坐针毡。典狱长察言观色,小心建议道,“大人,要不要让他住嘴?”李斯摇了摇头,站起身来,道,“不用了。让我和韩非当面解决。”
  囚室的门打开。韩非看见李斯,一把把他抱住,大笑大舞蹈。你终于来了,荀老夫子今天又把书讲错了,我告诉你,你找他驳去。
  李斯示意狱吏回避,然后推开韩非,冷冷说道,“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韩非笑道,“告什么别呀?你还是想去咸阳吗?不如和我回韩国吧。”
  李斯不能确定韩非是真疯还是装疯。如果韩非真疯了,那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件好事。李斯不用太内疚,韩非也可以少许多痛苦。李斯于是也跟着笑道,“好。我们回韩国。来,先吃些鱼羹。”说完为韩非盛上一碗。韩非几大口吃完,大赞美味,并要李斯再来一碗。
  此时此刻,李斯再也抑制不住双膝的柔软,扑通跪倒在地,哭道,“李斯见韩兄在狱中日夜受辱,力不能救,无日不感喟自恨。鱼羹有毒,可以给韩兄一个了结。韩兄也可留下一个全尸,终不失公子体面。”
  李斯话没说完,韩非已是低呼一声,摔倒在地,身体弯曲成弓状,头紧贴地面,拼命干呕。李斯心中一急,正准备大声叫人,韩非却一把抓住他,虚弱地说道,“别叫人来,且让我安静地去吧。”
  李斯一惊,韩非忽然如此清醒,是他本就没有疯?还是毒发后的回光返照?李斯无暇细想,韩非即将死去的残酷现实,已经让他无法思考,只能埋头哭泣:韩非因我而死,天罪我!天罪我!
  韩非苦笑道,“你不用愧疚。我告诉你,你不仅不需要因为杀我而愧疚,你杀任何人都不需要愧疚。国法不容私情。你我如果易地相处,我也必定杀你,而且不会有半点犹豫。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这就是政治,这就是生意。business is business,nothing personal。”
  李斯只是抽泣。韩非歇了会气,又道,“我知道,你也是无奈之举。想要我死,其实是秦王的意思。而秦王用来杀我的方法,其实还是我教给他的。如此算来,应该是我自己杀了自己才对。自取灭亡,只有可笑,何悲之有!”
  李斯不解地问道,“韩兄何出此言?”
  韩非双眼渐渐失神,喃喃说道:“《八经》之三,你想起来了吗?”
  经韩非这么一提醒,李斯恍然大悟。的确,在韩非所著的《八经》之三里,写有这样一段话:“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意思是说:有些大臣,活着只会妨害君主执政、直接处死他又会损伤君主的名声,这样的大臣,可以归为“阴奸”之列。要解决这样的大臣,君主有两种巧妙的方法。一是派人在他的饮食中下毒,使其暴毙身亡。二是将他交到他的仇人手中,借刀杀人。不管用哪种方法,都既可以置对方于死地,又不至于让人将帐记到君主的头上,从而背上骂名。
  无疑,在嬴政心中,韩非就是这样的“阴奸”。嬴政对付韩非,正是照方抓药,现学现用,以其人之谋还治其人之身。而韩非此时复杂的表情,也不知是在暗自得意,一切尽在自己术中,还是在自笑自嘲,他总结出的“除阴奸”之计,结果却把自己给除了。
  李斯长叹道,“原来你早知鱼羹有毒,你本可以不吃的。”
  韩非笑道,“秦王要杀我,不是派你,就是派姚贾。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姚贾之手好。”
  【17、一个时代的结束】
  韩非的慷慨就死,让李斯倍感内疚。他真希望能够为韩非作些什么,那样的话,他也许会感觉稍微好受一些,于是问道,“韩兄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韩非道,“我想再看一眼外面的世界。”
  这是一个轻易就可以满足的要求。室外已是夜色苍茫,韩非侧卧在榻,缓缓闭目,贪婪地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晚风阵阵,如小鸟依人。韩非脸上泛起一片潮红,道,“快哉此风!韩非所与诸君共者邪?”
  李斯声音哽咽,道:“此独公子之风也。为公子而来,逐公子而去。”
  今夜,晚风只为一人而呜咽,天地只为一人而低垂。
  不知何时,雷声炸响,大雨瓢泼,闪电划破长空,四野亮如白昼。面对天威凌厉如此,众人尽皆失色,韩非却是一脸安详,无动于衷。他已经把一切都想明白了。“阴用其言而显弃其身”,这便是他为自己下的谶语。吕不韦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心中充满了愤怒和不甘心。和吕不韦相比,韩非则冷静得近乎冷酷,他坦然接受了加诸他的命运。
  韩非望着李斯,紧握着他的手,道,“法术势,我能知,而子能行。子其勉之。”
  韩非这番话,既是师兄对师弟的殷殷期望,又是一个政治家给另一个政治家的遗嘱。韩非也知道,秦国终究将统一天下,而作为秦国的二号人物,李斯无疑是他的思想的最可靠的守护者和执行人。他也将借李斯之身,完成他无法实现的梦想。
  韩非又道,“我无力救韩,只能以身殉之。鸟飞返故乡,狐死必首丘。我死之后,可送我回韩国安葬。如必欲葬我于秦,也请让我头朝东方,守望故国。倘如此,再无憾也。”
  李斯心里酸楚,泣不成声,在旁观者看来,仿佛他比韩非更需要安慰。李斯吓坏了,原来连韩非也会死。那个高贵英俊、凌于苍生之上的韩非,也会有死的一天。这个时候,他不惮于承认,韩非曾是他的偶像,是他曾苦心赶超的目标。偶像即将破灭,他觉出一阵空虚和迷茫。韩非飘逝,带走了残缺的人生,却留下了无尽的想象。无论日后李斯取得怎样的成功,但少了韩非这个最强劲对手的存在,这成功多少都有些成色不足,不管别人怎么看,至少他一定会感到“于无佛处称尊”的寂寞。
  见李斯悲痛欲绝,韩非拿出了师兄的大度,劝慰道,“死有何害?何泣之有!”说完,又大叫一声:“子与吾岂一世人哉!”言毕,喷血如箭,气绝身亡,时年四十有八。
  李斯抱尸恸哭,他生命中的某一部分仿佛已跟着韩非一起死去。他擦拭掉韩非嘴角的血迹,心中感慨万千。杀死韩非,只需要几分钟而已。可要世间再出现另外一个韩非,却不知道要再等上几百年了。而当他回味着韩非的最后遗言,却又破涕为笑,为之神骨俱轻,飘然物外。“子与吾岂一世人哉!”诘天问地,气壮山河,这是怎样的狂妄,怎样的自信!是啊,凡夫俗子,到人间一游,没目的,没意义,有如飞鸿踏雪泥,偶留指爪而已,然后朝生暮死,与草木同寂。可是韩非,纵然肉体消灭,精神却长存不朽。这样的人,又怎会真的死亡!
  李斯心思百转,不知该喜该悲。雨越下越急,而他怀中的韩非,正在慢慢变得冰冷。
  呜呼,自古死者非一人,夫子至今有耿光。韩非论事入髓,为文刺心,成三代以下一家之言,绝有气力光焰。在韩非身后,有多少帝王,操其术而讳其迹,历千百年而不废。《韩非子》和房中术一起,成为帝王必备的两本枕边书,一用以驭人,一用以悦己。诸葛亮也曾亲自抄写《韩非子》,以为后主刘禅的学习教材。
  遥想先秦之时,中国最杰出的思想家、最奔放的大脑,连绵不绝,扎堆泛滥。如此丰富的收获,仿佛耗尽了神州大地的元气,使得这样的盛况,不独空前,迄今也未曾重现。作为先秦时代的最后一位集大成者,韩非之死,标志着诸子的结束,标志着百家的结束。中国历史上最为灿烂的一个时代,就这样划上了句号。
  仰望先秦的天空,浩瀚无边,群星灿烂。奈何,无情的时间,最终收敛了星光,黯淡了河汉。随着韩非之死,最后一颗巨星也悄然陨落。
  然而,群星熄灭,是为了留出天空,以便太阳展示他那无可匹敌的光芒。
  这一轮太阳,将从西边升起,普照中国大地。
  这一轮太阳,他的名字叫做嬴政。